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包括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多个中方部门,已多次公开表态,明确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并指「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一说毫无根据。
我个人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个承诺是错误的。这个承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赖昌星有罪无罪、判刑多少、死刑还是无期,是由他所犯下的罪行来决定的,是由中国法律来决定的而不是由加拿大同意不同意引渡他来决定的。
中国完全没有必要自诩为有信誉、重承诺的大国。是小国又如何?以色列多少年来一直在追杀二战时期屠杀犹太人的罪犯,不管你逃到哪里,不管你在什么国家,只要你犯了罪,你就逃不过去。赖昌星不死则凸显中国政府无能。
中国在这一点上不如小国以色列,不如大国美国。美国击毙本拉登,管你在哪个国家?管你在哪个角落,管你被谁保护,管你在天涯海角,只要我知道你在哪里,我就一定要击毙你!为911的无辜民众报仇。
泱泱大国,搞不定一个赖昌星?
外交的事情我不懂:我如果是中国政府,你加拿大不引渡赖昌星,我就撤领馆,断生意,绝外交!我就不相信一个加拿大能够为一个外国罪犯放弃国家利益!
不过,弱国无外交!
我靠一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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