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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到底错在哪里?
2011-09-13 12:55:13
谢盛友:李双江到底错在哪里?
9月6日晚,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南门外,李双江15岁的儿子李天一与18岁的苏某分别驾驶宝马(无牌照、改装)和奥迪(山西牌照,后被证实为假牌照)行驶时,与前方驾车的彭先生夫妇因车子拐弯引发争执,并将夫妇二人打伤。8日,李双江前往医院看望了伤者,并鞠躬致歉。李天一和苏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驻京媒体报道,李天一已经被释放,但还会随时接受警方询问。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了中国军队歌唱家李双江到医院探望被打伤的夫妇,并且提出要支付赔偿。李双江在解放军艺术学院任教。他去医院探视时对被打伤的夫妇说:“子不教,父之过,我对不起你们夫妇,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 没有人会怀疑李双江的道歉是真实的,但是很多人会怀疑李双江的道歉并非出于真心。也没有人会怀疑,“子不教,父之过”是错误的,那么李双江到底错在哪里,或者准确地说,我们,包括我在内 的家长们到底错在哪里? 国内一位网民说:“你娶了下一代也就算了,你不该在生孙子的年龄生了儿子;你生了儿子也就算了,你不该用教育孙子的方法去教育儿子。” 这话的确难听,但精辟地说明了李双江的错误。李双江当面道歉的“子不教,父之过”,其实他最大的“过”就是,他仍然“居高临下”地代表着真理,“用教育孙子的方法去教育儿子”。 我们这些当家长的,对于子女,一不留神 就 以家长的姿态“居高临下”,往往假设父母是圣人、是先知,代表着真理,也就是说,家长(尤其是父亲)对子女所有的管教,不管出发点如何,都是都是对的,都 是好的。我是说“一不留神”,所以家长每次给小孩下一个命令时,或给小孩一个许诺时,请多“留神”,你的命令或许诺是否考虑过父子关系,兼顾过孩子和家庭的关系,孩子与社区、社会、国家的关系?如果考虑到了兼顾到了,心中“圣人”的身份显然会减少。 父母以上这个假设未必正确,因为父母也是人,既然是人,就有极限,更可能拥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包括好恶、私心、权力欲,以及所有人性最丑陋的一面。李双江 当艺术学院教授,得经过考试,得经过提拔,古代要当皇帝要先打败群雄,一定江山。唯有要当父母,不需要经过许可,终生有效,只要是人,有生育能力,就可以 当父母,无关于出身、教育水准、品德优劣,也无关犯罪记录,不需要考试认证,更无人监督。既然家长这么容易得来,哪能这么容易就当“圣人”“先知”? 李双江当面道歉的“子不教,父之过”,其实他最大的“过”就是,他早就“预谋”鼓励儿子犯罪。 15岁的儿子,不可能有钱买车,也没有资格拥有驾照,一个将军级的大学教授看不懂中国的交通刑事法规,还是把制度当儿戏? 汽车是个具有高度危险的物品,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开车,因为未成年人的辨识与控制能力均不成熟(事件本身就证明这一点),18岁(有些国家可能不一样)才能独立开车,这是人类经过不知道多少统计才积累出来的经验,才制定出来的法规。李双江把一辆宝马交给15岁的儿子开,无异于纵子伤(杀)人,无论如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德国温嫩登(Winnenden)校园枪击案发生于2009年3月11日,案发地点是德国温嫩登的一所高中。 凶手是17 岁的中学生Tim K. ,共有16人在事件中丧生,包括15名受害者及自杀的凶手本人。凶手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朋友说,Tim是一个安静的学生,并且逐渐和朋友们疏远。凶手是一个乒乓球爱好者,曾经想成为一名职业选手。凶手喜欢第一人称射击游戏《反恐精英》和搜集恐怖片。 