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还在波士顿的时候,一天闺密携老公来访。闺密想在逗留的这几天寻幽访胜。我俩臭味相投,几番耳语私谈后,马上确了第一个目标,麻省东边的同性恋 城Cape Cod。
两个老公对此兴趣缺缺,这倒不成问题。让我头痛的是当时我老娘正在我这儿探亲。把一个老共产党员拉到这与常伦相悖的地方,恐怕有点不大适宜。依我的主意,即然我老公对此没啥兴趣,就让他在家陪我老娘得了。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老娘年纪虽大,但耳聪目明。见我和闺密咬耳朵根子,立马竖起耳朵:
“你们星期天去哪?”
“哦,妈,我。。。我得陪朋友去。。。去去办点事。”
“办事?办啥事要周末去?还开3个小时车。”老娘声音提高了八度,震得我有点晕。
“这个么。。。那个么。。。”
“是不是到哪去玩?去玩还想甩了我?!你个不孝女!”老娘立马捶足顿胸.
老娘在美国呆了一个星期后,就大呼受不了,说是在坐牢。语言不通,她每天的乐趣就是往窗户外头看谁家丢垃圾。如果哪天有敌情,我下班后,便迫不及待地扯上我,围着那些垃圾转三圈,然后捡堆破烂回家,然后在她回国后我又得把这堆破烂扔掉。
见逃不过,我就先打打预防针:
“妈,这地有点特别,不大适合您去。”
“你妈啥风浪没见过。”老娘瞪我一眼。
“这是个Gay 城,跟您解释下什么叫Gay, 就是男的和男的谈恋爱---。”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娘一顿抢白:
“胡说些啥呢?男的怎么跟男的谈爱呢!”
我立马噤声。事已至此,我干脆把老公拉上,充当壮丁,路上好照顾我娘。
一行5人于是浩浩荡荡上路了。
乘着老娘在车里打盹,我和闺密难掩兴奋,窃窃私语:
“应该是帅哥如云吧。”
“应该吧。”
“不知道他们住的地方和一般人有啥区别?”
“不知道呢。”
“不知道这些帅哥和温哥华的有啥区别?”
“很快就知道啦。”
我俩对视,心照不宣“嘿嘿”地笑起来。
温哥华的同性恋 Community 很有名,尤其是它每年一度的同性恋大游行。一车车的帅哥列队而过。奇装异服就罢了,还有满车的帅哥穿个小裤衩,毫不吝啬地露出身上每块健美的肌肉,不仅如此,还要随着音乐扭一扭,跳一跳,就怕不能吸引眼球,场面颇为壮光。
但那是show,不是生活。
据说Cape Cod最开始是同性恋们逃离世俗迫害的地方。因地处偏僻,颇有同性恋的世外桃源之称,后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进驻,繁荣昌盛起来。我们那天要去的地方,便是Cape Cod最顶尖处有名的Gay Village:Provincetown。
一路开过去, 车停好后,我和闺蜜便急不可耐地转悠起来。地方不大,转来转去就到了头。整个村子象午睡了般,除了我们这样揣着相机的几个游客,传说中的帅哥影子都没看到。我一看表,已经下午三点了,酷夏的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我们停下喝了口水,准备到海边一个小博物馆看看 。
到了博物馆外头,看见两个人高马大的中年男人在门外喝水,一个黑人,一个白人,个头相当,1米9左右,背着背包,旁边停着两辆自行车。我的疲意一扫而光,哪还有心思看博物馆。我朝闺密挤眉弄眼:
“你觉得呢?”
“不像。这两人五大三粗的,都很man。不是说gay couple中一个是娘娘腔么?”
“言之有理。”
话虽这么说,我一边不断用余光看着这两人,一边装模作样地看着博物馆里的大船。那博物馆就那么艘船,经不得几看,我们也饿了,决定到村里去觅食。走到门外,猛地看见那黑人把右手放在白人肩上,那白人把头搁在黑人的脖子边。
我和闺密如同打了鸡血般的兴奋。是的,是的,这是一对没错的。
敢紧走到我老娘身边,继续教育:
“妈,看见刚才那黑人揽着那白人没?”
