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蒋劲松:素食主义与废除动物奴隶制——答路圣婴同学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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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蒋劲松:素食主义与废除动物奴隶制——答路圣婴同学的批评

作者:蒋劲松


奴隶主再宽厚,奴隶也会受到奴役和压迫。
肉食者再体贴,动物也会受到杀戮和摧残。


读到路圣婴同学的“悲壮的素食主义——读《人天逍遥》” (《博览群书》,2008年第9期),非常高兴,这是进一步澄清素食主义理念的绝佳机会。衷心希望路圣婴针对我的回应,继续提出批评,虽然并不奢望在观点上完全一致,但交流总是在增进理解。路文的题目是“悲壮的素食主义”,其实素食主义在中国与其说“悲壮”,还不说是“寂寞”,由于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误解与偏见,素食主义甚至连作为批驳对象的资格都不具备。因此,任何质疑,哪怕是激烈的批评,都将有助于扩大素食主义的影响。

路圣婴的大作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曾多次修改,是一篇精心结撰的文章。路文的批评中,除了有几处指出我的表达不够精细严谨之外,主要是对素食主义理念的质疑与批判。这些质疑和批评较为系统全面地反映了今天中国社会上流行的对素食主义的种种误解与偏见,因此进一步的澄清与解释很有必要。

一、中国传统饮食文化是铁板一块吗?

路圣婴批评我对中国饮食传统的问题上自相矛盾,一方面说中国的饮食传统是以植物为主的,因而是健康的,可是又批判其为丑陋的口腔文化。其实,这二者说的是不同侧面,并不矛盾。中国饮食传统以植物为主,因此对动物的杀害在数量上就受到了控制,这不仅有利于人的健康,而且也有利于动物的保护。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文化的口腔化特征,国人常常过分强调饮食的快感,甚至为了满足快感的极致,不惜对动物进行各种具有高度想像力的虐杀,也常常由于沉溺于快感而有害身体健康。从中国饮食文化对动物的虐杀以及对身体的伤害角度,称呼中华烹饪文化的这些糟粕为丑陋的口腔文化,难道不是恰如其分吗?显然,我对中国饮食文化缺陷的批评,并不意味著就不可以称讚其优点。

路圣婴说,“饮食文化的精神意义就是人类理解、体会大自然的一种途径,是身体与精神的结合方式。对食材和烹饪方法的精妙掌握正是人们融入自然的证明,既有丰富的博物学知识又有充分的生存智慧。”非常正确!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健康、文明、和谐的素食文化,正是因为饮食方式绝不仅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自由选择,它具有非常重要的伦理意义和生态意义。我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批判,恰恰就是要揭示出这种理解、体会的途径、身体与精神结合方式、对食材和烹饪方法精妙掌握中所包含的对无辜动物的残忍、对身心健康的戕害、以及对自然和谐的破坏。

路文称:“中国文化向来讲究天人合一,在这样的思维方式下产生的传统饮食文化,体现著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诸如饮食注重时令节气等方面,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确表现出了高超的智慧,宇宙运行节奏的精微体认。但是,不可否认,而且路文也没有否认的是,为了追求某种病态的口感,极其残忍和野蛮地虐杀、虐食动物,也同样是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它们反映了传统社会中人对动物残酷压榨的侧面,这些虐食、虐杀的思路和手段与中国古代酷刑的惊人一致性体现了传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中兇残一面。这部分显然是传统文化的糟粕,必须要予以谴责、批判乃至扫除的。

二、素食主义是对动物奴隶的彻底解放

路圣婴也支持动物保护,但是批评我不该提倡素食主义。她强调说“声援动物权利也不只有 ‘口腹之欲’这个‘敌人’”,这太正确不过了。但我何曾主张捍卫动物权利只有提倡素食一条途径?动物保护可以在多种层次上展开,素食主义作为一种最为彻底和激进的策略,并不排斥其他策略和路径。

路主张“正常的肉食行为我认为无可非议,肉食动物吃肉不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否则难道要把其他肉食动物做个基因改造也变成‘素食者’;当然,人之作为人,既拥有各种权力,也能够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也就是说可以放弃吃肉的权力,但我不赞同把放弃与否作为一项道德标準来要求全人类。”这很集中地体现了流行的肉食文化的偏见。

