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的经文奥秘

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因为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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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次,耶和华见证人来我家传福音;原本我是不知道的,因为他们一开头就问我说“你觉得人生到底是什么?”。后来在谈话中,我已经隐约【嗅】到他们背后的信仰,我就问他们说“你们是不是基督徒?”他们说是,并且说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人。那时候我的心里吓到了,因为那时候我的灵命是最软弱的,知道如果与他们谈论福音,我肯定会被他们迷惑。我就直接说:听教会人说,你们不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是三位一体中的上帝,是吗?可是他们竟然回答:他们其实是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的。那时候我就很好奇,觉得耶和华见证人的内部好像有分化的迹象,正如天主教的近期内部也有更新福音道理的迹象一样。于是我就与他们多谈一两句,他们就送给我一本小册子《辨明圣经的真理》。他们走了后,我就翻开几页看看:首先,他们的小册子竟然说“圣经从没有说过,耶和华上帝或耶稣基督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那时候我真的气晕了,我的脑海突然闪过一节经文,突然脱口而出,跟我母亲说“如果圣经没有提到上帝是世界的主人,那么旧约里面指着耶和华上帝所说的所谓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如果世界是他创造却不管理,那当他道成肉身要拯救世人的时候,岂不就像人进到邻舍的园地和家里拐卖人口,抢夺他人的财富和仆人吗?”,反驳之后就气到不想看下去了。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一件讽刺的事,即第二天早上,我再次打开他们的小册子,为了全面反驳耶和华见证人的谬论时,却以为发现他们自己的文字反对我昨天我所看到的同样文字,即以上这段他们的文字记载最前面的几页竟然提到“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只有一个名字:耶和华。诗篇8318说【你的名是耶和华,惟有你是统治全地的至高者】”,那时候我真的是啼笑皆非,因为自己说的话到了后面的页数就自己全面反对,真的是感觉上好像打文字的人只是为了打而打,打到后面就忘记前面的似的;也犹如我们在中学时代背书考试的时候,同一面页数从前面背到后面就忘记前面所说的话,以至于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上下文好像无法连贯似的。不过我重点感到兴趣的事,就是他们如何理解【神的儿子】这个名词的意义。后来我就寻找他们小册子后面的【附录】,找到了一节名为“关于父,子,圣灵的真理”,看看他们如何评论三位一体的信仰要义,可是他们根本就是不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旧约里的同一位上帝,他们的解释我摘取了其中致命性的论断:

  1. 不要忘记了,约翰福音原本是用希腊语写的,后来才被翻译成其他的语言。有不少圣经译者都没有把约翰福音11译成“道就是神”。为什么呢?因为基于对圣经原语的认识,他们认为这句话不应该译成“道就是上帝”。

  2. 道之所以被称为“神”,是因为他在耶和华所造的众生中有崇高的地位。在圣经原语译做“神”的词语,意思是“大能者”

  3. 约翰在福音书差不多写完时总结说“这些事写下来,是要叫你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节)请注意,约翰没有称耶稣为上帝,而是称他为上帝的儿子。这样进一步查考约翰福音,就能正确理解11的意思。耶稣(道或话语)是一位“神”,地位崇高,却不是至高的上帝。

看过他们以上对耶稣基督不是上帝的解释,其实也就是他们自己所谓的【解经法】,我真的气得要命,因为任何一个明眼人都会从以上的解释中看到他们在玩弄文字游戏;甚至您们也可以从以上的解释中,看到他们文字之间的【矛盾诡辩】,尤其是第三点的最后一句:又称耶稣是神,但又说这位神并不是真神~我的妈呀,一面玩弄文字游戏,可是一方面自己却又陷入到文字游戏中而不觉得自己是将同一个字的意思当作不同的意义和功能来继续地玩弄文字游戏;这种自打嘴巴的挖苦自己也挖苦人之结果,就是人的诡诈的悲剧下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不过三位一体的教义,不仅仅在耶和华见证人,就是在长老会和其他的基督教界都会陷入尴尬的局面。他们一直想尝试从不同的思想或方式来论证【三位一体】的真实性。然后到了最后,不仅仅是外邦人,就连信徒对于【三位一体的真理显明】,要吗就会觉得自己很混乱然后干脆忘记他,要吗就会反对“三位又一体”的秘密,认为这不可能是真的,不可能存在的,然后又滑入到就像耶和华见证人那样的自我见证,一方面不承认耶稣基督的第二位格神性,可是另一方面又说耶稣基督是神,只不过是受造的神罢了。在这各种反对浪潮中,虽然我从来没有专心研究这些错综复杂的思想脉络——但是我的直接告诉我,他们之所以反对基督的神性,或者认为基督的神性只不过是【次一等】的理由,乃是由于他们在圣经的各个经文中去寻找【文字游戏】。正如最直接的驳难就是刁难基督徒说【圣经里面从就没有“三位一体”这四个字,你怎么能说独一上帝有三个位格呢?】。还有,这些遵从三位一体教义,但又犯了思想与逻辑与神学上的诠释者,实际上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从外在解释内在,从人的思想解释神的本体,甚至是带着【神秘主义的好奇心】这等【乖僻灵意】而企图【掌管】(也就是控制)神的本体。这几天我都在想这样的问题,我一直希望能够用经文来【论证】天父与耶稣基督与圣灵都是旧约里面所记载的【独一永活真神】,只不过是在那【独一的】本体里面却有【三个位格】。