“看见了。怎么啦。”老娘神态镇定,无一丝惊慌之色,我倒诧异起来。
“那是一对恋人!”我扔下重磅炸弹。
老娘瞪我一眼:“又胡说了。那是两个好朋友。你哥和他那帮狐朋狗党不都勾肩搭背么,少见多怪。”老娘把双手背在身后,老神在在,度着方步往前走。
我哑口无言,背后传来闺密和两个老公忍俊不住的笑声。
走回村里,我仔细观察,这才发现,各家各户,不管房子的大小和新旧如何,门前总留有一片花圃。花圃大小不一,但就是方间寸地,也被精心地种上几株花草,郁郁葱葱,一根杂草都没有。因为很多房子临海而建,房前屋后,远远望去,铺着许多白沙。待我走近却发现,哪里是白沙,全是贝壳碾细了,如白沙般环绕在家家户户周围。
走着走着,经过一户人家,大大的花圃里,花儿五彩缤纷,争奇斗艳,我们不禁停下脚步拍照留影。正当我对着老公的镜头骚首弄姿,忽然汽车喇叭声在身后响起。我转身一看,一辆大的SUV停在身后。我正要敢紧离开,眼往车里一扫,脚却如粘住般,动不了了。
里边坐着两汤姆.克鲁斯似的年轻帅哥,金色的头发,发型像早期贝克.汉姆一样,往上竖起来,黑色的紧身背心,露出健壮的的臂肌,酷酷地带副墨镜,棕色的皮肤。两人发型一样,穿着一样,墨镜一样,皮肤颜色一样,甚至连臂肌都一样好看。又听见两声“嘟嘟”的喇叭声,我被老公如小鸡般的拎开,眼看着那辆车驶入了那繁花似锦的花圃旁的车库。
那么多漂亮的花儿竟是这两大帅哥种出来的!我和闺密又是愕腕,又是叹息。说不定这两帅哥还是艺术家呢。能见着这么一对璧人,我和闺蜜觉得不枉此行了。
我们随便挑了间餐馆,开始点菜。本来想,外边没看到多少帅哥,餐馆里的服务员可能是帅哥吧。不料服务员有男有女,与一般餐馆无异,我们桌的服务员就是位年轻小姐。
小姐脂粉不施,但形容娇好,金发披肩,模特身材,1米75的样子。她轻言细语,态度温柔,殷勤备至,我们用餐后不免多给了些小费。我们起身离开时,闺密的老公内急,去了大门边的厕所。于是我们一边在前厅等候,一边看墙上的装饰。
不到一分钟,闺密的老公从厕所里仓惶跑出来,脸色煞白,像后面有鬼跟着他似的。
“怎么啦?”闺密问。
“里边有个女的。”她老公惊魂未定。
“女的?”我们都有些奇怪,往门上瞧,没错呀,男厕所,难不成有人走错厕所了?
正狐疑间,一位女士款款走出男厕所。我和闺密不禁要叫出声来:这不是奥斯卡影后雪儿么?只见她穿着80年获奥斯卡奖的三件套,蓬着毛茸茸的头,唯一不同之处是裸露的地方用黑纱遮住。 这位雪儿妆容精致,黑纱里身材妙曼,线条动人。
难道大明星也来了?要不要求个签名啥的。我犹豫了会,决定再细看看,不要弄错了。这一细看,就觉得这个雪儿有点高。踏着10寸高跟鞋的她,起码有1米9。只见雪儿朝我们走来,递给我们张广告:
“这是我今晚‘雪儿秀’的时间,欢迎来观赏。”声音低沉。
这是个男的!就在我们错愕间,这个男雪儿挥挥手飘然而去。
按理说,这么一个大男人,没有看不出的理。但实在是这位男丽人身上,没有一丝男性的僵硬线条,虽然个高,但丰胸细腰翘臀,腿修长纤细,举手投足妩媚动人,并不矫柔造作,比女人还女人。
“妈,看见没,这是个男人。”我再接再厉,心想,老娘这次一定会大吃一惊。
“这有什么稀奇。刚才的服务员就是个男的。”老娘满不在乎。
都怪我平时忙,不能多带老娘出去走走,这下好,男女不分了。
“妈,服务员是个女的。”
“男的。他有喉结,是男人的喉结。”
一语惊四座!
我,闺密,两个老公你看我,我看你,张口结舌,没一人留意到这细。姜还是老的辣呀。我们四个立马对老娘肃然起敬,涛涛江水起来。
等闺密的老公返回厕所解决完内急,我们走出餐馆。一出门,却大吃一惊,这是我们来过的街道么?