德国警方搜查了凶手的家,凶手的父亲是当地一家射击俱乐部的会员,合法拥有15把枪支。经查,有一支9毫米贝瑞塔手枪和数百发子弹失踪。此前,14把枪支存放于枪支保险柜中,而失踪的贝瑞塔手枪则存放于卧室。凶手的父亲被刑事起诉,原因是未按法律要求恰当地保存枪支。2011年2月10日,德国斯图加特法院判处凶手的父亲一年九个月的监外刑。 李天一和Tim K.的案子性质一样,只有犯罪轻重的区别,而这两个父亲的刑事责任则一样,那就是“教不严,父之惰 ”。一个是不按照法律规定保存枪支,纵子开枪杀人;另一个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纵子开车伤人。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2011-09-17 00:48:14
【大学网•大道师说】发布《韩德强:误读的“启蒙”——驳李泽厚“救亡压倒启蒙”论》
改革开放思想界进行的思想解放运动,竖起“启蒙”的大旗,神化人权和自由,压倒了救亡和强国,瓦解了道德和崇高,使中国人重新退回到自私自利、一盘散沙的蒙昧状态,这是对“启蒙”的误读。http://www.haodaxue.net/html/10/n-5710.html
经典语句:
• 我们后来其实形成了新的“两个凡是”,凡是改革开放都是对的,凡是改革就是对的、凡是开放就是对的,甚至发展到凡是市场经济就是对的,凡是私有化就是对的。这样实际上就是从一种禁锢跳到另一种禁锢。
• 如果说过去那个时代满大街是标语口号,那么现在这个时代满大街都是广告。这就是从一种禁锢跳到另一种禁锢。如果说那个时代要求人们“狠斗私字一闪念”,那么这个时代提倡人们“狠斗公字一闪念”。提倡人们唯利是图,提倡自私自利天经地义。
• 今天我们把上帝打掉了,把教会打掉了,把共产主义信仰丢掉了,把传统的伦理道德也丢掉了。那么今天我们就进入了一个肆无忌惮的时代。这个肆无忌惮固然是解放的、活跃的,但是肆无忌惮的社会真好吗?人们感受到了焦虑、痛苦、堕落和不幸福。
• 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否定崇高的逻辑是,雷锋太高尚了,学不了,我们不平等,人格上不平等。把雷锋妖魔化之后,我们就一样唯利是图,就平等了,但不是像雷锋这样高尚而平等,而是变得像流氓这样堕落而平等,这就是思想解放浪潮的基本结果。
• 按照李泽厚的逻辑推论下去,要启蒙压倒救亡,就是说中国亡国了没关系,只要我们都有权利意识了、我们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了,国家亡了也没关系。国家亡了能有我们个体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吗?这个就是李泽厚最大的悖论。
• 我们的启蒙跟西方是不一样的,我们强调的不是个体的价值,而是整体,强调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一个真正摆脱蒙昧、有觉悟的人,应该能够意识到长远利益,意识到整体利益,意识到自己跟国家民族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这才是真正的启蒙。
全文点击http://www.haodaxue.net/html/10/n-5710.html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2011-09-17 00:44:12
1949年——共产党迎来了他们期待已久而又提前到来的“革命胜利”,国民党匆忙收拾残兵败将退守台湾。而夹在两党之间的知识分子则被迫进行“留”还是“走”的选择。留下,是主动迎接还是冷眼旁观?出走,是台湾、香港还是美国?从此,中国文脉分成数道支流,影响至今。
据统计,1948年选出的81位中央研究院院士中,24位选择了出走,占全部院士的29.6%,其中10位是人文组院士,占28位人文组院士的35.7%。很显然,大多数知识分子选择了留下。
热情拥护与积极改造者
胡风:不明真相的狂欢
1949年,胡风写下长篇政治抒情诗《时间开始了》,喜悦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毛泽东!毛泽东!……你微微俯着身躯/你坚定地望着前方/随着你抬起的巨人的手势/大自然的交响涌出了最强音/全人类的希望发出了最强光/……毛泽东!毛泽东!/由于你/我们的祖国/我们的人民/感到了大宇宙的永生的呼吸/受到了全地球的战斗的召唤”
