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

女友16岁离家去了深圳。做过模特;当过演员,在张国荣主演的某部电影里跑过龙套;开过时装店;趟过黑社会。22岁时嫁人;25岁离婚。离婚时,女儿才三岁。之后,在酒吧里认识了现在的西人老公。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的她,靠着一本汉英字典,与老公有情人终成眷属,于2007年移民加拿大,住进了老公父母家在高贵林(Coquitlam)的豪宅。凭着一手道地的中国料理,将老公家上至八十多岁没牙少齿的奶奶,下至刚出牙的侄儿,一网打尽!我们都说她是一个传奇。

她生老三的时候,一意孤行地给孩子取名“Princess(公主)”。产后护士上门探访,填表格时问孩子的名字,回答:“Princess”。护士说:“是。每个孩子刚生下来时都是小王子、小公主。孩子的名字是--?” 听到回答还是“Princess”, 护士以为她听不懂英文,急忙下楼去问她的先生,当得知孩子真地名为“Princess”时,护士发飚了:“你们做父母的怎么能跟孩子开这样的玩笑?孩子以后怎么出去见人呀?”

这下好了,我们没有劝成的事,护士两句话解决了!

那么,该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呢?

几天后,电话打来,告诉我名字有了,叫“Chanel(香奈儿)”。--虽有拾人牙慧之嫌,总算是个名字了。

消停了不到一年,又怀上了;又是女孩;又挣扎了一番,想取了“Princess”,终归不敢大逆不道,最后取名“Dior(迪奥儿)”--又一名牌!我们开玩笑说:“下次不用这么费劲了,生个男孩叫Givenchy,生个女孩叫 Chloe;一双男孩就Valentino、Givenchy,一双女孩就Estee、Chloe;若是龙凤胎,就用这四个名字混搭罢!反正你家就是世界名牌工厂了!”

胡桃和夹子 发表评论于
哈哈,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还真有这样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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