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曾在去北京之前,特地来到 B 城跟我告别。他长得一表人材,高高瘦瘦的满有点玉树临风之感,却是个家政天才,加一双建筑师的巧手。他先是拿了个小槌,把我上次倒车时撞凹的车门一点点地捶回原状,又不知从车厢哪里找到了一管同色的漆,把撞生锈的地方也涂好了,我的车看起来马上增值一千块。
然后他把带来的两只活龙虾生生地切块,用生粉拌一下,就开锅烧香喷喷的姜葱龙虾,又在我的冰箱里上下找了一圈,用各种材料做了一个斋,有菜,有粉丝,甚至还有几瓣香菇。
我吃得太高兴了,差点连龙虾骨头都舔了。叹道:“怎么办呢,你就要走了。以后谁会来安慰我的胃,又来照顾我的车呢。”
他笑了,举着酒杯,看着我的眼神充满着留恋。“好象是你逼我走的耶。从来都是我来你就走。现在你不走了。我就只好走啦。”
“神马话,你能来美国,又混成这副人五人六人见人爱的样子,还得谢谢我呢。。。”
“哈哈哈,对对对,你最劳苦功高。来,把我这块龙虾也吃了吧。。。。。。”
玲玲,我,和阿曾,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玲玲和我上同一间小学。阿曾是玲玲的邻居,从小就画得一手好画,成绩标青,长得又四正,玲玲对他崇拜得不得了。我被她拉着,三个人常常玩成一堆。他们画画我看小说,他们集邮我帮着四处问人要,他们家里若是晒了新鲜的榄角,虾米,做了粽子,炸了油角,肯定会偷一大把出来和我一起分享。夏日,我们去爬那个长着青竹和葵树的小山头,玩捉依姻,玩泥沙,唱口水歌,放纸鹞,快活得很。
阿曾成绩好,初中就考去了省城的重点中学,一路顺利,后考上了华南理工学院的建筑系。我和玲玲留在家乡。我依然爱看小说,成绩尤其是理科仍然糟糕。那时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考上大学。我想我会一直留在家乡,那个温暖的,稻米飘香的珠江三角洲小镇。
可是,我遇到了韩北松。
是他,让我看到了梦的原野。超越了江河,看到了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