胡风的朋友、诗人绿原这样解释胡风等知识分子当时体会到的那种“宏大的幸福感”:一是对反动而又腐败的国民党政权的彻底失望;二是百年来累累国耻所酝酿的爱国主义情怀;三是人民解放军的辉煌胜利之不可否认的魅力。可是胡风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号召的“五四传统”、“主观战斗精神”与毛泽东“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主张存在着深层次冲突。这种内在冲突注定要影响他在“新中国”的命运。
金岳霖:共产党做到了不可能的事
解放前,金岳霖骂参加民主运动的教授说:“共产党来了没有自由,中国都是你们这一伙人搞坏的”。解放后,共产党真的来了,他却不断地“发现了奇迹”。他说:“人家却真能使自己所梦想的民族翻身变为事实!”“这样的党,是中国从前所没有的!”于是,他对共产党的态度由疑惧转为拥护,不仅全面认同马克思主义,而且积极参与对杜威、罗素、胡适、梁漱溟、章伯钧等的批判。
后来,读到金岳霖写的一篇检讨后,身在美国的胡适感到十分不解,他写道:“是不是毛泽东和他的政权已经很成功的做了一件不可能的事,就是将这一位最倔强的个人主义的中国哲学家的脑给洗干净了?还是我们应该向上帝祷告请准许我们的金教授经过了这样屈辱的坦白以后可以不必再参加‘学习会’了。”
朱光潜:积极改造,仍然没有出路
1948年末,十六位知识分子联名发表《中国的出路》,其中就包括美学家朱光潜。这篇日后的“反动文章”称:“现在全世界的民主制度都在受着极权共产主义的威胁。……要民主宪政成功,至少须有二个以上象样的较大政党,然后人民始能有选择,政党始能彼此发挥监督砥砺的作用。但我们更反对极权共产集团。因为假如极权共产集团得势,人类便将要开倒车,一切的进步理想便全完了。”
不过1949年11月27日,天下大势已定,《人民日报》上却赫然出现了署名“朱光潜”的《自我检讨》。他说抗战之后自己的愿望本来是谨守岗位,把书教好,多书,多写书。“可是事与愿违,一则国民党政府越弄越糟,逼得像我这样无心于政治的人也不得不焦虑忧惧;二则我向来胡乱写些文章,报章杂志的朋友们常来拉稿,逼得我写了一些于今看来是见解错误的文章,甚至签名附和旁人写的反动文章。”
1950年朱光潜开始研究马列主义。1951年10月,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探讨艺术问题的《艺术的社会根源》(路易•哈拉普著)由他翻译出版。但是在接下来的思想改造运动中他依然首当其冲,成为北大的两个重点批判对象之一。他不停地接受批判,写下了大量的检查,对自己的“反动立场”、“反动思想”、“反动学术观点”等一一进行无情的自我批判。但是在文革中,他还是被打成了“反动学术权威”。
毅然出走者
胡适:最在乎的是自由
1949年3月胡适在一次演讲中说:“假如有一天我们都失去了自由,到那时候每个人才真正会觉得自由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其实早在1948年末,在大军合围中的北平,胡适就对劝其归附中共的吴晗说过:“在苏俄,有面包没有自由;在美国,又有面包又有自由;他们来了,没有面包也没有自由。”
胡适后来先去美国,再去台湾。远离故国当然非他所愿,1948年的最后一天,胡适和傅斯年一边饮酒,一边背诵陶渊明的《拟古》诗第九首:“种桑长江边,三年望当采。枝条始欲茂,忽值江山改。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胡适还对司徒雷登表示,痛悔抗战胜利之后这些年没有把精力、才能用在思想方面,“而是像他过去做的那样自私地又埋头于他所感兴趣的学术活动中了”。司徒雷登看到,那一刻胡适的眼中噙着泪水。
傅斯年:“西上巴山做义民”
傅斯年在五四时年轻激进,一度推崇苏俄,说过“俄国革命是全世界发展的模式”。但是在之后的六年中,他到欧洲留学,开始看到苏俄共产主义的弊端,思想开始转向温和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后来目睹共产党广州暴动时发生的恐怖状况后,傅斯年走向反共。傅斯年政治上虽然反共,但在自己主持的史语所则厉行学术独立于政治,所内不少青年后来投奔了共产党。