为什么我们会把肉食行为叫做“正常的”?以什么作为标準?吃人肉是不是正常的行为?显然,路不过是以流行的社会习俗作为评判标準,来为屠杀动物的行为背书。素食主义恰恰就是要对流行的社会习俗的天然合理性进行批判和颠覆,强调权利的适用范围应该从人扩展到同样能够感受痛苦的动物身上,主张应该尊重动物的权利,反对为了人类的口腹之欲迫害动物。路应该以更基本的论证来批评我的主张,而不是简单地诉诸社会习俗。

“肉食动物吃肉不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否则难道要把其他肉食动物做个基因改造也变成‘素食者’”。路圣婴忘了一个伦理学的常识,道德评判只对可以进行抉择的道德主体才有意义。我们主张素食伦理当然是针对可以进行伦理抉择的人类而言的。而且,道德评判对于那些无法选择的人,无法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如精神病人、严重痴呆症患者都是不适用的。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肉食动物是否道德,是否需要基因改造的问题了。

至于说人有吃肉的权利(“权力”一词应当是误用),这也只有假定人可以随便迫害动物,可以用动物的痛苦和死亡为代价来满足自身的口腹之欲的前提下,才是合理的。路圣婴“不赞同把放弃(吃肉权利)与否作为一项道德标準来要求全人类”,但却从未提出任何伦理学的理由,只是一再重复肉食文化的偏见。在一个极端男权的社会中,可能有(男)人会主张:“男人之作为男人,既拥有打老婆的权利,也能够主动放弃自己打老婆的权利,但我不赞同把放弃打老婆权利与否作为一项道德标準来要求全体男人”。在我看来,这个逻辑和路圣婴的思路并无本质的区别。

路圣婴说,在传统社会中,肉食用的动物基本上是家庭饲养的,动物的饲养与宰杀过程中多少都有感情的因素存在;猎人打猎,也会对怀孕和带著幼仔的母兽手下留情,与之相比,今天的种种机械化养殖和屠宰更容易造成麻木和残忍。这些我都同意。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肉食文化的残忍和血腥,抹杀动物遭受的杀戮和痛苦。至于说:“在这种状态下,人与自然和动物的关系更接近现在所谓的‘朋友’关系。”我不能不说,路圣婴对于“朋友”的理解与我们绝大多数人相距甚远。有句流行的讽刺是说:“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在路圣婴这里变成了更加可怕的:“朋友就是用来宰杀和吃掉的”。谁敢做小路同学这种意义上的“朋友”,那是很有可能被杀掉充饥的呀!

在《飘》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南方的奴隶制中也不乏温情的成分,那些忠心耿耿的奴隶们也许会真心地爱戴主子,我们对于那些相对宽容大度,慈悲温和对待奴隶的奴隶主们也会讚叹,但是这并不意味著我们就可以说奴隶制不是一种违反人性的制度。同样,在肉食文化中,人们真诚流露出的某种对动物的同情与感情,也值得讚赏,但是这并不意味著我们就可以无视肉食文化对动物的制度性的、总体性的迫害。因为,它把对于动物的屠杀、折磨、奴役视为人类社会正常运行的一部分,视为人类文化发展的必要基础。这样就会使得生活在这种制度中的每一个人随时随地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对动物的迫害,使得迫害动物的行为日常化、常态化、去道德化。

路圣婴批评素食主义“或多或少地带有宗教色彩”,变成佛教的“杀戒”。但她并没有告诉我们,带有宗教色彩为何不妥当,我也怀疑她对佛教的“杀戒”的内涵、具体规定以及设立理由可能只有不準确的想像。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认定宗教的所有观点都是错误的。站在动物保护的角度,我们认为佛教的“杀戒”是动物伦理的伟大表述。我也不同意,“佛教的素食是宗教原因的独立系统,不适合与普遍的饮食传统作对比”。我认为,佛教素食的理由至少包含了动物保护的观念,完全可以用它来对比和批判那些血腥的、残暴的迫害动物的所谓“普遍的饮食传统”。在动物保护的立场上,称之为“优良传统”并不为过。

