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Marysheep的贴,关于夫妻间的财务问题

我想, 你在结婚前一定要和他达成财务上的协议。 你和他计算一下以后每月的生活成本, 如果你们收入相当, 他应该付一半的家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 建立一个joint account, 和各自的personal account会比较好一点。 在美国据说夫妻之间为金钱上的纠纷是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据统计美国的离婚率是50%

我的LG也是每个月要捐很多钱给教堂的, 而且, 他的捐款数目是不断上升的。 他现在捐款的数目是我和他订婚时的三倍。 他也要为他的两个念大学的儿子付不小的学费, 但我的底线是, 他必须负担一半的家用。 我们结婚八年了, 很少为钱的事吵架, 财务也管理得不错, 两人共同买的房子还有七年多就付清了, 这几年内还做了不少的home improvement.

我想, 你要彻底改变他是不可能的, 就算暂时成功了, 以后他还是会觉得很痛苦的。 你只是要让他明白他为了家庭, 就必须调整一下他的理财方式。 你可以告诉他, 买了房子并不是只是每个月付贷款就成了, maintain一个房子是需要不少钱的, 房子里很多东西是要不断更新的。 还有我们的工作都有一定的不稳定性, 理财专家们都说我们必须至少有能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 用上半年的存款。 反正, 你在和他结婚之前, 就要和他达成协议, 不然, 以后两个人都会很痛苦的。 另外, 我在我的原贴里没有提到, 捐款是可以退税的




Marysheep的原贴:
谈了一个男朋友,人很不错很善良,最近考虑在一起和买房子。
他喜欢帮家里人和捐款。最近才知道他的税后工资一半多都或给或捐了出去。
我们工资相当,中上左右。他觉得只要他能支付一半的房贷就好了,其他的可给别人。
我无法接受这样理财。我们没储蓄,他还有学生贷款。这样我们根本无法存钱,除非我全把工资合进去。

没和西人一起生活的经验。是否应该各自独立管理工资。我和国人有过婚姻,钱是一起理的。

希望大家帮忙提提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形。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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