1949年,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对迁台事宜大多持观望态度,只有傅斯年主持的史语所表现得较为积极。不过傅斯年精神上大受刺激,甚至萌生过自杀念头。1949年1月19日,他飞到台北,1月20日从代理校长杜聪明手中接任国立台湾大学校长。对于傅斯年的选择,周作人曾作诗讽刺:“仓卒骑驴出北平,《新潮》余响久消沉,凭君箧载登莱腊,西上巴山做义民。”
钱穆:反共但不亲国
1949年8月,针对美国政府发表的对华“白皮书”,毛泽东连续发表五篇评论文章,其中在那篇题名为《丢掉幻想准备斗争》的新华社论中点了三个人的名字:“对于这些新式的大小知识分子,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中国的反动政府,只能控制其中的一部分人,到了最后,只能控制其中的极少数人,例如胡适、傅斯年、钱穆之类,其他都不能控制了,他们走到了它的反面。”
这篇社论发表时,钱穆已经离开了大陆。钱穆却对毛泽东的点名一直难以释怀,1950年秋,在给学生的一封信里,钱穆这样写到:“余自抗战胜利后,足迹不履京沪平津,不在公立学校教书,单枪匹马,一介书生,怎么找到了我的头上。”其实钱穆虽然对共产党讲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持反对态度,可同样,他对国民党的贪污和特务政治也是深恶痛绝。
不离不即者
沈从文:清醒的旁观者
1948年,郭沫若写就《斥反动文艺》,将沈从文列为红黄蓝白黑反动作家中的“桃红色”作家。当此之时,沈从文应该会想起自己少年意气风发时发表《论郭沫若》一文直斥郭沫若创作方面毫无成就。郭沫若作的政治定性,让沈从文失去了参与新政权的热情,他变得悲观甚至绝望,甚至想用剃刀和煤油结束自己的生命。
政治前途的黯淡无光,却让沈从文比那些正努力融入革命熔炉的知识分子清醒得多。从此,这位多产的民国作家放下性灵之笔,转向文物研究。他到了中国历史博物馆,日常工作除了鉴定和研究文物,有时还充当讲解员,向观众讲解文物知识。最终,他凝三十年心血成《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本专著。20世纪80年代初,沈从文赴美讲学时说:“许多在美国、日本的朋友,为我不写小说而觉得惋惜,事实上,并不值得惋惜。按照社会习惯来说,一个人进入历史博物馆,就等于说他本身进入了历史,也就是说,等于报废了”。
叶企孙:“自信作孽无多”
1948年底,在解放军围城之际,梅贻琦仓皇南飞,梅贻琦在南飞之前,曾与叶企孙有过相商,想拉叶离开北平。但叶在硝烟炮火中经过一番摇摆、观望,最后“自信作孽无多,共产党也需要教书匠”,便决定既不出国也不南飞,坚持留下来迎接对他来说并不了解的新政权。1953年3月,叶企孙担任清华校长。
叶企孙属于敦厚学者型人物,性温口讷,但有牢固的自由、独立思想。他批评随着政治风潮上下左右地扑腾的见风转舵者,还对“自我检查”那套东西表示不满,说:“共产党的自我检查,很有点像基督教、天主教的忏悔,如果让清华的教授也这样做,可能有好些人会自杀。”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叶企孙倡导“高校教学与科研要自由、民主”,并提倡“凡事都要独立思考”一番。
叶企孙终于激怒了当局,上级“组织部门”开始发动清华师生对其展开“狂风暴雨式的批评”。1968,叶企孙七十岁,因弟子熊大缜冤案,涉嫌“国民党C.C特务团”被捕。
结语:
“及身已见太平来”。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是清季以来几乎所有知识分子的愿望。但历史证明,知识分子的责任不是为哪个政党做吹鼓手,或者为哪个领袖唱赞歌,而是时刻保持独立、自主的态度,进行锐利的观察和批判性的反思。当知识分子甘心做“驯服工具”的时候,整个民族离失去自由也不远了。
“及身已见太平来”。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是清季以来几乎所有知识分子的愿望。但历史证明,知识分子的责任不是为哪个政党做吹鼓手,或者为哪个领袖唱赞歌,而是时刻保持独立、自主的态度,进行锐利的观察和批判性的反思。当知识分子甘心做“驯服工具”的时候,整个民族离失去自由也不远了。该用户表示中立
