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孽媳(三十三)

我欣喜地看着万家灯火,知道自己回到了人间。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我把信封放到玉琳跟前的桌子上说:“这里面有三千美元,是陈阿姨托我们转交给你的,想分担一点你的辛苦。我也知道这不是很多,但这是他们的姿态,想让你给安妮买点东西。”
 

玉琳看了一眼那个信封,抬起头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我,说:“三千美元?给安妮买东西?安妮现在缺什么吗?我们最需要钱的时候,我为安妮的腿急得要发疯的时候,他们伸过手吗?我还没有高傲到敢说不喜欢钱,可是钱来到这里不是无缘无故的。三千块,他们就想买安妮重新回到他们身边。我接受了他们这笔钱,就失去了现在这样互不相干的状态。芳姐,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算了吧,还是他们收好自己最心爱的钱,我保护好自己最珍视的自由好了。” 

我说:“如果陈阿姨真的很快就走了却没能见上孩子最后一面,你也要承担心理负担吧。毕竟,满足一个将死之人最后的心愿还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之一。你心理上能承担这个负荷吗?” 

玉琳从包里拿出烟来,点了一支,跟我解释说:“我正在戒烟,一时还不能完全不抽。”停了停,她笑着摇了摇头说:“将死之人。是谁给了将死之人特权去做他们本不该做的事呢?其实我们生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是在走向死亡?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如果你知道我明天会死,你今天还会对我说这些吗?有疾病、有意外,我们能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向生命的尽头吗?说到死亡,我还记得自己抑郁症的那段灰暗的日子,每次开着车上桥时,都不得不使劲地喊着安妮的名字,才能让自己握着方向盘的手不至于一冲动下打偏,冲下桥。我不敢站在阳台上,怕自己会跳下去。我过天桥的时候,都用一只手拉住自己那只离栏杆更近的手,防止自己一伸手拉住栏杆就翻下去了。芳姐,我精神上死过一次了,我知道生命有多脆弱,但我并不认为我有什么权力去伤害别人。我们都有自己的责任,而陈素云,是我最不需要负责任的一个。芳姐,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还要去买点东西,先走了。” 

玉琳说完,掐掉还剩一大半的烟头,起身走了。那个信封还在桌子上,好像正嘲讽地盯着我。 

回到家,我的心情很郁闷,有点理解玉琳又有点接受不了她的决定。当晚倒霉的是老王和大儿子查理,因为一点小事被我臭骂,我才狠狠地发泄了一番怒火。跟婆婆把情况说了,婆婆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也许现在海峰该做点什么,可每次给他打电话都谈不下去,他好像什么也无所谓。 

过了一个来星期,玉琳主动给我打了个电话,却是告诉我她要辞职了。听到这话,几乎是一个响雷炸在我的头顶上。我说:“为什么?做得好好的。”玉琳说:“我已经跟老王谈过了。现在公司的业务比较稳定,但利润率也不是很高,主要是费用过高。我干了几年,维省这边的客户也熟了,怎么发展客户也有了点经验,打算到悉尼去成立一个代理公司,在纽省开发一些客户,也可以远程控制维省的销售。” 

“去悉尼?”我问,“安妮也去吗?你到那边人生地不熟,怎么办?” 

玉琳说:“我还有几个同学在那边。我跟老王也谈了公司以后的方向,公司两块业务其实可以重组一下,把不受代理合同限制的剥离出来。我可以给他在纽省再发展一些客户。其他省运输费太高,不到一定的量不值得做。你放心,我会处理好这边的事。” 

