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论发生大小事情,大家归根到底都会骂贪官。地震了,垮房了,火灾了,矿难了......最终都会归结到“贪官”。贪官们太可恶。他们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巧取豪夺,暗渡陈仓......。可是他们在哪儿?为什么抓了那么多还是有一样的事情没完没了?房屋质量不好,质检站的人在做什么?井下设施不好,那么多的矿业利润拿去做了什么?银行行长卷钱逃走了,他的上级、下级、平级在干什么?我们骂贪官,其实也骂贪官的娘!
今天读到某文章说起公民社会,我就在想,一种大家都切齿痛恨的人——贪官——是打哪个角落里走出来的?跟我们这些公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贪官越杀越多?我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们就是贪官,贪官就是我们。为什么呢?因为那质检站的某某,好象就是我楼下邻居,我们每天笑脸相对,进进出出,他还帮我开车去看过急诊!那矿上的某某某,似乎是我爸爸同学的爱人,来上海时坐在我家客厅里吃过饭,很朴实的一对。那银行行长居然好象是我小时候的小朋友家长,在我记忆中很是慈爱,很是温和......。我的意思是,这些人在生活中,都普通得就象个人,有可爱的地方,有可恶的地方,与不是贪官的人都一样。我以前在房产公司工作,专门负责去交易中心登记成交的合同。交易中心一楼2号窗有一个男工作人员,每天我都去那个窗口。有时候人多,合同堆成山,我想要快一些完成工作,就会递支烟上去,讨好一下他,跟他混聊一通,最后他总是和善地提前一点点。但是我发现递给他的烟他从来不抽,而是放在一个笔筒里插着,里面还有很多烟,也那么插着,没人动。他要抽烟总是从自己的烟盒里拿出来。后来有人告诉我,要想更快应该送一盒未拆开过的新烟。没等我弄到一盒烟再去那个窗口,令人惊愕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人被检察院调查,结果从楼上跳下去自杀了!抽别人的烟在中国是不会被检察院调查的,他显然犯了大事儿。而他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交易中心职员,居然能“犯大事儿”。我那时明白了一个道理:贪污受贿的人,是从一支烟、一个苹果、一包零食开始的。行贿的人,也是从一支、一个苹果、一包零食开始的。换一个层面说,行贿的人是从“插队”开始的,受贿的人是从“允许插队”的权力开始的。
近年移居加拿大,看到不一样的社会,又了解到,这些脏事儿还不是从权力交换开始的,而是从每一个普通人还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的时候就开始了。
例如,我在当教师的时候,去学校图书馆借书,还迟了,跟管理员说说好话,免了几毛钱的责罚(偷盗使用权力和时间、金钱)。我做办公室职员的时候,闲时打个电话给朋友聊上一、两个小时(偷盗公司电话费和公司工作的时间)。我做民工在工地上打杂的时候,捡个几个破钢筋回去自己焊个脸盆架子(偷盗他人财产)。我在整理自家院子的时候,需要填点儿新土,我就上外边儿山上刨两车回来,没人会说我,因为那土不是别人家的,是大家的(还是偷盗公共财产)。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我认为是个一等良民。我从小勤劳干活,认真读书,结婚生子后苦巴苦熬地操持家庭,教育孩子。我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朋友讲义气,对穷人有怜悯之心。我觉得我自己是个有道德的人。我也觉得跟我生活在同样环境、有着同样习惯和想法的人都和我一样是“好人”。当我的上进努力假以时日,我开始走上“领导岗位”——小科长位子的时候,我觉得我还是跟以前一样的人,并没有骄傲、没有眼睛长到额头上。只是图书馆的书喜欢就不用急着还了;用办公室电话聊天不方便了,我现在忙了,常常外出嘛,多报点差旅费,买个方便点的,来个IPHONE,也为工作嘛。工地上的钢筋我没空去捡了,让底下工人给我来个有现代感的卫生间,也是人之常情啰。当然不会去拉土了,把那没用的公用空地卖了,改善改善村里的条件,我拿几个劳务费么,因为地是我卖出去的呀。当我升到更高位子的时候,我还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人,做同样道理的事情。但是,事情可就越做越大了!
其实我们每个公民都是这样,只是有的人升了官,于是就发了财;而我们大多数呢,没有升官,也就没发什么财。于是就有了贪官挥金如土,于是就有了我们这些天天骂贪官的人。现在我不想再骂了,有得这骂的力气,不如我们得管住我们自己的欲望先,再回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偷盗”!不是自己的金钱、财产、时间、机会......半分都不要贪为已有!等我们的孩子长大后,也就二、三十年,中国的贪官恐怕就少得很多了。这大概就是公民意识与贪污社会的关系吧。我要记住的是:我有可能是贪官的贪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