及身已见太平来”。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是清季以来几乎所有知识分子的愿望。但历史证明,知识分子的责任不是为哪个政党做吹鼓手,或者为哪个领袖唱赞歌,而是时刻保持独立、自主的态度,进行锐利的观察和批判性的反思。当知识分子甘心做“驯服工具”的时候,整个民族离失去自由也不远了。该用户表示中立
知识分子不独立,一个民族也就失去了他的灵魂,犹如行尸走肉,苟延残喘。该用户表示中立
知识分子自古是“后其身而身先”,而眼下有前其身而身后,有后其身而身后,世界充斥的尽是垃圾,瞎嚷的瞎嚷,乱叫的乱叫,似乎个个都是知识分子。该用户表示中立
可怜的知识分子们没有前后眼,如果知道建国后将他们整的七零八落、七死八活他们还会当初做出的、后悔几辈子的决定吗?该用户表示中立
真正的知识分子应该清醒滴与政治保持距离,但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有着家国天下的情结,所以又无法与政治完全隔断,所以有着各种悲剧。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2011-09-17 00:30:09
导读:有些词,令官方和大众同感敏感,比如: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等,以至歌星儿子打人引起围观并总结出国产的当红“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和李双江。感叹“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
李双江——李天一之父
李双江,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其代表作《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红星照我去战斗》等在中国广泛流传。2011年9月6日,其年仅15岁的儿子李天一无照驾驶并打人。
卢俊卿——卢星宇之父
卢俊卿,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中非希望工程主席,全球公益慈善联盟金质勋章获得者。2011年8月,其年仅24岁的女儿卢星宇引发网友和媒体关注,与之相关的发家史等受到质疑。
王军——郭美美“干爸”
2011年7月初,“郭美美事件”近两周后,拥有中红博爱大股东深圳物华公司10%股份的王军进入大众视野。8月3日,郭美美称自己的干爸“王军”非红十字会内部的王军,而只是一名商人。
李刚——李启铭(又名李一帆)之父
2010年10月16日晚,保定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又名李一帆)酒后在河北大学内飞车接友,致两名女生1死1重伤。撞人被截后,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2011-09-17 00:19:09
怎样看李双江儿子被判收容?
中国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因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判处收容教养一年。
北京警方说,15岁的李天一在9月初在海淀区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有报道说事发后李天一威胁旁观者不准报警。
有英国媒体把此事与去年发生的李刚醉驾事件相提并论,说中国民众对精英阶层凌驾法律的现象感到不满。
在解放军艺术学院任教的歌唱家李双江在事发后探访了伤者并承诺赔偿,你有什么看法?
你怎样看李天一被判收容教养这个惩罚?
2,公民守法意识强。
纵观中国最近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中国正在逐步走向法制社会,对”李双江儿子被判收容“,也就不必大惊小怪 了。
中国人恐怕是世界上最守“法”的民族之一了。王法,族法,家法,党法,国法...
中国历代统治者早就懂用“法”来治理臣民百姓,维持政权,统治和利益。
中国从“共和”以来就是法制社会,有警察,法院和监狱。何以“正在逐步走向法制社会”?
