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家暴中的受害人

实实在在做博客,字如其人。 真真假假皆原创,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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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树林风转帖【请点击看原文和原始回复口述:我日夜盼望老公出轨找第三者 】中朋友对话引申而来此文。

下面这段是朋友给御树林风这篇转帖的回复(为了尊重朋友,我在文章隐去原留言者网名和朋友提及的名字)见谅。

xx网友留言【不要争啦。XX已经告诉大家她曾是家暴受害者。我要是她,我也不会愿意人们说施虐者是精神病而使他可以逃脱法律或道德的惩罚。我会愿意说他们是罪犯、是道德低下者,他们要为他们所做的负上完全责任!
这是受害者的心态,如果是我,我也会去找出种种科学研究结果,把施虐者钉牢在十字架上!你老跟她争这个点做什么呢
?】


飘一一留言就文章内容延伸而来此留言

看朋友说的,我想跟你交流2点不同观点。
第一有关网友之间关于彼此为了某个观点或者主题的“争辩”性质

很多的有争议的文字或者文字,我们不能因为谁是那谁,或者因为那谁是谁(例如你说的“她也是家暴受害者”的受害者)就不去说明白自己想说的(观点或者意见等),而一味的“不跟TA争”,含糊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乃至某些原则性的东西。

第二(说多一点,请朋友见谅),不能因为谁是家暴受害者,我们就不正视现实,尤其发生在家暴家庭中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施暴者往往精神不正常,性格扭曲,或者人格缺陷等等。。。”

之所以说“往往”而没有说全部,这是尊重事实。因为事实中施暴者不全部是精神不正常,很多的是从小生长环境恶劣导致了性格扭曲最终形成“人格缺陷”。这样的人在家庭中一旦地位发生变化或者他的自我价值有了“提高”,(往往的)他们的配偶、孩子或者家人,慢慢就成了他们的“发泄(不满,不足等)”的对象,“解压(来自原生家庭和工作等方面)”的对象,甚至是“无理取闹(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等引发)”的对象。。。总之,施暴者最终都有他们施暴的理由。

而在我看,这个“他们有施暴的理由背后”一定有其他因素(促成家暴)。

我们不能一边宣传反家暴,一边将受害人或者自己(包括家暴受害者)塑造成一个完人。这是不尊重事实。

不尊重事实就是害怕面对现实,为什么害怕面对事实?为什么?

我自认为“弱者的‘弱’本身就不是一个美,更不是完美。。。(这里用省略号目的是浅谈,点到为止。见谅。)”

弱者在家暴中所担负的除了受害人这个“名号”外,在生活中应该也有他们的不完美之处。至于这样的不完美是不是导致“家暴”?是不是因为她们(主要说女性)的不完美男人就可以施暴?这一点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中,我们应该给予否定“不能”!

但不能因为否定了这些,我们就将弱者或者所谓的弱者,就将家暴受害人定位在“完人”或者“没有错”的位置上。

跟朋友说这些,我只想跟你说、跟大家说一个事实“我遭遇过很严重的家暴,也是家暴受害人,但是,我从来不会说在平常的生活中,我没错或者说我没有犯过错。更不会将是否有精神问题的施暴者,和怎样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混淆,这是二码事。。。”

楼主转来的文章里提到的男女主人,男的自说有生长环境问题(家暴家庭),加上他婚后的种种表现,都不能排除“精神问题性格问题和人格问题。。。的存在。”而女方,其他我不多说,就说她对孩子的表现所表现出来的“早熟”的感叹和赞美甚至有想抱着孩子一起跳湖这些举动等,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一个受害人的角度去思量,我认为这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我希望通过此文此例和网友们的由浅而深的讨论,吸取精华受益自己有利他人。让更多的朋友知道更多的家暴实例和类型。。。我自认为,这样的公平的非恶意争论是有益的。这也是网络给予我们的条件、权利和网络特点。

真正的离开家暴走出家暴,是有一个艰难的复杂的甚至久远的过程的。我真诚的希望离开家暴的受害人同时慢慢的或者尽快的走出家暴(造成的心理阴影和身心伤害),重建美好的未来和人生~

“离开家暴”与“走出家暴”是有根本区别的。这里说的走出,是指受害人离开家暴环境后尽快的自立自强乃至身心完全康复。。。等。

我很感动XX朋友你的善良(就回复而言)和宽容(就网名而言),但是不主张没有原则的所谓的“善良(这不是针对你而言,而是说善良这个词性)”和一味的宽容饶恕他人非常性的言行(我自认为这些是变相的怂恿)。

必须指出的是“很多的家暴往往是所谓的弱者一再的忍让和宽容施暴者平常的出格言行,最终升级到严重的、犯罪行为暴力的”这也是我们宣传反家暴原因和内容之一“如何划分是非和原则的底线,乃至如何把握为人处事的‘疆界’”。

其实网友之间非恶意的争辩,会更有利于网友读懂“家暴”和“反家暴”的性质、以及实质内涵,而不一味的抱着“专家理论和框框条条不放”误导自己延害他人。这就同等错误的概念“是药都能治病”。

说到这里我想说一点个人见解“专家是专家的思维,我们常人是常人的认识,专家也好常人也罢,观点和理论都只是供他人参考,而不是法律条例。这一点必须分清。我希望朋友们不要刻意的抱着专家理论或者专著不放,对号入座,或者自认为有专家书本和理论在手,照本宣科,间接地遏制他人言论再或就自认为有资格对他人的“非专家”言论指手画脚断评是否!”

这一段对大家共勉

申明一下,以上纯属个人立场、见解和感悟,不代表任何群组和他人。尽管如此,我也还得说明一下“我是文学城对家暴说不反家暴群组成员之一飘一一。恭请朋友们理解并支持反家暴。为建设和谐家庭和社会而努力。谢谢大家!”


