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公司也可以如此混日子(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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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同事D突然回来上班了。之前主管也没有告诉我们。大家都估计他在两次突然病休之后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因为这样离开比被公司解雇要好。没想到他又回来了。他回来后还是一样,很少跟人交流,也没有人找他聊天。
星期三早上,主管到我的办公室告诉我,D离开公司了。主管在早上九点叫D到办公室,好象是谈他突然病休前的工作表现,十五分钟后D就写了辞职信,马上走人了。既然是他写的辞职信,公司就不用担心他会告公司了。我也没问主管是如何让他辞职的。其实也不重要了。
有意思的是,D离开后马上给同事L 打了电话,说他走了,两周后他就要到另一个公司上班(可能是怕没面子才这么说的吧,其实一旦他离开,公司里没有人在乎他干什么)。
同事L和D一直一起做项目,算是和他比较熟的。既然D已经离开了,L告诉我Jim(和D做了两年的项目,后来退休了)其实从一开始就抱怨D什么都干不了,还老问很傻的问题 (Ask stupid questions again and again)。但是Jim不想因为是他告诉主管而让D没有工作,所以就告诉L绝对不能告诉别人。Jim就只能一直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现在既然D也走了,L就告诉我了。而且当时也是主管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主管一直认为D是能干的。这也是Jim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的原因。同事L对D也是很无奈。没有人理解D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我们推测可能是因为极度的懒惰吧,什么都学不会,也什么都不想做。而且是毫无自尊心。让你除了摇头外,不知道对他怎么办。
和D一起工作真是一种折磨。现在D走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会提高。
D确实是来自中国一衣带水相连,曾经是“同志加兄弟”式的友谊的南部邻国。

老书虫 发表评论于
这叫做:小鸡撒尿,各有各的道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九月豆的评论:
不同意你的:
[在美国公司是不可以如此混日子的]
美国公司,也就是如此而已吧!
你若有能力,到香港去做做看,比美国"严"多了!

"崇洋媚外,拜美自贱"的字句,不好!
呵呵!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1) 引: "D确实是来自中国一衣带水相连,曾经是“同志加兄弟”式的友谊的南部邻国。"
你写的太唠叨了! 只需要说: "D从越南来的."...实在说,你根本就不需要说出那里来的...任何地方都有懒人.白人懒的多得是,中国人懒的多得是...

2) 在美国公司里,大混的人,大有人在!
有些白人很回拍马屁...混的大好,...我们老中不要学啊! 小心:东施笑频,不要比西施!

3)在美国公司里,表现过于出色,也是很危险的! 表现最好的职员:升不上去! 哈哈哈!


sharptooth 发表评论于
回复iamhereforfun的评论:
同意你的说法,不可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
iamhereforfun 发表评论于
离开公司告诉别人自己要去哪儿上班是很正常的事。 我每次换工作都告诉别人, 以后还可以保持联系,甚至有时我还能介绍老同事到我的新公司去。 ---- 不明白你
为什么认为D说他要去新公司是"要面子"? 这种想法有点像一辈子没出过村的乡下人,感觉你和你的同事档次都不太高。
九月豆 发表评论于
所以说日子也不是可以这样"混"的,美国公司,无论大小,都很Bottom Line,没有能力,懒惰的人,是迟早要被淘汰的。

哈哈,建议你把标题改成[在美国公司是不可以如此混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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