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父亲,小悦悦的遭遇让我心碎。虽然我写文说右右思维是如今国内人情冷漠的思想基础。但还是必须指出,TG在法律层次上的无所做为是实际的帮凶。众所周知,"彭宇" 案的判决对民众“管闲事”、帮助弱者起到了截源断流的作用。正因如此,各种受救者讹诈帮忙者的事例层出不穷。这是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一大教训。当具体法例影响到国家的道德走向时,政府不能以司法独立为借口袖手旁观。
当然,这不是为小悦悦被撞后旁边那些漠然路人的开脱。不是专业救护人员不伸手不是错,但急救电话总是应该打的。
为挽回这种社会道德的溃烂,TG最近在立法层次上有个工作是可以做的,就是立法,在救助事件中,严惩被救者反咬救助者。
但从纯法律角度讲,这个立法有些多余。因为法律中已经规定了诬陷罪一条。一个时期以来没有在救援事件中执行,我想主要原因是咬人者多是贫困老者、弱者。但今天这股歪风到了非刹不可的程度了,已经影响到儿童,民族的未来了。
所以想发“被救助”财的人要注意了。据我的经验,TG的猎枪已经擦亮。就等着哪个不长眼的进入视野了被严打了。
从小悦悦受害事件看,立法强化父母对幼童监护职责是必须的,对失责父母必须惩处。还应规定新婚夫妇领证时必须会背。尽管有网友认为我冷漠、无人性,我还是认为幼童的父母失察是这起悲剧的源头。这是“大仁”与“小仁”的问题。
有网友说了:你姓前的东指西指,就是不指自己。我觉得有道理,咱得知行合一。不能吃老本,什么64前劝学生从广场上撤吧,64时拦军车劝军人别开枪吧,在美国亲手救过陌生人的命吧。。。过去的事就不提了。
文章写到这,想起该从街上往回拉收过的空垃圾筒了。看到隔壁残疾、老人邻居家的还没收,二话不说就奔人院里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嘛。人老太太笑着对我说:“我的垃圾桶一般都进车库,你推后院去还不如就在街上撂着,推进来更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