飘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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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群组链接【遭遇家暴的姐妹们,以及反家暴自愿人士,例如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师,妇联干部、人大代表或者你们认识这样的人,请自荐或者向她们推荐我们的群组和博客,期待你们加入此组,与我们一起并肩工作。请点击此处申请入组。】请认准原创防伪图标(如下图红色底板黑色字体的“对家暴说不”题图),以及查对核实此群组管理员名单(汉代蜜瓜,寻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随意了,piao11,小泥山......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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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yu 发表评论于
飘姐姐送月饼来啦!不管多忙都要吃点啊!
tenyu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知道姐姐近况,飘姐姐还是要为快乐加油啊!
随意了 发表评论于
也去原帖看了看。跟贴也略扫了一遍,只觉的很无奈。无论原因如何,这动手打人的难道还可以找个理由?
一般来讲这动手的男人不是阳痿(广义上的),就是从小长大的环境造成的。遭受家暴的人总是因为性格上的原因不能立刻摆脱这种婚姻(我个人认为,男人动手的毛病很难该)。帮助遭受家暴的人走出来是每一个善良人的责任。家暴的种类多种多样,遭受家暴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担忧和顾及,因而这个帮助家暴受害人的使命也就格外艰难。看看有些人的评论就可见一斑。这也是人类文明的悲哀。
随意了 发表评论于
也去原帖看了看。跟贴也略扫了一遍,只觉的很无奈。无论原因如何,这动手打人的难道还可以找个理由?
一般来讲这动手的男人不是阳痿(广义上的),就是从小长大的环境造成的。遭受家暴的人总是因为性格上的原因不能立刻摆脱这种婚姻(我个人认为,男人动手的毛病很难该)。帮助遭受家暴的人走出来是每一个善良人的责任。家暴的种类多种多样,遭受家暴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担忧和顾及,因而这个帮助家暴受害人的使命也就格外艰难。看看有些人的评论就可见一斑。这也是人类文明的悲哀。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tenyu的评论:
飘姐姐怎么又隐身啦??没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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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没看第2页跟帖。。。。

我特意跟帖跟你和朋友们说了,孩子开学了,我不能再假装血压高不苦力了。。。更不能“按时来博客上班了~”

但是有时间我会来的,只是大概不能花很多时间跑朋友家和做回复。。妹子见谅。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我也提议老大你不要就事论人。

你可以就事论事。这是说跟帖形式。

一定要就事论人,请另外开篇。。。详论。因为如果你一再强调“就事论人”,就本文而言,会误导或者跑题。所以游世界妹妹请你就事论事不要就事论人。

真诚感谢老大一再关注本博和朋友交流。

我想跟你提个建议供你参考,有关严肃的问题或者讨论,我不希望抱着“游戏的态度”或者用“游戏的言辞”跟朋友做交流。这涉及到你说的“人品”。

我的博客或者回复,遇到有争议的文字或者话题,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抱着严肃的真诚的态度用合适的手法和语言跟对方交流。

我不敢要求你跟我一样,但是我好想这样建议一下供你参考。见谅。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之五:
其他很多的问题,姐妹们朋友们帮我跟你解说不少,就不赘述了。

一些有关家庭和个人的话题,我也没有责任和义务跟你一一详细解释做说明实在也是没有时间。见谅。

能公开的或者说我愿意说的,例如有关我的为人和常态乃至居家孩子们等家长里短,尽显在我的博客,字如其人皆原创。

如果你想多了解我一点的话,敬请多读一些我的博文。有利于你对我多一些了解。

欢迎你常来看看博文,有问题抱着信任和真诚的态度,我愿意跟你多做交流。只是不能随心所欲,因为我现在任然有一个正常的家庭生活环境和有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关心的家庭,不能跟随你的思维和时间上网,这一点请你理解。


再一次感谢你留言。我想我要对你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再有问题你愿意的话,用悄悄话或者跟帖都行,只是不能及时回复,我真的没有时间尤其这段时间里,家里家外事务一大堆。请理解。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之四:

根源其一就是家庭生长环境不同。我生长在一个基本没有语言暴力(家常语言基本没有脏字脏话等)、没有精神暴力、完全没有经济暴力、更没有肢体暴力的温和的大家庭,但是对方不是,他生长的环境不很温和,这种不温和笼统说就是跟大多数国人的“棍棒之下出孝子”旧传统和意识一样,遇到问题解决方式基本就是采取打骂等手法长辈如此。这样的家庭环境影响到他们孩子的就是视打骂习以为常见惯不怪。而这在我生长的环境里绝对不允许和容忍的。我就很不习惯这些方式。)。这是我们夫妻之间不很容易调和的最直接最重大的矛盾之一。最终走向分居离异的局面。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之三:

感觉你对我遭受家暴很感兴趣,其实这些文字在我博客不常见,我从来不会带着“我是家暴受害人”等字词频繁出现在博客,更不会频繁带着这些特别字词回复朋友博文,

我是反家暴群组组员不错,遭遇过家暴不错,但我没有理由祥林嫂一样拿过去了的事情,反反复复在博客或者朋友家喋喋不休。

因为我的私人博客文字不是反家暴专题博客,我的朋友也不都是遭遇家暴,我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一再叙说这些不快影响自己和朋友心情。我博客宗旨记录我过去的现在的(家长里短人情趣事等)乃至未来(的计划)等自娱自乐乐人乐己。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写一些少量的有关家暴的文字。你有可能不了解我以前的事情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你的文字给我的信息是“没有真诚”。这是我个人理解和感受,其实现在看你和朋友们的回答我更感受到这一点。