耶和华见证人的事件过后几个礼拜,也就是大这篇文章之前的前天即星期四,圣灵似乎给我一个亮光,让我知道如何不在自己的思想干扰下,用前几天的某一经文解释来【论证】三位一体的本体真实性。不过在论证之前,我先评论耶和华见证人的解经法~因为他们这样玩弄文字游戏的解经发,不仅仅是发生在他们自身的派别上,实际上很多谬解三位一体含义的人也常常是因为在文字游戏上而陷入了不信的状态;不同的是:有些人是直接从文字来诡辩文字,有些人却从诸如逻辑,哲学,甚至生活常识或生育常识来进行【文字游戏】。首先当我从耶和华见证人的小册子明白到:他们解释【神的儿子】是认为,这个字的意思其实就是指着【神的儿子】,犹如地上父亲与儿子的个体关系时,就知道他们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其中最直接的反证,就是在第二天跟我母亲谈起的一件事,即:看过旧约的人,都会明白旧约曾经记载,堕落的天使在没有堕落之前,是所有受造物中最崇高,最有荣耀,最有智慧的【灵体】,那么如果像耶和华见证人说【耶稣基督只不过是所有受造物中地位最崇高的一位】,那么是否意味着,他们所敬拜的,或者基督徒所敬拜的耶稣基督就是【堕落的天使】?既然如此,您们到底是相信受造物中最崇高但是后来又堕落的天使长呢?还是相信耶稣基督就是神所差来的呢?你们所拜所信的,到底是【崇高地位】呢,还是耶稣基督本人呢?谈完这句话后,我心里就有一种颤抖,因为我无意间的【灵感】却让我感觉到,那些在否认耶稣基督就是旧约里之上帝的时,如果将耶稣基督当作是受造物的最崇高一位,那么他们所信的【信仰】实际上就是【魔鬼的信仰】,而不是【神的信仰】。因为神的信仰一定包含着相信并且宣告“三位一体”的真实属灵含义。反驳完第一点的漏洞时,我接着对我母亲说:同样我可以将他们的文字游戏推到极端去,即:既然新约圣经里没有直接提到三位一体,也没有直接点出耶稣基督就是独一永活真神,如果按照这样的解经,那么整本圣经都可以丢在火炉里了——因为整本旧约不曾【一字提到】耶稣基督这“四个字”,那么您们耶和华见证人为什么还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是神呢?同样,整本新约圣经也都没有【一个字】是直接说明新约里面所提到的“独一真神”就是旧约里面的耶和华上帝,那么为什么你们在相信新约的耶稣基督是神的时候,还要相信“旧约里面的神”呢?由此推论,你们耶和华见证人到底是相信新约里的耶稣基督呢,还是相信旧约里的耶和华上帝呢?既然您们自称是【耶和华见证人】,为什么还要相信新约里的耶稣基督,和相信新约里的教导呢?你们这样岂不是让我们这些信徒甚至外邦人很乱吗?其实以上的反驳,只不过是直接摘录【信仰关键】来使他们明白自己【解经的重大漏洞】,让他们晓得自己的诡诈。不过能够反驳他们的论据不仅仅是两大点,其实还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来反驳的。例如按照他们的解经法,不仅仅是新约整本都可以丢进垃圾桶里面,就连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也都可以从经文本身的文字来见证圣经第一句话的欺骗性和虚伪性。因为创世记在讲完“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后,就提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请特别注意其中的“地”与“渊面”,如果您们当中晓得上帝创世的秩序时,就知道神先创造光,后来又创造空气使诸水分为上下,然后才命令水聚集在一处,露出干地后“才称旱地为【地】”的。换句话说,按照他们的【文字解经法】是有了旱地【神才称为地】,是先有光先有水才有地;如果按照这样的【文字文化】来推论,创世记开头第一句里面的说“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岂不就是【最明显的开场骗局】吗?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地也没有渊面,只有光只有黑暗,就连诸水都还没有被神创造空气来分开上下,那么这样推论下去,不仅仅是新约要被人唾弃,就连圣经第一卷旧约的创世记都要丢掉,如此说来,整本圣经都可以【名正言顺地】丢掉了,这样说来【从基督信仰到基督教界,全部都是骗子,都是骗局】?看来,人(尤其是信徒)在玩弄文字游戏之前,最好先想想所有真相的相互关系,免得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从而陷入了中国文化里面关于矛与盾的寓言故事当中,自找麻烦,哈哈。