然而中国从未达到法治(不是法制)。公民守法意在法治社会下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人人都在法律之下。政府, 政党,公司,团体,个人均遵守同一个法。
在非民主制度的社会,法律制定的再好,再严格,总有人可以不受法律制裁,让老百姓增强守法意识,谈何容易 。这就是为什么“维稳”越来越难的原因。
此类害群之马,当应枪毙。自以为有钱,自以为出过国,其实根本不了解国外的情况。国外有钱认的孩子,都是有 教养的孩子。
看一看《少年犯》, 也许有更好的想法。造成现状的责任在于社会和不科学的法律。应当修改法律,才能避免现有的悲剧。 首先那些该处理其多次违规的经手者,该做的事没有做,能否受到开除公职的处罚。其次交通和民事罚款要以给 当事人以足够的教训为基准,而不是固定数目的罚款。罚款可以到家庭财产的1/3. 该事件可以没收车辆,再罚300-1000万的民事罚款,可能比收容更有处罚力度,而不耽误少年的教育。
一个孩子难免犯错误 但是要清醒的看到 在他的背后是什么原因使他在小小的年纪就这样为所欲为 家长学校社会方方面面的原因 收容未必不是好事 但是如果很多的孩子都像李天一一样那么收容的目的又在哪呢 教育孩子要从人格人性出发 溺爱庇护官僚的压制 最终害了这些孩子 同时也危害了未来的中国
不能期盼在一个连宪法都遭到践踏的国度会存在任何的司法公正。舆论炒一炒,然后法院再做个秀,中国的法律就 是这么一回事。
点燃人民的怒火是一件越来越容易的事情,对不公正的敌视燃烧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上,无论李双江做出多么 合理的反应和处置,他都只能被既得利益集团成员的身份焊死在愤怒的海洋中。对“二代”的仇视在大多数情况下 甚至会超过对”爹“的仇视,这是因为强悍蛮横的“二代”阻断了普通民众(特别是青年人)对未来的希望。如果 大部分人对既得利益集团能够做到的只是忍受,那么“二代”们的行为会让倍感绝望。从官二代垄断从政机会到富 二代(实际上依然是官二代)垄断从商机会,留给大众的空间阴暗狭窄且前途叵测。
李天一做为未成年人参与打架斗殴肯定是不应得此重判,李双江事后的行为也并无不妥。但为了及时浇熄民众的 怒火,在法律无法给与支持的情况下,政府甚至动用了“劳动教养”的灰牢,这究竟是舆论之功人民之福还是又一 次的丢车保帅?
我认为只是用错误去纠正错误,目的是为了保护更大的错误。在这里面人民的利益始终是放在最后一位的。
1,李双江和他的儿子李天一是独立个体。李天一犯了犯罪,而李双江没有。所以,只应该依法对李天一处罚。
2,“李双江在事发后探访了伤者并承诺赔偿。”从法律上讲,这种做法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表达一下他个人对 伤者的欠意和良心的不安。
3,如果把这个事件引申到“中国民众对精英阶层凌驾法律的现象感到不满”,也有一定道理,毕竟,每个人, 不论他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嫉妒”、“仇富“都是一种正常的心里活动。特别是在这个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 时代。就加拿大社会而言,贫富差距也一直在扩大,这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为什么加拿大社会不满情绪蔓延; 不过,加拿大社会比中国社会法律要完善,这里面有两个含义:1,法律条文完善;2,公民守法意识强。
纵观中国最近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中国正在逐步走向法制社会,对”李双江儿子被判收容“,也就不必大惊小怪 了。
李双江只是个歌唱家,不当官所以包庇不了儿子,如果李双江当上一官半职,通过关系儿子的罪行就不了了之。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2011-09-15 22:26:26
为什么李双江和Joerg K.无法类比
2011-09-15 读者来信
李双江教子不严,自然应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如果他纵容未成年的儿子开车,也应该承担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并受惩罚。不过,这两起事件中,父亲的责任完全不同。
欧览新闻:贵网站近日刊登谢盛友先生一文。谢先生认为,李双江之子打人和德国发生的校园枪击案有可比之处,两位父亲都应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李双江也应该向德国校园枪击案中的父亲一样,被处以刑律。