有关我的“遭遇过家暴”其实你提问我全力避而不说,不过你说得对,关键性的东西说了对他人有帮助,那简单的跟你说。

我孩子他爹从来没有烦过我话多,这还真不是牛逼烘烘的大话,因为我从来不说害人的话,不做害人的事,遇事为他人着想换位思考是我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最常做的先前功课。所以我的婚姻和婚内家庭生活跟孩子他爹维持了十几年,不能说没有我的“功劳”。只是任何功劳都不是阻止离开不合适生活的环境的理由和资本。

在到达一定得容忍程度,我做了决定带着孩子离开那个家(或者说给他赶出那个家门,这些说法在过去的现在已经没有意义,强调一下只是满足你的“好奇”。)。。。

因为跟他的矛盾由始至终(到离婚),基本围绕的是孩子,夫妻之间的问题大大小小也罢轻轻重重也罢,我自认为我有能力应对,但是涉及到孩子,我有的时候会失去原则,例如婚内有孩的家暴问题,没有很清楚的在开始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根源性。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之二:
抱着交友真诚说话诚心的一如既往的为人态度,我会跟等同和所有本心向善的朋友交流沟通一样的心情和态度跟你交流。前提彼此尊重。

我在你第一个留言里没有看到彼此尊重尤其尊重他人这样的信息,也许说错了是我领悟不够。先抱歉。

尽管没有看到彼此尊重,我还是要尊重你,感谢你的留言。

你的留言不管是真诚的还是必有它意的,为了不至于让你失望,也不至于让了解我人格人性的朋友看到你的这些前不搭后的文字跟我一样心生不快(实话实说看了你的留言比较不快),我就写几句友情提醒你一下,你先将看我博文和文字的思维思路顺一下看看仔细后再引用、再发言,尤其关键性的字词。这样比较客观也比较尊重我。这是我们网上文字交友交流的最基本的常识。

这篇文章是特别的性质,所以我反反复复修改了错字或者不合适的词句,修改完了张贴后就没有再改动,你应该有原始的文字,包括我自己不能修改字词的在朋友御树林风博客中原始的回复),再将你的这段留言捋顺了然后再提问题好吧?说到这特别感谢汉代蜜瓜说的“100%理解我文意代表我的所有发言。”她和其他姐妹们不仅仅看明白还看懂我的文字包括含义,但是你没有。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之一:
现在回复你的提问,回复前我想你还是将名字换成“苏88”比较好~嘿嘿,跟你开个不是玩笑的玩笑。因为看你写“苏”字我就联想到江苏,我的老家,77 比88大,你说你是女性,看你说的我估计你是妹子,7长8幼对吧?那么我这人有个毛病,喜欢套近乎也是家教养成称兄道妹的习惯。小时候在家出门见人没有称兄道妹长老有序,家中老人一准家教侍候。废这话是希望你能知道一点点我的家教和教养环境。因为跟下面我想说的有关。

【为了不使一个回复文字过多,我采取分段跟复,见谅。这些文字同时给所有来我博客的朋友们~~~谢谢】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楼下众朋友,感谢跟帖留言和帮助回复、说明、注解等。真诚感谢!尤其感谢反家暴群组姐妹们事实就是(反复鼎力)注解。

特别的回复给苏七七:
我尊重你称呼你77妹子好吧?首先再一次跟你说明一下晚复原因(说再一次是因为我在前面的一个单独跟帖中说了孩子开学了我上班了不能继续天天上网包括写博文或者博客回复,怕你没有看到就再说一下),孩子开学了我也继续苦力去了不能继续天天来但是有时间有必要我会来文字。晚复很抱歉请见谅。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油师姐"/Youshijie的评论:
哎呀呀!
一个人的言语,或者可以推测出他的一些"品位"呢...呵呵!
不生气! OK?!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你不能反驳我的观点,就开始攻击我的人格。还是那句话,请不要就事论人!辩论要有辩品。这是回你最后一贴。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油师姐"/Youshijie的评论:
"油师姐"没有把我的字看清楚,我的句子里是说"人就不大会想到"啊!
你的中文能力太差了!
你的逻辑更不通!
同情你,也可怜你的"性格缺陷".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很久以来,我跟蜜瓜打文字战很多次啦...
...只好称你是"莫名其妙"吧...或者是"大惊小怪"吧!

其实,"迷瓜"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坏名称.

"油师姐"确实不需要代表别人出面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我怎么觉得这位老兄缺乏最基本的COMMON SENS?再搞下去他把上古的黄帝炎帝都搬出来了(如果他知道这二位先祖的话),认为古书里描写的大同世界是曾经 真实存在过的。

鸡同鸭讲,算了,还是省省力气去呼呼吧。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国民的水准高尚,社会的风气好,人就不大会想到作恶暴力的事了!

好像现在的丹麦吧,他们人民的心中没有贪污的念头.

孔子治理鲁国的时候,也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孔子以礼教治理国家,人民自动自发的向善!

道德和风气,使犯罪率降低."

你这怎么看怎么像批了孔子马甲的乌托邦的共产主义。这个世界上犯罪从来就没有给消灭掉过。你敢说孔子时代没有犯罪?你所谓的"人民自动自发的向善!"的鲁国被秦国灭了,你这例子不支持你的法律只能是辅助的论点。丹麦没犯罪?有犯罪就得有法律。法律能惩治,威慑罪犯。警察来“提高”修养的例子不在少数呢。这就是说,法律健全,受害人运用法律的武器,能减少家暴的发生。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批":
1)家暴中的受害人 --- 绝对是双方都受害!
-- [[你要静下心想想就明白了.维持原话.]]

2)聪明机灵的女子能够使男人不动粗!
引: 有的东西是骨子里的东西。。。不受他人控制或者“调教的”。
-- [[这种人很少,可以另外看待.]]

