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药家鑫案”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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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关注的“药家鑫案”终于有了结果:死刑+经济赔偿。关于经济赔偿,人们普遍认为赔得太少了。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不管这个赔偿是多还是少,我只想知道,受害人如何能得到这笔赔偿?

药家鑫能被判死刑,说明他已经年满18岁了。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他的父母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不是,药作为一个各方面还需父母供养的学生,自然没有任何赔偿能力,那么这笔赔偿由谁来付?

或许有人会说,交通肇事,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如果买了相关保险,当然一切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如果没有呢?

请大家给扫扫盲:如果当事人被判了死刑或无期,同时又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没有连带责任人,那么判决中的这种经济赔偿将如何来实现?法律此时会成为一纸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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