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读了《南都周刊》对李阳的专访,对李阳关于此事的态度很不以为然。接着又读到国内一些人支持宽慰李阳的反应,觉得我们国家在家暴方面的理解和措施太欠缺了。
李阳强调此事两人责任各半,而他认为自己 “ 一人揽下责任 ”“ 很男人 ” ,感觉非常自豪。更没有对自己的暴力表示悔改,虽然做了保证不再使用暴力,却随即坦言不一定做得到。同时对自己的行为陈列出种种原因,证明自己这样做是很正常的。一路振振有词,没有丝毫悔意,真让人弄不明白,他到底是不是真正道歉,有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会不会改正?我的结论是,不!他绝对没有改的意思。
国内的环境给了他狂妄的可能。正如婚外恋变得正常,二奶三奶甚至可以出来炫耀,世风不仅日下,而且有些超出底线了。这就是当代的风格,我做了错事,可我有原因,因为我太想这么做,这样做令我舒服快乐,得到发泄。这个社会,一切行为都开始以个人的感觉好为出发点,做的人多,错事就变成正常的了。
我痛斥这样的借口,虽然给了当事者一些摆脱罪恶感的理由,但丝毫没有改变其行为本身的罪恶。
在我看来事情简单清楚:无论家里发生怎样的问题,动手都是不对的,屡次不改者应该受到惩处。我主张就事论事,每一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情况,夫妻各自的性格为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同,发生暴力之后应该认真对待。我不赞成都是男人不对的说法,事情都有起因,累积下来彼此的怨恨。夫妻双方应该重视这个问题,找出真正的原因,看看有没有解决方法。双方都做出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如果暴力一再出现,就应该考虑分开。美国心理医生劳拉曾经提出,家庭里一旦有了两个 A , ADULTERY,( 奸淫 ) ,或者 ABUSE (虐待),就应该考虑分手。我很赞同她。两人可以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解决家暴问题,如果不成功,即使还爱着,我想也应该分开,因为这样的爱对双方都没有益处。而一般家暴都会致使感情破裂,受虐方(通常是女性)处在危险之中,尤其是当她们决定要离开丈夫的时候。施暴的男人通常性格都有一些问题,不可理喻,控制不住自己,所以希望国内可以建立起良好的机构体制,限制施暴方接近女人孩子,并有相应的服务帮助女人度过难关,在经济上,感情上重新站立起来,建立新的生活。那些愚昧,常常施暴的男人应该受到法律和舆论的限制。
一贯施暴者应该受到严惩。
李阳的问题不仅在于施暴,而在于他对此的态度。相信他还会这样做,因为他并没有认为自己做错什么。他居然还可以在媒体上洋洋得意地显示自己多么有个性!一个人在大街上打了人,会被抓起来,而在家里,就没有罪。为什么?只要他感觉不好了,李阳还会动手,其实如果真的关系那么不好,不能忍受,他完全可以离开,而不要施暴。也许他也需要有人告诉他处理问题除了老拳相向,还有别的方法。一个人修养不够时,需要制度的制约。
请给受虐的女人一个出路。
我读了一些国内女性受虐的资料,觉得这种受虐情况相当普遍。而那些不堪忍受长期暴力而反抗,杀死丈夫的女人通常被判故意杀人罪。如果社会给女人一个出路,令她们可以离开丈夫,并避开她们的报复,重新开始生活,那么她们很可能不会处于绝望而杀死丈夫。家暴的对象通常对保护自己的权利和方法了解不多,盼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出于爱心注意自己的身边,帮助他们认识到家暴是一个严重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寻求专业帮助。一旦暴力反复发生,一定要教导受虐方学习保护自己,并考虑离开。
受虐的女人除了忍受,或者处于恐惧的过度反抗,还有其他的出路。如果政府和民众都来努力,这种出路还可以是和平的。
李阳事件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对家暴问题不够重视,有关常识不够普及,相关的法律和保护,支持机构不够健全。希望此事可以引起政府的重视,开始加强这方面的措施和努力;民众也可以给予受虐者尽可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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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盈袖2006 于 2011-09-29 11:23:51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107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