3)成熟的男人不会打女人!
-- [[男人的成熟与否,哈年纪无关;女人也是与年纪无关的。]]

4)家暴绝对是双方的责任!
-- [[我们不玩文字游戏,我是加重语气啊!呵呵!原意无误。
我可把我的话改为:
家暴的发生,一般双方都有责任!]]
哈哈! 不要故意挑错。

5)用法律制裁家暴是下策,不得已时才用!
-- [[这是普通常识啊! 嘿嘿...]]

希望你能体会我的本意,“绝对”是有益处的!

好自为之啦! 哈哈!!!!!!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引: [[[“你不要变成迷瓜了...哈哈!!!”
请你不要就事论人。]]]

我给蜜瓜谈话,不需要代言人”
我不为蜜瓜代言,只是指出一个事实。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首先你要搞清:家暴不是家庭矛盾。家暴是施暴着者解决家庭矛盾的错误方式。家庭矛盾,双方有错。家庭暴力,是施暴者的错。长期的家庭暴力,除了施暴者的错,受害者的委曲求全、长期隐忍(弱者姿态)也算是错。”

同意。说到底,就是要对家暴这样的犯罪行为零容忍。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tenyu的评论:

欧洲本地呼呼的时间吧


tenyu 发表评论于
飘姐姐怎么又隐身啦??没影啊。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另外,有些受害人打着自己是“家暴受害者”的旗号,认为自己作为受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别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就是施害人的帮凶。这样的家暴受害者就大错特错。她活学活用的施暴者的手段,把自己从受害人摇身一变成为施害人,用自己的受害经历绑架了真理,绑架了别人的同情心,这是施害人惯用的技俩。

++++++++++++++++++++++

你是说我这句话脾气大吗?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没有针对这里的任何人,你咋就吃不消了涅?

少安毋躁,与你无关。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首先你要搞清:家暴不是家庭矛盾。家暴是施暴着者解决家庭矛盾的错误方式——她是故意在混淆是非。你真的认为会有人用这种口气,打着问问题的旗号,实则在篡改博主的文字和本意,把读者引向她希望的地方。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呵呵,你没被家暴过跑这儿来请教这个请教那个干啥?搞得俺还以为你被家暴了,希望学习知识进行自卫。

“这么多文字楼主一直在说不能一边宣传反家暴,一边将受害人或者自己(包括家暴受害者)塑造成一个完人。”——这是你自己的贴子里的文字吧?怎么会看不到“有些受害人打着自己是“家暴受害者”的旗号,认为自己作为受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别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就是施害人的帮凶...”,还一派天真地问——“她哪里说了这些话呢?”

你是真的眼神不好还是选择性失明?你这么眼光锐利的人怎么会把“受害者”的“者”给漏掉了呢?还一再以一种天真得近乎儿童的语气无辜地问这问那,故意引导读者走入迷途。

这种手段怎么这么熟悉涅???

你走好哈,不送了,我再一次代表飘姐说这一句话。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御树枫林也说了“我个人觉得“家暴自己有错”就和“家庭矛盾自己有错”差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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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上下文看全哦。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首先你要搞清:家暴不是家庭矛盾。家暴是施暴着者解决家庭矛盾的错误方式。家庭矛盾,双方有错。家庭暴力,是施暴者的错。长期的家庭暴力,除了施暴者的错,受害者的委曲求全、长期隐忍(弱者姿态)也算是错。

不见得不强悍一定会被家暴,也不见得强捍一定就不会被家暴,我认为要取决于是否碰上暴力配偶。很多女强人遭遇家暴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她们在感情婚姻上的心理疆界低。

你对家暴的误解多多,建议阅读《 女人对家暴说“NO”》和其他“对家暴说不”博客文章。 链接如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7&postID=17293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你脾气好大。我没看见楼主说过...有些受害人打着自己是“家暴受害者”的旗号,认为自己作为受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别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就是施害人的帮凶...她哪里说了这些话呢?
楼主告诉过你她话中有话?那为什么不明白说呢。她爱反谁反谁。整这篇文章,说如何看待家暴中的受害人,我还以为能学到什么防止家暴的秘招呢。不过我想楼主并不是这样的。反而是你的脾气太大。这么大脾气的女人,我是不敢靠近的。 幸好我没有被家暴。还不需要你来帮助。算了我不奉陪了。看起来家暴的,被家暴的,都要躲开远远的。 家暴被家暴确实都有错。大家谁说得清?
还有,“被家暴者有错”楼主没说过,但是楼主说过“自己遭遇过很严重的家暴”...但是,我从来不会说...我没错或者说我没有犯过错",不就是“我被家暴自己有错”?御树枫林也说了“我个人觉得“家暴自己有错”就和“家庭矛盾自己有错”差不太多。”她也是胡搅蛮缠、歪曲事实?你的大帽子真多。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另外,有些受害人打着自己是“家暴受害者”的旗号,认为自己作为受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别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就是施害人的帮凶。这样的家暴受害者就大错特错。她活学活用的施暴者的手段,把自己从受害人摇身一变成为施害人,用自己的受害经历绑架了真理,绑架了别人的同情心,这是施害人惯用的技俩。

感谢家暴群组给我们的疆界知识,让我们认清了事实,建立了心理疆界,没有掉进陷阱里去。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我不知道你是故意胡搅蛮缠还是歪曲事实。飘姐说的“被家暴者有错”,被你抠掉一个字,变成“被家暴自己有错”,把“者”去掉,加了个“自己”。这一篡改,意思天差地别。

对啊,飘姐是说被害者“抱着孩子跳河”这种思想意识是有错的,并且是有害的,她并没有说对方因此挨打,并且因此挨打是应该的,是她自己造成。飘姐只是在说,有些受害人打着自己是“家暴受害者”的旗号,认为自己作为受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别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就是施害人的帮凶。