之前当我想到以上的反驳要点时,原本就认为这样的【经文论点】是足够坚持信仰中的三位一体教义,此后再也不会特地去思想如何论证三位一体的本体奥秘。可是就是偏偏前三天在我明白了耶稣与撒督该人关于复活奥秘的辩论所要表达的耶稣话语真正含义后不久,上帝或圣灵既然让我明白该如何从我所领受的这节经文意义来【论证】三位一体的奥秘。这样的论证,不但可以解开耶稣基督作为神儿子的真实含义及其奥秘,也似乎可以连创世记所记载的【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结为一体】的真正含义及其奥秘。不过在谈论之前,我先谈谈我今天从约翰福音里面所领受的亮光,这亮光不仅仅犹如像之前所反驳的要点,也可以【马上从经文论证】:新约的耶稣基督就是旧约里的耶和华上帝。也就是说,之前我所反驳的几乎就是炮轰,但是我现在我所反驳的却是【引经据典】,不仅仅是反对也包含了【论证的法度】。当约翰福音记载着施洗约翰的见证时,曾经提到他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节);看到【神的羔羊】这几个字,我的内心突然想到一则【调皮的笑话】,即:如果说【上帝的儿子】就是“直接”表明【耶稣基督就是儿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上帝的羔羊】就表明了“耶稣基督就是一头羊”?哈哈。这样一来,耶稣基督到底是人还是动物?。想到了如此用文字游戏来侮辱那玩弄文字游戏的家伙,我就马上联想到经文中几处类似【词语结构】:例如耶稣基督自己也曾经见证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于是乎按照我们人类关于【“就是”结构】,那么是否就是表明:耶稣基督就是一条马路?而如果真理指的是思想观念,那么按照人类都会思想都有自己观念来看的话,是否就意味着“思想本身就是耶稣基督”?又或者是“每一个人都是耶稣基督的【思想代表】”?更深的说,如果每个人都有生命也都是生命,那么当耶稣基督说【我就是生命】,是否意味着【每个人的生命都有神性?】,甚至是否可以说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可以成为耶稣基督流出自己的生命和血来拯救别人,作别人的中保?。如果以上的反驳论点,竟被人歪脑筋而无耻地诡辩说【人就是耶稣基督】的话,那么我们何必需要圣经?我们何必需要信仰?以此推论,我们人类根本都不需要宗教了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自动成为别人的宗教,别人的上帝;最后一句这种诡辩,想起来都叫我觉得不寒而栗,因为实在太邪恶了,简直就是【魔鬼的心声】,魔鬼所有诡计的【精神宗旨】。另外,耶稣也曾提到“我就是羊的门”(约107后节),如此说来,是否意味着:耶稣基督就是一扇门?而且这门【仅仅】是为了“羊”这类我们所知的动物而设的?这样,是否可以极端地推论到凡是看到羊群的圈子里面以及圈子入口处的【门】,就疯狂地认为【那里就是耶稣基督】,后认为【耶稣基督已经降临】?除了这一类的反驳,还有更甚的就是,耶稣基督也表明“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155前节),那是否就是暗示着【耶稣就是葡萄?】且是【栽在葡萄树上的?】,甚至认为【我们在葡萄树面前就是(变成了)枝子】?我的妈呀,你们可以为我也为自己做这见证,按照犹如耶和华见证人的解经法来解释其他的经文,以上的【大笑话】就会时常发生在你我的周围。然而,即使没有信仰的人,看到人类是如何玩弄文字游戏来侮辱基督信仰的时候,他们的心里并不是欣赏我们的智慧,乃是觉得我们根本就是白痴,因为犯了就是连三岁小孩都不会犯的错误。于是这一类的笑话,简直就是消化了人类的心和胃;笑话就是消化,正如我们常说的“你在消遣我呀,讲这么无聊的笑话”,从而应验经上所预言的:【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又说【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虚妄的】(林前31920节)。而,这一类应验的预言,正好道出了耶稣基督在道成肉身的时候所【感谢的启示】。耶稣说过“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节)。实际上,约翰福音中所记载的施洗约翰也曾说过类似的异曲同工之妙。他说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请你们注意这段话:就连施洗约翰看到了耶稣基督,也【先前不认识他】,直等到天父亲自向施洗约翰【启示】,他才能为【神的儿子】做见证~但是真的是【施洗约翰自己作见证吗】?不是的,因为如果圣灵不降临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施洗约翰就不可能从【圣灵的降下】而看到圣灵为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也就是说:只有圣灵才能见证【神的儿子】这等属灵实质身份及其意义。而整个基督教界,之所以时不时就兴起一场又一场【关于耶稣基督真实性】的怀疑性反驳,就是因为他们的内心【从来就没有圣灵的见证】;他们只不过用【自己的逻辑,自己的常识,甚至自己的哲学】来为“神的儿子”这一位格来作见证——可是他们从一开始辩论的时候就忘记一件事:我们并不是经文,所以不能够【用不是经文的含义也就是方法,来见证经文本身的隐秘连贯性】。只有经文才能见证我们所说的到底是不是经文本身,而不是我们去理解经文。从属灵意义上来说,读经文的时候,每一次的领受都实际上就是圣灵降在我们的身上将经文【施洗】在,我们的身上以及心灵中;也就是说:【读经就是灵洗】。如果有人读经后,他所得的只不过是“知识形态”,而没有圣灵的亮光,那么【经文对他来说,就是活死人】,因为是他将经文【当作书呆子】来读,犹如读书(而不是读经文)一样。约翰福音第一章就有一处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15节);同样,读经就是读光只有能照在黑暗里的才是光,照不进黑暗的就不是光,乱乱照进自认为“黑暗”的也不是光——光明照光明,有等于没有,简直就是胡搅蛮缠,干脆不照,哈哈。神的话就是神的灵,这从圣灵临在耶稣基督身上为【神的儿子】作见证就能明白;但是从人来说,经文不一定就是神的灵,因为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肉眼来读经——但只不过是【读书】罢了——所以用肉眼来读经的不一定就能显明【神的话】。所以,耶稣基督就曾经说过类似的一句悖论之话:“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严格地分析:基督信仰并不是从基督本人的见证而来。这样的分析,这样的严格性,除了很好的灵命或者,【就是“认真的灵命”】,才能明白我所要“确切表达的”属灵含义,否则的话按照人的逻辑和肉眼,我这句话真的会害死整个【基督信仰的核心】。更何况,耶稣在谈到施洗约翰为他自己作见证的时候,承认了施洗约翰的见证,也就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为自己作见证】;这似乎就违背了耶稣基督刚才自己所说的【见证】。但是后来耶稣基督就冒出一句话,他说“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534前节)。如果我们按照人类的文字逻辑,按照我们的人情世故,耶稣简直就是在诡辩。因为如果我们从【自己的文字文化】来总结耶稣基督的矛盾,就是:一方面说自己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可以另外一方面又引用施洗约翰这个【人】的见证来为自己作见证,但是又提到不为自己作见证——那么耶稣到底有没有作过见证?是不是在为自己作见证?甚至乎,是不是需要人的见证?实际上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就需要去从经文本身来【领会】父与子的位格关系(而不是内在关系或逻辑关系等等的,哲学形式)。其实耶稣后来也表明了这一点,即“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约537前节)。于是,如何用经文来见证:耶稣基督既是耶和华上帝,又是神的儿子,又与圣灵相通?,这样的问题实在是我们需要从上头来的见证。而且有一节经文实际也已经以明示的方式来向我们暗示:耶稣基督就是耶和华上帝。因为耶稣基督责备法律赛人,说他们查考圣经时(539节)就提到“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问题就在于最后一句话他所说的:“然而,你们却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540节)。稍微仔细的人,会明白到耶稣所说的【圣经】实际上就是指【旧约】;而熟读“旧约”的人,都会晓得,旧约本身是为耶和华作见证的,从没有说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更何况,在旧约所有的劝导甚至教训里,神只不过是教训人【要回归到】耶和华上帝面前,从耶和华上帝那里的生命。于是,如果经文本身所说的“到我这里来得生命”这句话如果不是【直接见证】:耶稣基督就是耶和华上帝,那么就只能说明【耶稣基督是大骗子】,因为他已经妄称耶和华的名了。更何况之前耶稣所说的“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如果你们的脑筋转得够快的话,你们就可以配合“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这句话,而联想到摩西十诫里面的第一条律例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节),如果你们能够联想到的话,那么你就能明白:如果耶稣是受造物,是受造的儿子,那么:到底是耶稣的地位和身份已经违背了耶和华的律法呢?还是旧约的耶和华上帝直接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自己的律法呢,使人不但要相信独一上帝,还奢望人类去敬拜律法书上所禁止的耶稣基督这一位【别的作为受造物的神】?这样一来,到底是“父”欺骗了“子”,还是“子”自己偷偷摸摸地隐瞒“父”要人敬拜他呢?于是在所有疑问的矛盾中,唯一能够解答的钥匙就是:经文里面所谈到的【经文的见证】,实际上就已经是:经文自己见证自己的经文是指向【耶稣基督就是耶和华上帝】,从而见证了约翰福音第一章第一节所启示的【道就是神】的真正含义。在划红色字眼的结论当中,每一个字不能更改,因为都是我按照所说的【经文灵洗】来以经解经的结果,是从经文本身来见证我所说的经文是不是经文的真正表达过程;记住:是【过程】,而不是【一厢情愿的结果】。不是过程是结果,乃是结果乃是所要表达的过程——理解这句话,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当耶稣基督在说出了“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的时候,不厌其烦地述说到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5:上面是46节,下面是47节)。

从以上的话不难总结到一个有趣的【经文隐秘连贯性】,即:耶和华上帝向摩西显现,摩西将上帝所显现的为你我作见证,但并不是摩西为上帝作见证,乃是耶和华神为自己的律法也为摩西作见证,使摩西的见证因神和神的律法而得到见证,使每个人明白【是上帝自己见证自己】,从而让人从旧约律法中从耶和华神那里寻找【耶和华的救恩】——也就是【神的儿子】他自己本人。这就从经文隐秘启示中见证了:父就是子,子就是父,都是【一体】耶和华上帝【内部的】;所说内部并不是指结构性的,或逻辑性的;乃是按照耶稣所启示的【父是个灵】以及【我所说的话就是灵】这些含义而显明的。也就是,所谓的【神的内部】,实际上指的就是“灵里的相合,而非同一也非统一”;同一,这样的词汇给人一种以为是两种东西在互相比较后,从内部到外部都是【结构上的等量】,而“统一”这词汇,却给人一种以为神的“内部”是由于两种不同的东西因为外部压力而变成了彼此不分,完全融化的状态这种感觉。