街道是同样的街道,却是华灯初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而人潮基本是男的!
只见一对对的帅哥迎面而来,大都手牵着手,穿的是背心或T-shirt和短裤。和一般的背心和T-shirt不同之处在于,这些背心-shirt很多是紧身的,显出帅哥们的健美身材。帅哥的年龄不一,有年轻的,有年老的还留着胡子,皮肤都是深深浅浅的各种棕色。但年老的身材决不亚于年轻的,看得出是常年运动保养的结果。不管老少,帅哥们共同之处在于极修边幅,干净整洁。有的戴些颈饰或手饰,但决不招摇,和身上的衣服一定是相得益彰。一对对的帅哥们在大街上悠闲散步,非常自然又自在。出乎意料的是,我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娘娘腔似的男人,帅哥们个个阳刚味十足。
虽然在温哥华同性恋游行中看过不少帅哥,但游行对伍中也有不少长得普通的同性恋人。哪里像这里,举目一望,处处是气质不凡,于随意中带潇洒的帅哥。而且帅哥们类型各异,有深发棕目的,有金发碧眼的,个个是宽宽的一字肩,修长的两条直腿,虽然衣着普通,但搭配相宜,于平凡中见精致,养眼极了。
我一路如梦游般走过,恨不得多生几只眼睛,把这美景看够。人群中,也有几对女同。于Gay们不一样的是,这些女同大都体态慵种,穿着随便。可能是熟人朋友,很多人互打招呼,这时我才留意,街道两边不知何时已摆满小摊,小摊上有卖首饰的,有卖画的,有卖雕刻的,各种艺术品,林林种种,不一而足,此时音乐飘响,热闹非凡。看来我们误打误撞到小镇的什么节日或集市。
忽然听见自行车铃响,一人骑着自行车从人潮中游来。也不知他是如何办到,虽然是人群拥挤,他还能左一拐,右一滑地快速穿行,一边左顾右盼,一边大声地和认识的人打招呼。他骑到我们这儿,往街边望了望,笑着朝谁大叫一声。我循声看过去,眼都直了,恨不得时光就此打住。
那是一个界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年轻人,十八,九岁的年纪,没有男人发达的肌肉,身体线条却已初具雏形,于清瘦中带着力量。金色带卷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绿色的眼睛,如秋水般清亮透彻,又如天上的星星,闪耀灿烂。 浅棕色的肌肤,像刚刚在蒸锅里蒸过,嫩得滴出水来。双颊因为骑车,带点桃瓣般的绯红,玫瑰色的唇张扬肆意地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虽然身上只是旧的T-shirt和牛仔裤,却光芒四射。那种美,带股英气,生机勃勃,清新隽永,又沁人心脾。
见到他,我才明白,世上真有比女人好看的男人!
就几秒的工夫,那年轻人骑着车绝尘而去。我望着他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还舍不得回头。
“醒醒,醒醒。”回神一看,却是老公在哭笑不得地推我。再看闺密,也是如梦似幻的一幅神情。
“听见他刚叫什么了?”我问闺密。
“Gorgeous,他叫了Gorgeous。”闺密眯着眼睛,一脸陶醉。
两个老公对我们这副死相见怪不怪,摇摇头,拉着我俩继续前行。
暮色沉沉,街灯照得大街上如白昼般,远处听得海涛拍浪,走在白白的细碎贝壳上,看着一拨拨走过的帅哥的脸,我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街边一处笑语喧哗,却是个酒吧。转头一望,酒吧的台阶上,一身材魁梧的帅哥正坐在另一彪悍帅哥的身上,我吓了一跳,敢紧回头。
处在这一对对同性的恋人群中,尽管没人看着我们,我们这两对异性夫妻倒感觉不自在起来。我这才明了,红尘世俗中,能与老公光明正大地牵手走在大街上,原来是种幸福。
不知不觉夜已深沉。我们打道回府。乘兴而来,尽兴而返,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
回家后几天,在波士顿的一对朋友夫妇来我家玩。听到我们的艳遇,他们周末便去了Provincetown。 回来我问,玩得如何?他们却搭茸着脑袋,说是啥也没看着。朋友后来谋得一美差,要离开美国。去国之前,他又拉着太太不死心地去了趟Provincetown, 却仍无功而返,我不由大笑。看来正应了这句:
"春来遍是桃花水, 不辨仙源何处寻。"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