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如何避嫌疑

《金山》如何避嫌疑

                                     原乡


  
今年以来已连续三次读到多伦多星报“独家”报道张翎及其《金山》引起的争议。第一次在头版及另版并配以数帧大幅彩照,感觉报道蛮正面,所涉争议文字也仅仅是“借用故事”。不久前的第二次报道已将争议表为“抄袭”嫌疑。最近的这次,报道了三位作家采取法律行动,告张翎及企鹅出版社等涉嫌侵权。


  
其实所涉作家有四位:李群英(Sky Lee, 作品 Disappearing Moon Cake ),崔维新(Wayson Choy,作品 The Jade Peony,余兆昌(Paul Yee,作品The Bond Collector’s Son; The Curse of Third Uncle; Dead Man’s Gold and Other Stories,和陈霭龄(作品 The Concubine’s Children)。陈未参与指控。张翎的《金山》原作是中文,今年十月由企鹅出版社出版英文版《Gold Mountain Blues》。上述这四位华裔作家均用英文写作无法阅读中文,这也是之所以这项争议拖了近两年的原因之一。


  
与多数读者一样笔者也无精力和兴趣阅读上述作品 。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金山》的中文本,并于今年上半年在“衣食住行”发了一篇休闲式的短文《金山拾零》。当时因得知《金山》将出英文版,所以特意指出了《金山》中几处如抗生素黄丝带及蒙古马等常识性谬误。至于《金山》是否有“抄袭”之嫌的问题,指控方与被控方的说法对立,我辈受条件所限且当新闻看,将来法院会有结论。


  
十月二十四日多伦多星报“独家”报道中列举了《金山》与涉案著作的5大段文字对比,因篇幅关系不在此引入对比文。这五处对比文字,除了人物名字不同,在情节、特征、用词甚至句式都有惊人相同或相似,此外在年龄和时间上也略微接近。应该指出,因为星报的对比资料由控方作家的代表律师 May Cheng提供,同比先前不被控方作家认可的企鹅出版社雇用人所作否认抄袭之鉴定,这仍然也只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一种说法而已。


  
文学史上有过不同作品使用相似情节故事的事。加国的专家学者认为相似性很难证明,而相似的情节在不同的作品中出现过去也是有的。张翎的理据是:“一百五十年加拿大华人的历史是供我们大家分享和发掘的共同财富”。看来对相似性似乎已有某种共识。


  
宏观上讲张翎的理据没错。可“抄袭”毕竟是个案,不仅要据理更加应该据实。权作凑热闹:如果在四位作者的相关作品中也存在与《金山》相同的“谬误”,则嫌疑大矣!反之,如果张翎能具体展示《金山》及上述四位作家相关作品的原始素材和来源,则大可抗辩,嫌疑或可脱也。

 

 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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