为什么说素食主义“把类的矛盾化为类与个体的冲突”,路圣婴并未详细展开,我猜想她的意思大概是说,作为种群的动物如果遭受灭绝,是不能接受的。而作为个体的动物受到屠杀和虐待则是可以容忍的。问题是,为什么人权要落实到个体上,而动物却得不到这样的待遇?显然,这种观点仍然是在无视作为个体的动物的权利,漠视动物日复一日遭受的苦难。至于说某个特定动物的活动如果伤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为了捍卫自身利益而剥夺动物的某些权益。例如,一条狗不幸得了狂犬病,疯狂地撕咬行人,那么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扑杀它也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意味著可以在原则上否定狗的权利,而是说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必须要在各种冲突的权利之间进行权衡。别忘了人也是动物,也需要保护人类的动物权利。正如,我们保障人权,但是对于挟持人质的恐怖分子,在多次劝降无效的情况下,一枪击毙,也是合乎伦理的。

在奴隶制时代,奴隶主可以任意杀害自己所拥有的奴隶,杀害他人拥有的奴隶仅仅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奴隶自身并没有权利。今天,我们认为一切人的权利都应该尊重,人权已经(或正在)成为普遍接受的观念。而动物权利的普遍接受还需要继续努力。尽管在逻辑上我们真的拿不出什么理由,在权利问题上,可以将人与动物截然划分。

我反对苛责素食的宣传者和实践者,路圣婴的异议并不成立。如果反对素食的人,并不真正关心植物权利,那么他们以植物权利来反对动物权利,除了有碍动物权利的保护,能带来什么实质的好处呢?无论是在生物学还是在日常理解中,动物距人类比植物要更近是不争的事实。道德扩展的顺序显然是应该从动物开始才有意义。而且,提倡动物权利,是建立动物具有神经系统,会感到疼痛的基础上的。植物并无相应特征。提倡植物权利,应该说清楚植物权利究竟是什么。

即使相信植物权利,素食相对肉食来说也更有利于植物权利的保护,因为在从植物转化为肉食的过程中,消耗的植物数量远远高于直接食用植物。肉食者不仅妨碍动物权利的实现,对植物权利的伤害也比素食者严重。因此,反对素食的效果,在任何情况下都仅仅是负面的、消极的、违背伦理的。至于说仿荤素食说明素食者可能存在过度追求“口腹之欲”的倾向,当然可能!问题是,过度追求“口腹之欲”在伦理尤其是动物伦理上并没有什么过错。就算这方面有所欠缺,至少他们在不伤害动物这方面要强于肉食者。而且,肉食者中自然也不乏过度追求“口腹之欲”的倾向。从总体上说,应该承认素食者表现要比肉食者强得多。

三、地方性知识不能免受批判

路圣婴批判我的素食主义主张,搬出了现在颇受重视的“地方性知识”。我同意路的观点, “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和中医等都是中国特色的地方性知识,都包含著肉食的成分”。路圣婴还援引田松教授的历史依据,主张千万年的肉食传统说明了历史依据的充分性,而且中华土地上的种种生存智慧也不排斥肉食。

需要指出的是,路对地方性知识的理解是片面的。按照近来科学实践哲学的观点,不仅传统知识是地方性的知识。实际上,所有的知识,包括近代实验科学都是地方性知识,因为知识的产生、辩护与应用都必须依赖于特定的情景。“地方性知识”并不就表示它可以免受批判,人类历史上太多的地方性知识在不断地发展、更新、替换、毁灭,其结果也是有喜有忧,不能一概而论。路圣婴说,“在这里,不是要分析评价这种标準如何,我只是强调这样一些已经变成传统文化的东西,是地方性知识的一部分。”没错,但问题的关键恰恰就是,这种地方性文化是否要延续,还是要改进或替换?

我也同意,“以传统饮食文化和中医为代表的地方性知识需要自身的生存权利和空间”。但是,这并不意味著,这种生存权利和空间就是绝对的,它就能够以牺牲动物权利为代价来确保自己的发展。地方性的知识和传统也需要接受道德的衡量。纳粹医生与731部队所作的实验都是标準的科学实验,但是我们不会因为现代科学“需要自身的生存权利和空间”,就听任他们胡作非为。历史上存在过的传统太多了,偷盗、抢劫、行贿受贿、娼妓的历史比现代科学来得都更加悠久。一味诉诸所谓的历史依据,很可能会陷入一种无批判能力的困境。