现在我们就尝试进一步探讨父与子的不同位格,也就是约翰福音第一章第一节所提到的【道与神同在】的具体含义。当我看到这一词语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面闪过【神与人同在】。这样将它们排在一起就是:神与人同在,道与神同在;稍微歪脑筋的话就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名为老子《道德经》里面的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是经文里面所提到的具体含义,真的是老子道德经里面所概括的吗?不是的。因为最起码从人类的文字刁专那里说:【道法自然】不等量等质于【道就是神】的含义;更何况,经文所说的【道与神同在】实际上并不是在暗示着诸如【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文字秩序或结构秩序。于是我就马上明白一件事,虽然看起来:神与人同在,道与神同在,这两类的对比有意思,但是也蛮危险的。不过在这样的危险中,我却意外地发现到,关键点就在于:虽然同时表达了【同在】,但是含义是肯定不同的。而这样的不同含义,就让我联想到耶稣曾经启示到的最难懂的含义,即什么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就在你们里面等等的【摸不着头脑之含义】。其实当耶和华见证人在他们的小册子里面提到的神儿子论据时,我就明白打字或编辑的人都是断章取义的,就正如很多基督徒在传福音的时候,永远都只是在传说:神是爱,我们是罪人,只要你认罪,你就能得圣洁,神就不会计较你们所犯的罪过等等类似的【偷工减料】,让听福音的人就意味:只要有爱,就是圣洁的人。吐血~哦~。同样,耶和华见证人的偷工减料就在于他们没有参考耶稣基督为自己做辩护的时候,所表明出来的【文字矛盾】。这矛盾记载在约翰福音第五章19—29节。仔细分析所有的经文细节,我们就会觉得,耶稣说话为什么这么乱的。一下子说: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可是后来在22节中提到“子随着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一方面说,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可是接下来的23节里又突然提到“父不审判什么”,然后说天父“并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但到了最后又说“我的审判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这样说来:

1)到底“子”能做事,还是不能做事?到底是按照父的意思,还是

随着自己的意思?

2)如果说父不审判什么,将审判的事交予“子”,那么当经上说“父

所做的事”到底指的是什么?如果连审判的事都是从父自己“不

审判什么”的结果,那么父还能做什么事情呢?审判的权柄既是

交给“子”了,那么如果“子”是求父的意思,那到底是父求子,

还是子求父?父到底有没有审判的权柄?而那要按照“父”意思

审判的子,到最后他手上的审判权柄到底是不是【审判的权柄】?

以上的经文刁难,读的人即使不是玩弄文字游戏,但他就可以从一般生活上的人事关系常识而从以上的相互矛盾中看到一件【恐怖的】联想力,即:似乎耶稣基督在说话的时候是精神有问题,人格分裂的,因为都是自己说自己爽的。其实如果稍微心灵敏感的人,在我谈到这样的结论或看法时,他们就会立刻明白一件事:耶稣基督实际上就是在暗示他自己就是父,正如他就是子一样。因为只有父才能随自己的意思的权柄,才会将权柄赐给子,而这种【随自己意思的权柄】既然是在子身上,当然也反映了“子”所行的意思既然指的是自己的意思,当然也【涵盖了】父自己的意思;而【涵盖了】这一词汇,大体上就可以用来解释我刚才提到的,【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这样一种【位格微妙“互动”关系】。其实要解答这种矛盾,或者要理解前几句所要表达的确实含义,只要明白耶和华见证人为什么会误解【神的儿子】之意义就能晓得。因为耶和华见证人或者如其他反对耶稣基督神性的理论论述家以及神学家,说到底是因为他们是从【人间生产的遗传】这等常识来理解“儿子”的意义。对我们这些受到文化和时空限制的人来说,我们会因为【肉眼的经验】而下意思的自我诠释到:父与子本来就是【两种个体】,怎么可能是【一体】的呢?可是我想,除了犹太人的文化之外,没有人能够【正确理解】地上父与子的真实地位关系。请看看当耶稣基督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这句话的时候,经文记载犹太人的反应就是“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请看看最后几个字“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在人类的文化中,父与子总是有【不同等级关系】的,即使最开放的西方文化,儿子可以与父亲公开辩论或者公开责备而似乎不顾身份等级,但是私底下【父与子】是永远不可能改变的【个体关系】,是需要被个体遵守的【身份潜规则】,至少是【关系不同潜规则】。更何况,耶和华见证人在我国大多数都是华人,所以从华人文化来说,父与子不但是在身份上不同,在地位上也是不同的——这就是我们所说【尊卑长幼秩序】严格分明,不能将自己当作【与父一样的】地位。就是这一类【文化辖制】,才会误解耶稣基督所要表明的真正含义。可是当经文记载到:称神为父,就是自己与神平等——这“平等”一词不正好【不多也不少地】证明了父与子的位格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吗?正如耶稣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也说过“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这里的“一样”,加上“如同”,岂不正好反映了:父与子虽然不同位格,但都是“一样”的;于是,不但尊敬子的就是尊敬父,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加添经文但是又不违反整本圣经的经文脉络地说:尊敬父的也就是尊敬子。因为父与子本来就是同一个上帝;更何况经文也记载到1神是个灵,2耶稣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3耶稣是为神的话做见证,4而圣灵降在耶稣身上,也是为耶稣作见证,5圣灵为主作见证,也就是父神为主作见证——将以上的所有简单概述,岂不就是可以证明:父与子与圣灵,在见证上都是指向同一位上帝【这个本体】;但在【位格表明】上,他们是按照自己的位格为彼此作见证~以至于他们的见证,既是自己的见证,也是为【位格一体】的见证而表明了【耶和华上帝】之【内部】的【三位一体关系】。换句话说:先有【位格一体的见证】,才会有【三位一体的关系】,因为都是从神自己的内部所做的见证而得到见证的。在这论述其中,“位格一体”与“三位一体”这两个词在属灵智慧层次上是不同的,但在【表达上】却是指向同一个【属灵关系】。而要证明这一点,就是必须回到耶稣基督所说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这句话的经文含义;也就是要正确地而且还要完全地表达【神子与人子之间的本质关系】。这就要去看看约翰福音627—40节所要展露的属灵消息:

4)人子要赐给你们的(27后节)

2)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35前节)

1)凡父所赐给我的【人】(37前节)

3)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39中节)

当你们看到以上号码的颠倒会觉得纳闷。实际上我只是想提醒你们:你们看到我所举例的经文,是按照27—40节的【经文顺序】来排列的,但是在顺序中真正能够表明【前后连贯关系】的就不再是顺序所能够表达的,所以号码的颠倒实际上就是要你们注意从1—4所要涵盖的前后秩序方式;基本上,经文的顺序不代表经意的秩序。看过了27—40节的经文,加上四点的真正秩序,我概括了四点,其中第四点是前面三点的总结:

