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共中央对于“一国两制”的解释如下: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再具体一点:一国两制,指的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为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同时也是日本国将来处理琉球群岛地区事务时可能实行的方针。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及议会制度。一国两制的政策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实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希望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的根本性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目前台湾民调方面维持现状仍占多数人的意见。
解读要点:
1,“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这里的“中国”,没有说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就表明:未来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和解”,可以在“中国”的名称上达成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句话在成立之前,中国大陆与台湾是分开自治的,实际上,就是“两个国家”、“两个政府”,只是联合国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但西方很多国家是承认“中华民国”的。但是,这句话不表明:在两岸和谈之后,这句话仍然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未来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和解”,很可能有一个崭新的“联合政府”。这个“联合政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华民国”,要看谈判的结果;而且是否有可能,要看台湾政府和民众的诚意。
3,“将来处理琉球群岛地区事务”,这就很明显表明:琉球群岛以及钓鱼岛一带是属于中国的。目前只是因为台湾问题没有解决而拖延了回归时间而已。
4,“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的根本性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这句话是表明:中共中央对于台湾民众倾向独立,或者趋于维持现状的现象的客观认识。所以,中共中央不急于统一,而是让经济和文化先行,然后进行军事与政治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