把自己塑造成圣母。

没有人是完美的,这世上没有圣母,包括家暴受害人。

这个意思很明白吧?你不用等飘姐自己出来说,她的意思我们100%的理解,我完全可以很负责任地代表她说话。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回复林韵的评论:
你朋友老换男人,每两三年就换一个男友。这就有问题。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你有没有告诉她呢?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楼主怎么了。大家东一句西一句, 越说越多, 都不如听楼主自己说吧。我都给你们说迷糊了。搞不懂。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你说的有道理。家庭矛盾自己有错和家暴自己有错应该是一回事。 家暴也是家庭矛盾吗。两个人都有错。女人是有错。
你说强悍的女人不容易被家暴,我觉得有道理。女人就是得强悍。 你说你过去是弱者,什么叫弱者呢? 是弱者就会被家暴是不是呢? 应该向你学习。现在就强悍,不要等到被家暴再强悍就太晚了。 对不对?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我没有误会呀。楼主是飘姐? 她说的很明白那个女人做错的是什么,比如抱着孩子一起跳湖什么的,她被家暴我也觉得就是这些原因呀。 楼主说她自己也有错。所以我想知道更多这样的实例。你说的警察和监狱是什么回事儿?楼主没有提呀。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楼主不是说...那个女方,其他我不多说,就说她对孩子的表现所表现出来的“早熟”的感叹和赞美甚至有想抱着孩子一起跳湖这些举动等,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一个受害人的角度去思量,我认为这都是错误的...这不就是在说女方被家暴自己有错。这么多文字楼主一直在说不能一边宣传反家暴,一边将受害人或者自己(包括家暴受害者)塑造成一个完人。还有女的是弱者什么的。不都是这个意思吗?楼主根本没提别的错。是你理解不对。楼主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飘姐什么时候说“被家暴自己有错”?

她说被家暴者也不完美。我们每个人都不完美,不是吗?

至于说什么情况被家暴有错,那么我告诉你,就是知道自己留下来会被一再家暴还不肯走,那么被家暴,这个受害者是要自己承担自己的抉择错误。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饶恕的评论:

我的想法是:别指望让受害者去跟施虐者“斗”,她们如果能“斗”早就不受虐待了。我很愿意让她们先“逃走”到温暖安全的地方,剩下来的事情,亲戚、朋友、邻居、路人、警察、法官、该管嘛的管嘛。且让受害者暖过来、缓过来再说。——————MM这话很正点儿。事实上很多施虐者很ENJOY这种“斗”,受害者离开是上选,不陪他玩,让他自己玩去!!!

MM关于施虐者的分析也很有道理!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我觉得你有一个误会,那就是“你们做了什么才会被家暴”?其实,不管一个人做了什么都不该被家暴:有矛盾可以沟通,沟通不了可以离婚,就算犯了法还有警察和监狱。一个文明人不会用暴力解决问题,从这个方面说家暴全部是施害人的错。飘姐说的受害人也有错是指有些人对家暴一忍再忍,没有自己的心理底线,客观上导致了施害人的变本加厉,和你说的“做了什么”毫无关系。
jk 发表评论于
支持飘
林韵 发表评论于
很欣赏飘JJ,既有思想,又勇于直言。

很多时候,对于弱者,有点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有时候即使是强者,也会遭受家暴的。

我的一位朋友就是这样子的,她年轻漂亮,从16岁起谈恋爱,腻了,就甩了人家,哪怕是求她也没用,男友们都宠着她,大概每两三年就换一个男友。

她绝不是软弱的人,生活中各方面都蛮强势的

30岁时终于嫁了,怀孕的当天就挨打,几乎被那个台湾男打S,后躲到women's shelter。这是我在美国遇到的唯一的家暴案例。
tern2 发表评论于
很欣赏佩服御树林枫的这番话。
不喜欢“可怜”这两个字。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苏七七的评论:

怪不得耳根子发热,哈哈,原来如此。其实我在避难所的经历和所接受的培训,是我跑到文学城来费口舌的起点。家家都有矛盾,一样的矛盾在有的家庭可以良性解决;在施暴者的家庭就是暴力解决。也就是说,遇见暴力男,谁都跑不了。可是施虐者挺会装的:婚前分辨真是难度多多。而且施虐者用谎言和限制受虐者与外界接触等手段孤立受虐者,造成外界有这种看法:这个男人不错嘛,八成是那个女人的毛病。所以说,没有经历家暴的人不见得比经历过家暴的人更会做人。我个人觉得“家暴自己有错”就和“家庭矛盾自己有错”差不太多。

要说错,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我觉得有一个共性就是心理疆界低。换句话说,一个强悍的人遭受家暴的概率就会低些:面对暴力有人能忍,有人不能忍。如果严肃坚决地对待第一次暴力,并且发现暴力重复发生时坚决果断地离开家暴,就不会造成那么多令人心痛的故事。可是面对付出情感的人和孩子,认清家暴、走出家暴有谈何容易?原因就是对家暴的成因和规律及其影响了解不够,所以才用各种形式宣传家暴知识:引例一个深陷家暴迷雾的Lucy的故事不代表引例者想让老公外遇;介绍家暴立法过程不代表介绍者也要杀夫。

我想你提到“可怜”一定是善意的。可怜属于弱者,很多施虐者就是觉得欺负了弱者不会受到惩罚才持强凌弱。我过去是个弱者,我在努力不当弱者,走出家暴对我在这方面的帮助很大。我不想欺负别人,也再不要别人欺负我。
苏七七 发表评论于
非常赞成楼主。很喜欢楼主的文字。楼主自己被家暴过,能认识到自己有问题,被家暴自己有错,实在可贵。强顶。

楼主应该深入介绍自己的经历。你到底做了什么错事被家暴?我看到御树林枫还住过家暴庇护所,真可怜。好在现在你们好像没事了。你们过去到底做了什么被男人搞得这么惨?也盼望老公搞第三者,或者死了什么的吗?感觉楼主话很多,是不是你男人烦你了呢?作为女人,不想重复你们的错误。应该预防家暴。