  • 神所差来的(29节),就是神从天上降下来的(33中间节)

  • 父所赐予“子”的(37前节),就是“子”要赐给人的(27后节)

  • 从第1点到第4点的秩序所要概括的属灵含义是:父赐给子“人”,子就是人的生命,但是“子”是由父所差,所以父将人的生命赐给“子”,就是子要赐给人的,使人透过“子”的粮(生命)成为人的生命

要理解以上的三点,尤其是第三点是从前面两点中进一步衍生的【小总结】,就要明白神子与人子的【身份相合关系】。也就是说,能够用第四点来总结以上的几点,尤其是第三点所要彰显的真正属灵含义,也就是当耶稣基督说那存到永生的劳力食物就是他作为人子所要赐给我们的时候,提出一个确据就是“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27最后几个字)。这里看似提到人子的意义,但是如果仔细默想,就会发现实际上也是【直接印证了】神子与人子的【合一关系】,如果从【神的儿子】而联想到路加福音里的耶稣基督家谱也提到【亚当是神的儿子】这个【神的儿子】之同样意义,就会明白一件事即:

  • 上帝从天上,自己成为人的儿子也就是人子,实际上就是让自己成为神的儿子,使自己在人面前称人为神的儿子,正如路加福音的耶稣基督家谱里面称亚当是神的儿子一样(路加福音338最后七个字)。

如果您们去查考创世记的话,就会明白到一个很微妙的属灵关系,即:神的儿子与【人】之称呼实际上是不同含义的同一回事。第一,亚当是因为神的一口气而被称之为【有灵的活人】(创27节),而即使亚当夏娃犯了罪而且被赶出伊甸园后,创世记经文也是曾经重复亚当犯罪之前所存在着的创造本相:“亚当的后代记在下面,当神创造人的日子,是照着自己的样式造的。。。。在他们被造的日子,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512节)——请你们注意【自己的样式】,【赐福】与【称为人】之间的内在属灵关系。尤其是后面的【称他们为人】这句话,如果您们配合路加福音的耶稣基督家谱【亚当是神的儿子】这句话,岂不就是可以见证“人就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也就是那位被神称为人的”吗?人与上帝的儿子之间在属灵意义上是指着同一性的,就是因为【神的气】也就是神的灵所致的,正如耶稣基督是从【圣灵感孕】而来一样。而不同的只是:耶稣基督来自于上帝的第二位格,而我们的本体却是尘土,所以也没有【神性的位格】。于是乎可以这样说,同样称为【上帝的儿子】,但是在同一性中却因为有无位格的差异而【表现了不同的层次意义】。这种同一个属灵意义,但是在属灵关系上的不同表现,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与我们称为神的儿子之间本体的不同,但又是属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生命)之真正原因所在。实际上耶稣基督自己也曾经说过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

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约翰福音37前节,38节)

从这个耶稣基督的说话里面所提到的【他的道】,如果按照耶和华见证人对【神的儿子】的谬论解经来诠释,我们是可以扭曲成:如果神的儿子就表明神与儿子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或关系,那么是否意味着【神的道】就“启示了”(?!!)神与道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不同的关系。于是当耶稣责备听道的人说“你们并没有神的道存在心里”时,我就从【神的道】这句话就看出了一个属灵奥秘,即:耶稣基督被神差遣,是从神的道而来,而耶稣基督本身【就是道】,所以就见证了【道就是神】(约11后节)的真实性。而神(天父)与神的道(神的儿子)之间的关系,其实上就是表明了【道与神同在】的实质意义;如果第一个称呼【神】的指的是【天父上帝】,而第二个称呼【神的道】指的就是耶稣基督的话。更何况,当耶和华上帝能够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样式创造人,使人因为他的气他的灵而成为有灵的活人,甚至创造夏娃的时候,仅仅是取出亚当的骨头和肉但是夏娃的灵魂也是从神的灵神的气而来,难道上帝自己成为人的儿子的时候,他也不能够按照原本创世时的自己形象和样式而借着自己的灵(即圣灵感孕)而在人面前【使自己】成为神的儿子么?难道我们神的全能,只能创造一个有自己形象和样式的【神的儿子】亚当,就不能以自己的形象和样式创造自己成为一个同样是有灵的活人人的样式,从而使自己成为第二位格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么?既然旧约的神能够让亚当和夏娃彼此联合,结为一体,难道就不能让【自己内部】的三个位格彼此联合,结为一体么?所谓【彼此联合,结为一体】的文字所表明的属灵含义,岂不就是反映了:亚当和夏娃就是在两种不同个体甚至身体的基础上,在神的面前称为【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节)的【连为一体】吗?这就能够说明,为什么神救恩的其中基本要义就是:我们能够与耶稣基督甚至与神【合一】的重要奥秘及其原因了——因为神的三种位格本来就是【合一的】如果使徒约翰在福音书中能够提到“生命在他里面”,而我们又是从神而来,那么耶稣基督作为人的儿子(即人子)怎么就不能够称自己的神为父?怎么就不能够说【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呢?甚至说:我们也都是从神而来的,我们的生命与神的生命本来就是【彼此联合,结为一体】,这样的话又有什么不对?所以,神子与人子之间的微妙联合,重点就在于他们都是神的道,都是从神的道而来,而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即神的灵也可以为此【微妙联合】作见证,以至于神子就是人子,人子也就是神子——最后一个【所以】所做的大总结,实际上就是已经很简单地表明了【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的经文实质含义了。而这个经文实质含义,也就能够验证甚至从经文本身来见证我之前所论述到的第三点小总结以及第四点之,前三点总结的真正【属灵解释】了。实际上耶稣基督也已经表明了一句话;但是这句话却让我们这些基督徒常常扭曲的,即他说“若不是那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节)——我们常常都将这节经文解释成:如果不是天父吸引人来耶稣面前,就没有人能够认识天父。但是如果你们注意这节经文的每一字包括标点符号的话,其实经文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其实是:是天父先吸引人,来到他自己面前,才使人从天父那里寻找到【耶稣基督】。正如旧约的律法,是使人透过律法而寻找耶和华上帝的救恩一样。如果这个经文解释正确,那么当耶稣基督说【那差我来的父】的时候,岂不就是指着【自己就是那差我来的】?正如施洗约翰也表明自己身份是“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约133前节)一样。看来,并不是施洗约翰在施洗,乃是差他来的父在施洗约翰身上为人施洗一样——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耶稣基督会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节),难怪经文会记载“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322节)后又说“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他的门徒施洗”(42节),也难怪耶稣基督为什么为自己辩护的时候就提到“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认识我,也就是认识我的父”(约81819后节)的真正原因。因为认识旧约的耶和华上帝救恩,也就会认识新约里的耶稣基督身份,反之亦然。这就是我之前在第一点中关于:【神所差来的(29节),就是神从天上降下来的(33中间节)】,这句论述的真正原因了。也就是为什么概括前面两点后,第三点表明经文前后秩序时中间提到“但是“子”是由父所差,所以父将人的生命赐给“子”,就是子要赐给人的”这句话的真正内在原因了~因为父神所差来的,实际上就是差我自己来的,也就是关于重复第一点时的表明【神从天上降下来的】这句话的实质含义。更何况,请你们回头看看从这里的文字倒数几行中划红色字眼的,当耶稣在用律法上所要求的两位见证人中在述说自己的可靠见证时,所谓的【为我】岂不就是指着【为自己】而言吗?看来:子为自己作见证,就是父为子做见证,实际上也同时就是神自己见证自己,使人认识到,认识子的就是认识父以至于看见父就是看见子(比较:约1410节;163节,25节;173节,5节,6—7节,10节,11后节)