李双江教子不严,自然应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如果他纵容未成年的儿子开车,也应该承担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并受惩罚。不过,这两起事件中,父亲的责任完全不同。
首先,校园枪击案中,开枪的Tim K.使用的凶器便是其父Joerg K.家藏的枪支和子弹。枪支是这起血案中的重要角色,也正因为Tim K.能够轻易获得枪支和大量子弹,才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件。
而在李双江之子打人案件中,打人的是李双江的儿子,案件报道并没有凶器的存在。李双江的宝马车之所以引人注目,主要是凸显其子“富二代”和“名人后代”的身份,容易激起民众反响。而以李双江之子在案件中表现出的骄横,他即便是骑车,行路,也都可能和这两位被打者发生冲突,并导致和目前类似的伤人后果。李双江的汽车和其子打人这件事情并没有直接关联。
其次,至今的报道无法证实,李双江纵容其子私自驾驶。假如确实如此,应该根据交通管理条例,对李双江追究责任。但和打人刑事案件无关。相反,由于Joerg K.的武器被其子直接用来杀人,因此被追究过失杀人和伤人罪,也符合法律规定。
再看德国枪枝管理条例,严格要求持枪者将枪支、子弹放入保险柜,使得他人无法接触。证据证明,Joerg K.完全忽视这一规定,使得其子在作案日轻易获取行凶工具,以枪枝管理法对Joerg K.治罪,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只要不能证明李双江允许其子驾车,则存在其子偷开汽车的可能。并无法律条文要求家长将汽车钥匙锁入保险柜,使其子女无法接触。汽车固然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菜刀、火柴、汽油,若使用在不当之处,岂不同样危险?假如某位读者的孩子持家中菜刀杀人,而菜刀的主人父亲、母亲因此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则岂不成为连坐治罪?
李双江教子不当,是显而易见的问题。但他在打人案件中的责任,和Joerg K.在其子制造的血案中的责任,无法相比。至于谢文中提到的所谓“以教育孙子的方式教育儿子”,并没有加以详细说明,好像是有意指向李双江高龄得子的状况,如果是这样,这么写就有些哗众取宠的意思了。
林韵 发表评论于
2011-09-15 08:09:01
分析得合情合理,支持!
wish29 发表评论于
2011-09-14 12:17:37
楼下的某位,这位搂主已经说得非常合情合理了:如果孩子的伤害他人的行为是直接由其父母管教不严导致的,做父母的当然就要承担责任,道义上的或是法律上的。这还有什么不清楚地?
Fieps 发表评论于
2011-09-14 06:09:49
同意,李双江最大的“过”就是"代替",连道歉都代替儿子,结果就是,儿子继续无法无天,老子继续为儿子磕头谢罪,。其实,就是就“预谋”鼓励儿子犯罪。
kingfish2010 发表评论于
2011-09-14 00:05:27
同意,未成年人犯法应追究监护人责任。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1-09-13 20:47:01
1) 李双江绝对的有罪!
2) 大家应该有"大义灭亲"的观念!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1-09-13 18:20:54
bullshit. If your son kills somebody, are you going to be punished for your son's crininal act?
河里的石头1 发表评论于
2011-09-13 14:24:07
开车要执照, 要经过考试。 怕的就是乱开车会死人。 在美国给人理发都是要执照的。 但是人类活动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生孩子, 教育孩子是什么执照都不需要的。 孩子没教育好, 也是要死人的。 在美国克伦拜高中, 死的还不是一个人。 真应该有个学校,给那些马上就要为人父母的上上课, 考试及格了才允许生孩子。
daiusda 发表评论于
2011-09-13 13:34:08
Reason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