家暴真可怜。楼主说被家暴自己是有错误的。要别人认识到这一点,你自己需要说明一些实例来帮助大家。我看你很爽快。你带个好头吧。我顶你。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饶恕的评论:
当然想知道,等待中...呵呵!!
先谢谢了.
饶恕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呵呵,真想知道?等......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饶恕的评论:
引: "...非让一个人(特别是受害者)接受他现在不能接受的观点..."
--===
如何能够叫人"接受他现在不能接受的观点"呢?
请提示.
饶恕 发表评论于
哈哈。这么热闹!说什么哪?我才是楼主今天的“主宾”呢!哇卡卡!笑一会儿。。。开始我的“诡辩”:

先说明一下哦:我懒,所以我字写少了没写明白。呵呵。这回写得多多地,把你们都看倒、睡着为止。

我不是说“因为某是受害者,所以不要与某争。”而是在说:观点出于立场,一场争论不在同一个基础上就白争了。力气也要钱买的嘛,这年头!

争论两方可以求同——比如都希望减少家庭暴力,都希望救助弱者,都希望受虐待的女人和孩子可以走出阴霾,等等很多。但专注于某一个点的不同,会使我们反对家庭暴力、帮助受害者的力量削弱啊。

我的想法是:别指望让受害者去跟施虐者“斗”,她们如果能“斗”早就不受虐待了。我很愿意让她们先“逃走”到温暖安全的地方,剩下来的事情,亲戚、朋友、邻居、路人、警察、法官、该管嘛的管嘛。且让受害者暖过来、缓过来再说。

比方说,这里说话的人当中就有人可以去继续研究如何消除家庭暴力——专家类的;有人可以竖起一面旗帜从道德上去大力谴责以正视听;有的就可以安慰受害者,弄点轻松愉快的事情转移一下情绪;有的人可以做法律援助......最没用的,如我——可以转贴传话!

非让一个人(特别是受害者)接受他现在不能接受的观点,想法再好,时候未到。

好啦,这是一。“二”(全国人民都懂的)在后面。

我是搞儿童教养咨询的。从我的小工作范围中得知:家庭暴力成因复杂,但多数施暴者是从施暴家庭里出来的,还有少部份是先天的病理性的问题如FASD(Fetal Alcohol Spectrum Disorder),还有更少部份是遗传(Heritage)......还有很多种其他原因。但总的来说,这些都可以叫做“精神疾病”。从更宽的范围来说,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反人类、反社会的——多数罪犯都有反社会性格特征——就象我们骂一个人时说“神经啊!”。他们就是“神经啊”了。

如何裁定?如何断了这家庭暴力恶性循环的链条呢?只能一件事一件事分开来:如果一个施暴者(B)在当初受到伤害的时候有人为他(A)站出来、有人保护他(A)、有人制止暴行,那他(A)成为施暴者的机率就大大降低。但当他(A)已经成为施暴者(B),那就必须拒绝他(B)、制止他(B)、保护他(B)的受害者。不能因为他(A)受到过暴力对待,就在他(B)施暴的这件事情上去保护他(B)——就象当初他(A)在受到伤害时,人们可能保护或者同情了对他(A)施暴的人。对不对呢?A与B是同一个生物人,但却是两件事情。

我是儿童与家庭的帮助者,所以我注重对受害者本身的帮助与他们自身的恢复。我要求我的当事人完全离开所有关于施暴者的所有事情——“隔离大法”,然后做一些有益于他们自己身心的事情,哪怕是简单地笑一笑也很好。我有所注重,当然也就有所偏颇!这是因为我的立场所在。

好啦好啦!不吵架不吵架!我们吃点醋蒜头然后商量怎么反对家庭暴力、帮助受害女子们如何?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国民的水准高尚,社会的风气好,人就不大会想到作恶暴力的事了!

好像现在的丹麦吧,他们人民的心中没有贪污的念头.

孔子治理鲁国的时候,也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孔子以礼教治理国家,人民自动自发的向善!

道德和风气,使犯罪率降低.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引: [[[“你不要变成迷瓜了...哈哈!!!”
请你不要就事论人。]]]

我给蜜瓜谈话,不需要代言人.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你不要变成迷瓜了...哈哈!!!”
请你不要就事论人。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法制社会里的法律是辅助性的?照你的理论一推理,谁杀了人也用“人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气是最基本的,法律只能辅助”来解释,提高修养,建设好社会风气就好了?法律辅助一下?
家暴是一种犯罪,我知道有人犯过后吃了法律的苦头就收敛了。立刻收敛。看来还是要靠警察来帮助提高个人修养,立刻见效的提高哈。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法律是辅助性的!

人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气是最基本的.

你不要变成迷瓜了...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根本解决的方法就是把家暴者送进监狱,敢以身试法的人自然少。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是说如何根本的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你说的是事后的法律问题,
我们河水不犯井水啊!

你若是能够活学活用我说的...大概不需要法院警察啦!

你是受害者吗?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我服气不服气没用,到了警察面前,法官面前服气才算真英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是,是人格障碍。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关于personality disorders的一点补充,Reference部分贴在我博客的“口述”的回复里了。

Psychological theories focus on personality traits and ment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ffender. Personality traits include sudden bursts of anger, poor impulse control, and poor self-esteem. Various theories suggest that psychopathology and other personality disorders are factors, and that abuse experienced as a child leads some people to be more violent as adults. Studies have found high incidence of psychopathy among abusers.[1][2][3]

For instance, some research suggests that about 80% of both court-referred and self-referred men in these domestic violence studies exhibited diagnosable psychopathology, typically personality disorders. "The estimate of personality disorders in the general population would be more in the 15-20% range [...] As violence becomes more severe and chronic in the relationship, the likelihood of psychopathology in these men approaches 100%."[4] Dutton has suggested a psychological profile of men who abuse their wives, arguing that they have borderline personalities that are developed early in life.[5][6]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说的很实际有效,不服气? 哈哈!