接着,我们谈论圣灵这第三位格。圣灵就是上帝的灵;讨论圣灵是最危险的,因为基督教界从来没有人敢去【完全阐述】圣灵的本体性质及其内在属性等等。圣灵是“神内部”中最隐秘的事,我们能够透过旧约了解耶和华上帝,透过新约了解耶稣基督与天父之间的位格内在关系,但是对于圣灵到底要放在【三位一体】中怎么样的位置,圣经没有直接的表明,以至于成为基督信仰里面最深处的难题。这就犹如:我们能够了解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内心感受和变化,但是却无法明白自己的潜意识一样——即使触碰到潜意识领域,我们也只能犹如领会外层潜意识,但是却无法【看透】深层潜意识。神的灵就犹如是神的潜意识,他是一起与神,与神子【同在的】。就正如【上帝的儿子】是意味着神在他自己作为“儿子”身上的自我显明一样,【上帝的灵】就是神以他自己的灵“之中”自我显明。关于圣灵的这种难解性,正应验了耶稣基督所说的“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节)。然而如果我们深入了解耶稣用比喻的真正目的,就会晓得实际上从文字表面来看,他似乎是在说神做事的随意性,但是仔细【灵听】,就会发现到:

1)听见风的响声

2)从灵生的

这两句话就已经展露了神的灵与神与神子之间的属灵关联。这是因为第一,听见风的响声岂不就是在暗示着,【神的话就是神的灵】的含义吗?正如旧约创世记,神在创造天地开头的时候,神的灵是运行着的,然后神说什么,运行着的圣灵也在那里创造天地;而耶稣基督自己也说过:我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并且【神是个灵】,这样岂不正好将【三位一体】的关系从创世记到福音书里面都贯穿了吗?。第二,从灵生的,这句话岂不就是在表明,【耶稣神的儿子也是从灵生的】吗?——于是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就能以耶稣的一句见证概括,即:父怎么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节);这不是概括了一件事:生命在道里面,神的儿子是从神的道而来,于是神的儿子就是神的道,又是从圣灵而生,也就是从神而生,因为神是个灵,神的道就是神的灵,所以道也是个灵,神的道从圣灵感孕而【生】所以神的儿子既是出于上帝,也是出于上帝的灵,更直接被圣灵创造成为“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节)这样一种【人】与【神位格】相合相连的“创始道成肉身奥秘”。在这样的奥秘中,神的儿子既是神,也是【神的儿子】从父而出,更是神的灵的“化身”;上帝有生命,神的儿子有生命,神的灵更是有生命,这【生命】也是个灵,从神的灵而来,而且被神的灵所贯穿于神与神的儿子与神的灵之间的【位格同在性】——上面所提到的“化身”,并不是指被创造,乃是指“在创造中的【从灵生创造】”,也就是上帝在自己的创造里面创造自己的【从灵生,原为一自我受造的,肉体显明】。实际上早在路加福音里面,当天使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蔽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这句话时,就已经表明了我刚才复杂但又是希望尽量详细的解释或概括。请注意天使的话所包含的几层意思:

第一,圣灵生神的儿子

第二,圣灵在马利亚怀胎中临到,其实就是圣灵用马利亚的肉身作为

上帝儿子的肉身,正如耶和华上帝用亚当的骨头“作”夏娃的

【全人个体】一样。

第三,但是圣灵的能力却是至高者的能力,从至高者而来

第四,有至高者的能力,加上透过圣灵的“工作”,以至【神的儿子

才成为神的儿子】

第五,这是因为神的儿子身上有至高者的能力,也有圣灵的【临到】,

所以是圣灵大能工作的结果,也是至高者以能力居住在圣灵

【里面】所显明的“道成肉身”之形象和样式,正如神的儿子

亚当有神的形象和样式一样

第六,于是神的灵在神的身上就以神自己的至高者能力而成为【神的

儿子】,从而使上帝的儿子成为自己在神的道中的【成肉身】

道显现

其实以上的六点就已经【总体启示】了:神,神的儿子,与圣灵,都同时集中在“神的儿子”这等道成肉身形象身上;这种【集中】意义实际上就是创世记里面所显明关于亚当神的儿子与神之间的,【同在的合一】即【彼此联合,结为一体】关系中,所彼此见证的复活记。对于以上圣灵的【概述】,实际上就是将【道与上帝同在】以及【道就是上帝】之间的属灵关系结合了起来——因为只有圣灵,才能够将【道与神同在】与【道就是神】之间之所以有关系的原因,表达出一个完整的三位一体形象;正如很早之前在阐述三位一体诠释的入门处就已经表明:

整个基督教界,之所以时不时就兴起一场又一场【关于耶稣基督

真实性】的怀疑性反驳,就是因为他们的内心【从来就没有圣灵

的见证】;他们只不过用【自己的逻辑,自己的常识,甚至自己的

哲学】来为“上帝的儿子”这一位格来作见证——可是他们从一

开始辩论的时候就忘记一件事:我们并不是经文,所以不能够【用

不是经文的含义也就是方法,来见证经文本身的隐秘连贯性】。

有经文才能见证我们所说的到底是不是经文本身,而不是我们去

理解经文

于是,若我们要更深地阐述,关于路加福音书中我所显露出来的天使信息的几层含义的连贯性证据,以及透过与此经文信息中我所一次过整合出来的三位一体揭示,我们就必须回到我从起初写在前面话语中,一直强调但是还未阐明出来的撒督该人复活辩论经文信息所启发我的三位一体见证之经文依据。关于撒督该人的复活辩驳经文中,在前面的三福音都有提到,但是我是在马可福音中领受到属灵亮光的。在经文(参马可福音1218—27节)中,撒督该人是用律法来反驳复活的真实性。他们认为,如果真的有复活的事,那么就会违背摩西律法中关于妻子丈夫的兄弟必须娶妻的律例,因为复活后,曾经娶过同一位妻子的【那些男人】就无法以律法的方式“妥当协调”。可是耶稣基督竟然说“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1224节),又说“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1227节)——我想那些看到耶稣这样回答的基督徒,会觉得耶稣基督简直就是答非所问;因为即使我们明白耶稣说的“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1225节),但是这与我刚才我所举出的两处经文简直可以说【上下文毫不相干】:

第一:神的大能与读圣经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与撒督该人所谈的律法

书上的事,有什么关系哦?