我不太听得懂玉琳的话,心里只有一个声音:玉琳要走了,玉琳要走了。。。 

老王下班回来我还是头晕晕的。老王安慰我说,玉琳要走我们也拦不住,而且悉尼也不是太远,以后还能见面。他又费了好大劲才给我解释清楚玉琳对公司前景的看法。我们厂的供销合同、客户群体可以是一种无形资产,为厂将来带来利润。现在我们厂的供销走两条线:自己发展的客户和代理商发展的超市。前者利润高、潜力大,后者受到代理商的钳制,利润很低。按照合同这样下去,以后所有超市业务的利润都不会很高,我们这么忙,到头来是给代理商打工。两条线的产品也略有不同,玉琳就想出一个把两方面业务剥离的主意,着重发展西人客户。而供应超市的这块业务,既然不能违反合同,就让它自生自灭,或者卖掉,或者金蝉脱壳。 

这招很损,走的也是擦边球。不过玉琳只是提出了这个想法,企业现在也正勉强维持着,我们不用太着急。只是,玉琳走了,给我们情感和公司业务留下一个大空洞,心里忍不住很失落。 

虽然明知道可能多管闲事,我们还是想把这事告诉一下海峰。这天老王就把海峰约到家里来吃饭。 

海峰很久没有上班了,人不太注重细节,穿着很随意的圆领衫,披件很旧的针织外套,油乎乎的头发蓬乱着,浑身上下好像飘着一股奇怪的味道。他的腿基本上恢复了,再过几天就可以去掉钢钉,只是为了保险,还是拄着拐走路。 

我特意多做了几个菜。海峰显然很喜欢这样的家居食品,吃了很多,话很少。吃完饭,我给他们泡上茶,他们继续坐在餐桌边聊天。 

 

 

(本故事纯属虚构,朋友们不必当真)

rosez 发表评论于
支持玉琳不妥协!是,我们都是将死之人!
我可以做到宽恕,忘记,但不想跟这些人再有牵连.很讨厌这种世俗所谓的良心和道德.

另外,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人,如果玉琳让孩子回国了,很可能被他们抢过去,收起来,不还给妈妈了.
草尾写 发表评论于
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安妮不仅是玉琳的小棉袄还是她战胜心理疾病重新站起来的最佳良药。
老王夫妻是对好人,谁没个困难最需要关爱帮助的时候,玉琳最需要时也住他们家,那时多难呀。能认识他们真是福气。

百惠千我 发表评论于
俺倒是很喜欢李芳这个人物,写得很真实,一块小家碧玉。她很热心,但不是会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主。一开始她也不太愿意管别人家的闲事,后来碍着婆婆的面,参和进来当了说客。自始至终,她都是以自己的传统观念来思考问题,解决人际关系。她的所作所为,本意是为玉琳好。如果俺有李芳这样能为别人操心的朋友,俺是会领情的。至于她俩是否在一个层次上,能否长久做朋友,Time will tell. 友谊本身也是一个过程,有它自己的生命轨迹,like any human relationship.
姚民 发表评论于
李芳只是受自己家老人所托带个话,也是迫不得已,大家就不要太过指责她啦。想想如果你处在她的位置,能怎么做?
6988 发表评论于
玉琳是个坚强的妈妈,这点佩服。也不认为一定要对谁尽义务。但是虽然玉琳现在可以这么做,孩子最终会长大的。有一天她不可避免地会问到爸爸的。如果爸爸现在开始对孩子有感情了,即便自己不愿跟他再有任何瓜葛,也应当适当地开始让孩子接触爸爸。
5858 发表评论于
玉琳真是个难得滴聪明自强有尊严的人。

海峰和她离婚就对了,他根本配不上这样的女人。

李芳也配不起玉琳这样的朋友,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小小池塘 发表评论于
这个芳姐,没有原则地在管闲事。反而伤害了玉琳
小小池塘 发表评论于
这个芳姐,她自己知道在做什么?
一直潜水的猫 发表评论于
真高兴一回来就看到更新了。喜欢玉琳的骨气。我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毕竟女儿不能靠喝空气活着,钱虽然带着铜臭,但是没它也是不行的。

越来越不喜欢李芳,闲事管得太多了。关心朋友,也要先搞清楚人家需要什么。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