男女通用...因为有的家庭是女人暴力.

2)体贴有爱心的格调男人能够使女人不动粗!
3)通情达理的女人不会打男人!

[其他同前帖]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姐姐这么夸我,我脸红ing。力所能及而已。

哦,我知明白了,姐这是给我上发条呢。。。那我就将计就计吧。。。继续努力。。。
tenyu 发表评论于
飘姐姐俺支持你看看俺能做些什么?问宝宝中秋快乐!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你说的人格缺陷是personality disorder吧?如果是,还有一种叫法是人格障碍。 从我目前看过的资料讲,无论中国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还是国际上通行的精神疾病诊断为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现行版本DSM-IV-TR)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现行版本为ICD-10),都把人格障碍列入了精神疾病范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精神疾病的诊断和评估标准都是随着社会的变迁发展而变化的,而且和各个国家的文化、信仰等因素关联很多。
piao11 发表评论于
谢谢弟兄姐妹们回复。孩子已经开学了,我也已经不能再假装高血压高血脂啥的继续将养着了,今天也开工了~~~~

所以,这以后估计不能天天来跟朋友们玩了~不过我会尽量的在我的博客多整一点花样供弟兄姐妹们一乐~
(欢迎)兄弟姐妹们游客到此一游,是我的期待和光荣。


有关回复或者信息回复,估计不能跟进,但是我会尽量来用文字书写一下自己的感受或者见解,满足兄弟姐妹们的提问或者评判。

明天还要苦力,很晚了,这就洗洗安了~筒子们也请安了吧~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tern2的评论:
谢谢2妹~~~

让我们一起多多关注反家暴~~~~给予遭遇家暴的姐妹们一点支持理解和温暖。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谢谢林妹妹。
回到家我要使劲大赞一句“林妹妹是我见到的学读有关家暴和反家暴专家评论和书籍最精心最广泛的(就不说之一了好吧?嘿嘿)。。。。”

有妹子在此文字解说,是我的幸运!甚感安慰。再谢妹子。

你说的好
反家暴任重道远。。。。我等乃需努力!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你说的很对!很多的人一提暴力,立马想到的就是动刀动枪动拳脚。。。而忽视了软暴力冷暴力等。。。

你这朋友就是这样的“认识”和理解。这也是很多人的认识和理解。例如楼下的玫瑰姑娘。
其实我不太相信她没有见过暴力~只是有可能她不知道“哪些”就是暴力罢了。例如夫妻吵架老公或者老婆10天半月不理对方,再或控制对方口袋或者控制对方与他人接触包括异性接触等~~~

这些“暴力”很多的人不知道。说实话我也很多的不知道。但是我会努力的去学习和认识。活到老学到老么~

谢谢蜜瓜留言~

你刚刚回来,家里都打理的差不多了吗?倒过时差再忙~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我给老大批一下好吧?批的不对不准骂我!厚厚
================
研读观察多年,从第三者的立场说几句公道话:

1)家暴中的受害人 --- 绝对是双方都受害!
你这说的不全对,我们说的“受害人”一定有一个终结裁判。就是家暴中遭受到身心暴力的一方。而不是你这“双方都受害”的笼统评判。你这个说法依我看就是居委会大妈的说辞!嘿嘿
换我说一句俗语那就是施暴者受“伤害了”那是活该!这叫伤人不利己。
被施暴者施暴受到伤害的。。。这才是我说的真正意义上的“受害者”。
老大明白了?


2)聪明机灵的女子能够使男人不动粗!
这话是哪个三脚猫老师跟你说的啊?你是不是绕弯子骂我不聪明不机灵啊?横~
你别忘记了,有的东西是骨子里的东西。。。不受他人控制或者“调教的”。老大明白了?

3)成熟的男人不会打女人!
又是一个三脚猫老师教的。有的男人都熟过头了也还是“喜欢打女人!”你别忽视有一种“成熟的男人”癖好就是打人!不论女人孩子,只要想着打就会找个借口或者“机会”活动一下拳脚~老大你明白了?


4)家暴绝对是双方的责任!
还是三脚猫教的。任何东西一沾上“绝对”二字,我就比较“斜视!”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东西吗?别说这一问我倒想起来有绝对的东西。例如我的父母绝对是我的父母(其他人家的我不敢保证啊!)我的孩子绝对也是我的孩子父亲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是不是他们父亲的我不敢保证啊~)我兜里的银子绝对的是我苦力来的(你的兜里的是不是你苦力来的我就不敢保证,保不准你摔跟头练来的的呢~)老大明白了么?别说这个我不要你明白了。因为我自己给自己说糊涂了。


5)用法律制裁家暴是下策,不得已时才用!
老大,我都不好意思再提三脚猫了!!!
你不知道当今的法治社会,最有效的抵制家暴裁制家暴的途径就是法制吗啊啊啊啊啊?!!我晕死过去算了。
...
N) 若还有问题问我,我的"真专家"(市面上假砖家太多...哈哈)收费很高!以分秒计时...呵呵...