第二:不是死人的神与复活又有什么关系?又与复活后不娶不嫁又有

什么关系?而经文中“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又当如何

理解呢?

我就是从这两大问题,细细揣摩经文上下文的隐藏信息。现在就慢慢分析我所推理的过程。


我首先是从“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开始理解的,尤其是“不晓得神的大能”的实质意义。后来当我默想,呼求神以及在祷告中等待亮光时,我从【神的大能】想到了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曾经提到“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116节);当我想起这节经文时,我专注在【神的大能】,然后再看看这节经文前后文的相互联系,重新得出以下的亮光:

1)上帝的大能一定和【拯救】相联系。所以耶稣所责备的言外之意

其实就是表明:明白圣经,就是晓得上帝的拯救,因为只有拯救

才能见证神的大能,而不是说“神的大能”直接指向神的拯救,

因为神也可以以大能毁灭罪恶和仇敌

2)大能的拯救与信心相联系,因为真实的信心必然与【能拯救】相

联系,不能拯救的信心就不是【大能的信心】——信心是从神的

大能而来,并且躲藏在神的大能里面。于是:明白圣经或晓得神

的拯救,其实就是指晓得神的信实,以信心【联系】上帝的拯救

来表明福音的大能

3)于是,透过神的大能就能见证:并不是上帝的拯救在福音里面,

乃是【是福音藏在上帝的拯救】之中,因为福音可以被人扭曲,

所以不能将上帝的拯救放在人的福音里面只有当人从福音里面

【实实在在地相信】神的福音,那才是神的拯救。于是耶稣基督

所谓的【晓得上帝的大能】与【明白圣经】之间的关联就在于,

只能从神的大能去理解神的拯救,去理解神的信实;而不是将神

的拯救放在【人的福音】里面——若颠倒了这个【福音秩序】,就

意味着:不明白圣经,也就是不晓得神的大能。

于是,当我想到这些属灵含义时,我就想到:复活作为一种福音而非神迹奇事而言,岂不就是在表明【耶稣基督以神的大能来见证福音的死亡意义】吗?既然复活的大能也启示了上帝对人的重新创造,那么律法的本意,岂不就是在于透过旧约的祭祀行为,来表明不但是对神救恩的紧密联系,反映了人时时刻刻需要神的恩典;也表明了是盼望上帝以他的救恩来重新创造,维持着神在人身上的创世记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律法的本意其实就并不是在于【行为遵守】乃是透过上帝的大能与上帝一同创造天地。只有在这样的理解上,【遵守律法】才能够表明【真正的属灵行为】(而不单单是“行为”罢了),才能够从【与神合一的行为】中去表明律法条文背后的上帝的大能功效——正如希伯来书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希伯来书412前节)。只有能够剖开刺入人心里思想和主意,甚至魂与灵以及骨节与骨髓的【道】,才是神的道,才是神的律法大能,从而显明了神的创造旨意。既然律法【就是上帝的创造】,那么律法书中关于【继承妻子】的条文问题,就不能够从文字本身(即【人的律法意义】)去理解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律法关系;而是必须从【神起初的创造人】这属灵旨意,去理解律法与复活的含义,也就是去理解那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结为一体】这等生命奥秘。想到了这里,我首先想到罗马书中提到的关于妻子与丈夫的【属灵律法关系】,现摘录如下: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死了,

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

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

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

果子给上帝”(罗72—4节)

看到以上所提及的“丈夫若死了,就可以归于别人,脱离律法”,再看到这几节经文好像是在谈律法问题,但是我深深明白那是从律法的角度来谈论妻子与丈夫的肉体关系,然后再从此关系去【类比】神与我们的婚姻关系——于是我就马上联想到使徒保罗在曾经谈起的一件事,即他说过“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要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以弗所书529—32节)。比较了罗马书以及以弗所书的关于丈夫与妻子从而是人与神的属灵关系及其奥秘,我突然似乎看到了些什么亮光似的。我带着紧张的兴奋心情,先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再耐着性子,重新回到罗马书中,用眼睛一字一字的追踪背后的属灵含义;先看看“死了,就脱离丈夫的律法”,再看看“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经文,再看到下面的经文,我突然看到:所谓借着基督的身体,岂不是等量等质于【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之意义吗?那么这样看来,所谓在律法上死了,就是就意味着【仪文的旧样】(罗马书76后节)过去了。也就是说,并非我们再也不需要遵行律法了,我们只不过是不再按照律法的文字去理解律法,乃是按照【叫我们服事主】(罗76中间节)的复活意义,去活在律法之下;正如使徒保罗也说过,“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马书104节),也正如耶稣基督在道成肉身的时候一再强调的“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一样。从这里我们就看到:律法,基督,安息【是同一】的,离开了任何一方,律法就一定会成为【仪文的旧样】——因为律法的真正属灵性,是从【服事主】,【归向主】开始的,而不是从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见解去理解的。只有从【主】那里,我们才能【正确的理解】律法与人的属灵关系。因为律法的核心是指向【人】,但是宗旨却是由【主】来表明“人”的受造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当撒督该人用律法来反对复活的真实性时,耶稣基督会说【你们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之真正意义了。因为律法所要表明的,并不是历史的法度,乃是创始以来的【创世以前法度】;所以保罗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是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13节),可是熟悉创世记的人就会觉得有点矛盾:上帝岂不是也用洪水毁灭了没有摩西律法的时代吗?这样,为什么保罗会说“没有律法的,罪也不算罪”呢?实际上,我们之所以为有这种疑惑,是因为我们往往是【从人的律法角度】去理解保罗的意义,从而混淆了【神的审判与律法之间的必然关系】。我们一直认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审判。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是如此;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神也是个有智慧的人,我们国家如果没有某一条文律法去定某人的罪,我们就会拿他没有办法,可是我们的神不一样。虽然没有律法,难道我们的上帝就没有办法或不能【按照自己的公平和公义】来“审判”那时代经文所说的“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611—12节)吗?正如人类历史的开端从来没有人权观念,所以可以买卖奴隶,甚至能买卖人口难道这就我们就不能够【按照我的良心】来质问那时代的人吗?难道我们的眼睛只能【想】眼前的事,就不能够想历史上的事,就不能够想自己的良心吗?难道我们的良心只是属于历史,只属于活着的时候,而不是【存在我们内心里】吗?这样,上帝的审判也不会局限自己在自己的律法之内,神的旨意也高过自己的律法(如果是从人的角度来理解律法的话)。于是,我们之所以会误解保罗关于上帝律法阐述的真实原因,乃是因为我们是从文字也就是从【历史的法度】来理解律法的意义,所以受到了【历史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律法本身的意义就像耶稣基督说的【安息日是为人而设,而不是人为安息日而设】,同样【律法也是为人而设,而不是人是为律法而设】。人若是为了律法而设的话,就会受到历史的限制,因为人的灵里诡诈造成了历史的限制,人的罪恶往往想尽办法【限制律法】【扭曲律法】——这就是历史的悖论,也可算是【各种相对主义观念或理论的乖僻】所在。以人的文字来解释,人与文字之间的关系,这跟书呆子没有什么两样;因为我们中学时代背书的时候,也是为了应付考试才成为【背书的书呆子】的,同样,很多国家的律法也是为了应付社会上的危机才设立的,像这种【人为律法而设】的心态及其历史精神,就是在从属灵的角度启示了【人就是书呆子】,不是因为人的无知导致书呆子乃是因为人的诡诈或邪恶导致了自己的【书呆子的无知】形象