人类历史上存在著太多血腥、残酷、野蛮、愚昧的传统,在当时也曾往往被赋予了男性气概等等文化意义,今天我们不再能容忍其存在。如角斗士搏斗传统,在罗马帝国曾经流行一时,应该比今天的拳击和足球更能唤起民众的热情,优秀的角斗士一如今日贝克汉姆那样备受女粉丝崇拜。但是,我们今天并不会因为要保护角斗士传统这种“地方性知识”,就去捍卫奴隶制,捍卫这种血腥的暴力游戏。同样,在动物保护主义者看来,西班牙斗牛虽是一种悠久的传统,但违反了动物伦理,应该早日废除。

我也承认,许多传统在历史的演变中在许多方面已经寄託了人们复杂深厚的情感,积淀为富有意义的文化符号,并发展出了一些很精緻的文化成就,一旦被废除,往往会引起许多人深沉的失落感觉。但是,这种历史的、审美的因素再深重,也不能用来保护违反伦理的过时传统。这就是说田松教授简单地以历史存在作为合理性的标準是站不住脚的。如义大利歌剧发展史上曾经有过为了保证歌唱者的声音完美而强迫阉割男童的传统,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追求歌剧艺术极致的“地方性知识”,虽然在我看来很有些变态。这样也许可以产生出无与伦比的艺术杰作,但是今天如果哪位歌剧艺术的狂热爱好者,要用这种很“科学的”方法来栽培自己的儿子,道德和法律都不会尊重他这种发展“地方性知识的生存空间和权利”。人类的道德觉醒总是在不断地冲击著传统的文化。

我本人强烈支持中医发展,但是中医现在不景气与动物保护关系不大,而应该归咎于科学主义的压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总体衰落。路圣婴杞人忧天地担忧:“全民素食不利于这样的地方性知识的保存和传承,中医现在就已经遭到冲击,如果再因为某些素食主义者的偏激而导致不可挽回的破坏,那就悔之晚矣。”且不说,目前中国和全世界素食人群如此之少,全民素食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不应该成为担忧的前景。就算素食与中医的发展有冲突,如果中医只有在残害动物的前提下才能发展的话,我个人是可以放弃中医的,我是要追问中医存在合理性的。

更进一步,如果某种男子汉的英雄气概必须要通过斗牛、角斗士等血腥残酷的传统才能得到很好体现的话;那么我们不是要以这种男子汉的英雄气概来为这种野蛮的传统来辩护,反而是要追问:这种男子汉的英雄气概究竟是不是像我们原来想像的那么美好?它是不是正好体现了男权社会中压迫关系,体现了两性关系的扭曲?实际上女性主义就是这样对传统的男性气概这种文化理想进行批判的。

因此,对肉食传统的挑战,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动物本身,更可以透过对肉食文化的全面颠覆,而对我们许多看似与饮食毫无关系的深层理念提出批评。这也是我认为素食主义是比女性主义更进一步的解放运动的原因所在。因为,女性主义从习以为常的两性关系中发现了压迫的权力关系,而素食主义则把这样一种视角推进到在人们更加习以为常的肉食文化中去。

另一方面,中医与素食、动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并不是那么水火不容的。动物保护向西医提出的挑战,可能大于中医。西医名目繁多数量惊人的动物实验就备受动物保护主义者批判,在这一方面中医的压力至少比西医小得多。另外,就在中国古代,对于动物入药其实也是有争议的。历史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都是充满著分歧和冲突的,使用历史依据来辩护,一定要小心谨慎。

《道藏》中有一则极具传奇色彩的道教传说,生动说明了道教反对动物入药的立场。著名道士陶弘景,对于中医发展有过杰出贡献,多年潜心修行,希望早日成仙。一天,两位青衣童子乘一只白鹤,从天上降到院子里,陶弘景非常高兴地迎接,满以为是太上老君派使者来接自己升天的。没想到,青衣童子说,太上老君要召见的是他的仆人桓阖。陶弘景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自己多年努力修行,非常勤苦,为什么到今天还没有成仙,是不是犯了什么过错,请桓阖上天代问太上老君。结果,三天后桓阖回报陶弘景说:“你积累的功德其实已经很卓著了,但是你所著的本草药方中,把虻虫、水蛭等昆虫当成药物,这样的药虽然对人类有益,却犯了杀生害命的罪。十二年之后,你将脱离你的肉体去世,到蓬莱仙岛去任水监。”陶弘景就以草药代替昆虫,又写了别行本草三卷来赎罪。后来他果然脱离肉体得道成仙。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对于动物入药也有保留看法。