老大 您将歇着,回复问题还是交给我吧。收费你就看着办好了。如果有费可收的话。。只是记得到时分一杯羹给我就是。认识我的都知道我是财迷。


其他问题?等我睡醒了有人问了回复了再来转告你~~~

老大
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我这就洗洗睡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很多人不是没见过家暴,是见过也不知道那是家暴,因为很多形式的“家暴”是以“软虐待”体现出来的。

比如这次我回国,一个朋友就说她没遇到过家暴,可是她立刻跟我说了身边的一个朋友的老公,花钱小气如何如何,自己都挣了很多了(好像15、20万的样子),还唠叨妻子不去工作,懒啊什么的。

我当时睁大眼睛,严肃地问了她几个问题,然后告诉她——这就是虐待,精神虐待。

她对于我问的问题不能肯定,说要去问问朋友。她说,我这个朋友倒是很赞成你欣赏你的。

我说,这不就结了,说明我说的关于她们夫妻的描述是正确的。

这一对夫妇的结局很有意思——这个老婆后来忍无可忍,出去找了工作FILE离婚,得到了孩子和房子,这个老公却在寻求复合不成之后,以“在加拿大没有安全感”为由辞职回国了。

这个老婆后来又找到了男友,重新开始了。她宁愿收入少了也不愿意再回到前夫身边。

受够了。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老大~我现在基本上就按照你的指示去办事了~不过还是会少少吃一点盐巴。今天晚餐就嫌菜没味偷偷加了一点盐巴~嘿嘿

一个月后我会来汇报的~老大到时候来收捡好了~~吼吼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我觉得很多人混淆了精神疾病和人格缺陷的界限,或者这两者之间不是那么容易界定。

比如CONTROLLING(控制欲)这个东西,你说它是人格缺陷也对,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偏执得离谱了,就被认为是精神疾病。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一个软弱的母亲,无法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

老大总结的好!

我就不再“总结”老大的总结了~~~

只想继老大说的再说一句“家暴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受害人将家暴当做家常便饭去习惯。。。直至麻木~”

希望遭遇家暴的姐妹们,不要自我封闭,勇敢的直面婚姻问题,抵制家暴,展现自我。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其实我是要谢谢花雨你的啊。
你说的多好,我写半天就是想说这个意思,不想有点“跑题”和“过火”了。

还是你说的好,意简言骇“任何理由都不是家暴的借口,从这点上说被家暴绝对不是受害人的错。但并不是说受害人在家暴婚姻中没有错误,特别是那些在家暴婚姻中常年忍耐、连累孩子的女人,还是需要自我反省一下的。”

这就拿来做“编者按”吧~谢谢花花~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白玫瑰花的评论:
不好意思妹子,好像我博客写家暴的文字不多啊~你都没有遇见过家暴。。。真是你的幸运~好幸福的玫瑰啊~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不幸和残暴,不是每一个人“必修的功课”,所以说,玫瑰是幸运的幸福的。但是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很多的不幸和残暴,例如家暴。。。。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晓青的评论:
谢谢晓青!

看你说的这个朋友不是不肯来看资料看信息,而是有一点“自闭”。也就是怕跟外界接触。。。包括文字信息,哪怕她看了也会跟你说不看~是一种逃避或者说回避方式。
希望晓青有空多跟姐妹交流。人在外遇到困难时,要的往往不是物质享受和安慰,而是亲人和朋友们之间的关爱和温暖~

替我问候姐妹~

tern2 发表评论于
谢谢飘姐。
以前对这个话题从来没关注过, 以为是自己不关心的话题。最近才开始留意起这个话题也是因为被飘姐的personality所吸引开始的。
谢谢飘飘密瓜花雨林枫等众姐妹,学到很多,觉悟提高不少。。。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我曾经想过为什么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书籍被国内相关人士引用却没有被翻译出版。例如被热烈讨论的Why Doe s He Do That?: Inside the Minds of Angry and Controlling Men里的很多章节都写得很棒。可是我们也要注意到家庭暴力涉及文化背景、价值观等诸多区域性的因素。而且精神疾病在美国和中国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也不尽相同,文化背景也是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反家暴义工在学习时,除了读,还要思考。

另外,我们阅读学习和收集资料时除了要深入,还要广泛。做了义工后才发现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家庭暴力涉及的领域很多。例如有的大国家的反家暴门户网站,因为要考虑其区域之间的差异,在资料选择时只是泛泛而谈:页面并不多,每页的内容也有限。这对于普通家暴受害者的知识普及是有效的,因为他们是主要网页访问者。可是我们反家暴义工的学习要远远超过这些。 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国内的一些信息,因为我们的工作对象多是第一代移民,他/她们的情况和国内的受害者更接近。

反家暴任重而道远。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建议你游说各国议会,修改立法.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研读观察多年,从第三者的立场说几句公道话:

1)家暴中的受害人 --- 绝对是双方都受害!
2)聪明机灵的女子能够使男人不动粗!
3)成熟的男人不会打女人!
4)家暴绝对是双方的责任!
5)用法律制裁家暴是下策,不得已时才用!
...
N) 若还有问题问我,我的"真专家"(市面上假砖家太多...哈哈)收费很高!以分秒计时...呵呵...
其他问题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给楼主: 绝对不吃一点盐,一个月后,再量血压,就会看到很大的改进.
(绝对不吃洋人的任何CHIP(炸的烤的都是毒品...),做菜不加酱油、不放盐,不吃咸菜(鱼、肉、香肠...)...少吃糖.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家暴中受害者最大的错误不是她们日常生活中的“不完美”引起施害者的愤怒“导致”家暴,而是她们的软弱,对家暴施害者的忍让和纵容,无原则的原谅,尤其是当这种不健康的家庭关系影响到孩子的时候。

保护孩子,让他们在健康的环境里健康成长,是一个母亲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责任,她的独立和坚强,她的自信和人格魅力,都会对孩子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

一个软弱的母亲,无法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顶飘姐!

任何理由都不是家暴的借口,从这点上说被家暴绝对不是受害人的错。但并不是说受害人在家暴婚姻中没有错误,特别是那些在家暴婚姻中常年忍耐、连累孩子的女人,还是需要自我反省一下的。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又来家暴,俺怎么就没怎么见过?呵呵!

问候飘姐!~~
晓青 发表评论于
说的真好,我有个朋友就是老公时不常就要动手,可是她就是不肯来这里,我把这个转给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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