神的律法既然是为人而来,那么律法本身就不仅仅是审判和命令,也包含了神的创造旨意,包含了复活的真谛,更是隐密性地启示了【道成肉身】与以上所提到之所有包含的内在属灵关系。当使徒保罗或者圣灵写下了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时,谈的不仅仅是两种个体性肉体上的律法,也是在谈论创世时的奥秘,更是谈论【道成肉身的创始智慧】。于是从这个角度借着罗马书上所说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脱离丈夫的律法”这个意义,来看撒督该人的复活刁难,根本就不存在律法上的问题——因为既然死了就脱离了律法,那么创世记中所记载的【人要与妻子联合,结为一体】这等律法,死了之后就脱离了【结为一体】的束缚,重新【回归】他自己“个体”与神之间的合一关系,不再受到神律法的含义。撒督该人之所以认为会有矛盾,因为他们将【彼此联合,结为一体】的属灵意义,仅仅局限在:两个人在肉体上心灵上的【律法统一】,而不是按照创世旨意那样是【与上帝一体】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创世律法上关于【结为一体】的真正含义,其实就是指,两人在身心灵结为一体后,【是与上帝结为一体的】——因为亚当夏娃都是从上帝而来,这种【从神而来】的秘密就是表现在亚当对夏娃所说的“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等属灵含义之中。也就是说:神创造婚姻,婚姻的真正关系并不是两个人的关系,实际上是在指【神与人的关系,从而人与神和人的关系】。于是,创世记的【结为一体】奥秘,早已经在婚姻里面启示了【神的形象和样式】这等三位一体的奥秘了。创世记中的【一体】,指的就是我们的灵与神的灵是相通也相合的;所一体的就是那时亚当夏娃灵体上的一体,而不是神本体上的一体而言。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就提到【这是极大的奥秘】,因为这个奥秘就是指【在基督里的创始奥秘】,也就是这个极大奥秘之前所写出来的经文:“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弗530节)这个含义的真正属灵意义。难怪保罗会写到说“教会怎么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425节),这与保罗曾经启示的“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节),以及说的“要叫你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至于丰丰足足在悟性上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歌罗西书22节)有异曲同工之妙。神的奥秘是基督,那么基督的奥秘其实就是【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节)——而这等【爱】就是我们这些信徒,之所以能【因爱心相互联络】的真正属灵意义的原因,因为是圣灵的爱将神的奥秘与基督的奥秘【合一】起来,为神也为基督作大能的见证,正如罗马书中提到“盼望不至于羞愧,因为所赐予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节)。更深地说:福音里面的【神的大能】,实际上就是指【神的爱】也就是【基督的舍己】——有舍己才有大能,正如有爱才会有【舍己后的大能】一样。于是从神这样【为教会舍己】的角度来看,复活的意义就很明显了;它让我联想到以弗所书提到的有关上帝救恩的一个奥秘:“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44—6前节)。在这样的经文奥秘中:

1)我们的活是从神的气而来,成为有灵的活人,于是我们只有一个

身体,一个圣灵

2)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出来的,但是灵魂却是从上帝的灵而来,所以

男人和女人在合法的创世婚姻里面也只有一个身体,一个圣灵

3)这样一个身体一个圣灵的创始奥秘,其实就是蒙召得救的根基;

也就是说:创造本身就是蒙召

4)上帝创造我们的宗旨,不单单是【与妻子联合,结为一体】,因为

所谓的【结为一体】,其真正属灵含义实际就是指【同有一个指望】。

5)上帝对我们的创造指望,其实就是要我们【归回】一主,一信,

一洗,一神

以上的五点,实际上就已经涵盖了:创造,拯救与复活的【三位一体】联合性。只有上帝的三位一体奥秘,才能施行三位一体的创造和拯救以及复活的【三位一体大能】。而基督为教会舍己,这个属灵事实就见证了【从创造到复活三位一体的】永恒大能,从而启示了神的三位一体奥秘。于是总结有关撒督该人反驳复活真实性的经文,就不难能总结出关于律法与复活与【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之间的必然关系:律法的本义其实就是(也就是在于)死了,就一灵一体,并且然后归于上帝,服事上帝。只有了解这种关系,我们才能够理解耶稣基督为什么说【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之真正原因了;也能够同时明白所谓【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之真正意义了,那就是:基督为教会舍己,而见证了,神并不是用律法捆绑人的神,使人活在罪中;神乃是叫人用【属灵的律法】寻求耶稣基督以至于被救恩释放的神,使人活在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救恩关系之中。明白这样的奥秘,就会明白为什么耶稣基督会说【我与父原为一】,因为神的儿子亚当在犯罪之前实际上就是【与父原为一】的;也就能明白耶稣基督所说的【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的属灵意义了,因为神创造人就是要我们在父里面,正如神在我里面一样——这也就是耶稣基督在客西马尼园向天父祷告时所说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171011后节),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基督能够对门徒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1420节),又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节)这两句话的真正原因了。


总之:要理解三位一体的真正关系及其本质,不能够将神【当作独立的个体】,正如我们常常将神与神的儿子与圣灵当作三种不同的个体一样——理解三位一体上帝的关系,实际上就是理解神与人的关系;所以就只能从亚当夏娃的创世记婚姻关系来理解人与神之间的三位一体关系,正如从【道成肉身】神子与人子之间的关系去理解神与人以至于人与上帝的【合一关系】中。将上帝和上帝的内部当作【结构关系】,就绝对无法明白三位与一体之间的内在属灵创始奥秘,因为受造物的受造意义只能够从【创造本身的永恒性】才能够理解,神的永恒与人的永恒之间的【彼此联合,结为一体】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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