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中有一段劝医戒杀的箴言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自古以来贤达的医生为人治病,多用动物做药方。虽说人比动物要珍贵,但是动物跟人一样也是爱惜自己的生命的。损彼利己,所有物类都会认为是不可取的,何况是有智慧的人?杀生以求生,离生也就更远。所以我现在的方子不用动物入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孙思邈建议,即使不得已要用动物入药,也最好是利用自然死亡的动物。

关于动物保护的论述只占我全书的五分之一,其中素食的论述又仅是动物保护内容的一部分,路对我的批评主要集中关于素食论述的在少数几篇书评上,不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现象。路圣婴对我论证细节提出了许多批评,有些地方的确是我的表达有欠严谨,但大多属于路的误解。由于涉及面太广,展开解释需要太多的篇幅,鉴于那些问题与素食主义的主题关系不大,就不在此回复了。

路圣婴提到了动物在当代遭受了许多过去时代所没有的迫害,她认为这些方面更迫切地需要根本的改变。我的看法是,动物保护的途径很多,如反对现代动物园,反对经济动物的工厂化养殖,反对动物表演,保障动物福利等等,都很有意义,我都全力支持,提倡素食主义绝不意味著排斥这些努力。就在路圣婴所批评的拙著中,也有相当篇幅涉及这些方面。路对素食主义的批评,就好似一个同情奴隶悲惨命运的人,却反对废奴运动,认为只需要反对那些过分虐待奴隶的暴虐行为就可以了。但是,在我看来,废除奴隶制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素食主义对于现代动物保护运动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她向长期以来人们每天不假思索的社会习俗和基本文化制度挑战,从最根基处动摇人们对人类与动物关系的意识形态。正如一位温和慈祥的奴隶主,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通过奴隶制在压迫奴隶一样,今天一位慈善和蔼的肉食者,即使在他努力拯救动物的不懈奋斗时,每天在餐桌上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对动物的残酷迫害。虽然,全民素食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大多数人都仍然会继续肉食的习惯,但是,我相信素食主义的理念和宣传,会逐渐改变人与动物的关系。正如废除奴隶制从理念的宣传到制度的实现花了千百年时间,但是在彻底废除奴隶制之前,废奴思想就已经取得了实际的成效。

路圣婴说我的文字中“充满了悲壮的革命式情怀,仿佛素食者是世界上掌握更高真理的少数人群,并似乎暗示了肉食必然是不道德的”。首先我并没有简单地认为肉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道德的,那不符合逻辑。在没有伤害动物的前提下,如一只已经病死或者被老虎杀死的山羊,吃它的肉并没有给山羊带来痛苦和死亡,是与道德无关的。但是,一旦涉及到对于动物的屠杀、虐待,肉食就是违背动物伦理的,在动物伦理的意义上,肉食确实是在道德上有所亏欠的。虽然,这种新的伦理尚未被社会普遍接受。

坦率说,我的确认为,素食主义是一种在动物与人的伦理关系上比肉食文化更高的真理,否则我为什么会提倡它?认为自己掌握了一种他人可能尚未认识的更高真理本身,并不是错误的、可羞耻的事,所有宣传新观念如环保理念的人都是如此,太正常不过了,但为什么路文要对此指责呢?我知道,许多人对素食主义的许多理念是多少抱有同情的,但是他们往往抱怨“素食主义者太过傲慢”,甚至产生反感,我猜路文就是在表达这样一种可以理解的情绪。

我的亲朋好友大多数人都是肉食者,他们并没有觉得我有什么傲慢。也许,我的文字表达技巧可能有问题,也许少数宣传素食理念的人不自觉地流露出某种傲慢的情绪;但是我认为,更有这样一种可能:反对千百年来延续至今的肉食文化,对我们传统理念冲击太大,使得我们不能平心静气地去理解它。我们总是不假思索地假定根深蒂固的习惯和制度是天经地义的,在没有考虑具体的论证之前,就拒绝承认有可能存在更高的真理和更高的道德。这种反应与逻辑和论证无涉,而与心理学相关;它并不能证伪新观念,不过证明了旧观念的根深蒂固。

但是,如果我们排除情绪的干扰,真正用理性来思考,就会认为:


奴隶主再慈悲,也不如彻底废除奴隶制。
肉食者再善良,也不如彻底废除肉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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