我点了一支烟,开了门,站在楼梯边向下观望。对面的方玲和陈嫣也出来了,陈嫣穿着睡衣,妩媚横生地站在方玲身后,偷偷地向我传送着撩人的秋波。
警察开始大声地喊话,说是附近有持枪的劫匪出没,要我们合作,立即返回寓所,锁好门窗。看来要弄清发生了什么事得等到明天早上了。我回到家中,锁了门,一面在厨房里抽烟,一面还幻想着陈嫣诱人的躯体。有时候我觉得,这种幻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强迫症,一种每天都要服用才能维持生命的药。它帮助我摆脱令人恐惧的哲思以及令人沮丧的生活,仿佛是一支针,正正扎在现实的麻木上,会痛,也给我生命的鲜活。
我只是不知道,这痛与鲜活还能维持多久。
我回到卧室的时候,眼前的景象让我吃了一惊。
——陈嫣正婀娜地坐在我的床头,嘴里咬着一只发卡,用双手盘起秀美的长发。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迷惑地问。
“你们都盯着警察的时候。”陈嫣笑着说。
“你的胆子可真大,你就不怕被人看见吗?”
“是有人看见了,就是那个喊话的警察帅哥,只要他不说,没有人会知道。”陈嫣俏皮地说。
“那方玲呢?你们一起出来的,你没回去,她一定知道。”
“放心吧,她很害怕,早就跑回去,把自己锁在卧室了。”
“她很害怕,那你呢?你不怕吗?”我一面说,一面坐在了陈嫣的身边。
“我也怕啊。”陈嫣说,“所以过来跟你一起睡。先说好了,今天晚上你可不许碰我,我明天……”
陈嫣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我已经吻上了她的嘴唇。
第二天早晨,人们都比平时早起,聚集在天井里,叽叽喳喳地讨论昨晚的大场面。站在人群中心的是住在102的简杰,看来,他是这次事件的主角。
简杰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小伙子,身材不高,样貌平平,最大的特点是成天总梦想着要找一个白人女孩做女朋友。他说白人女孩喜欢身材健壮的,于是就天天去健身房,又说她们喜欢肤色黝黑的,于是就去海滩一连tan了七天,黑是黑了,可脱了一层皮以后,反倒成了黑一块,白一块的花脸。他还常去酒吧,每次回来,总是口沫横飞地向我们吹嘘金发碧眼的姑娘们如何跟他搭讪,并且还下了结论——酒吧里的洋妞都喜欢中国人,因为那里中国人少,物以稀为贵。这个结论是否成立,没有人知道,但的确是给了他坚持的力量,至少到现在为止,他的梦想还没有动摇。
——简杰昨天晚上被人打劫了,就在公寓前的停车位。劫匪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他用手枪隔着车窗指着简杰的头,威胁他交出身上所有的财物。简杰吓得魂飞魄散,把钱包,手表,手机一股脑儿奉上,差点儿连车钥匙也扔了出去。劫匪跑了,简杰忙不迭地奔回家里,哆哆嗦嗦地报了警。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没有半点曲折,唯一的意外,大概就是劫匪动用了枪支。抢劫在布鲁斯街上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被抢劫也因此而变得平淡无奇,在这里住久了,你自然而然就会发展出辨别劫匪的能力,容貌,衣着,姿势,语言……甚至气味,都会透露出危险的信息,动物的本能会帮助你逃避敌害,趋吉避凶。然而,总会有牺牲品,否则,掠食者们就会濒临灭绝。我希望他们灭绝,可惜事实却截然相反,掠食者们从来不曾,而且永远也不会灭绝,如果没有牺牲品,他们只会愈加穷凶极恶,制造更大破坏与毁灭。
——简杰仍然惊魂未定地在唐叔家里诉苦,我也去了唐叔家,表达我的关心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