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及论文发表的自由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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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限制,这两个有着截然相反意思的词,是人类诞生以来经常引起争论的话题。  

人类追求着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科研自由,也崇尚着信息透明和分享,特别是在科学研究领域。可是这些自由也有一个度,那就是不逾越损害自然环境,伤害人类生命,人为地造成大灾难这个前提。
 
最近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就是政府部门是否该对某些科研及科研论文发表加以管制和限制,如果管制的话,这个管制程度有多大,由谁来决定和监控?
 
之所以有这场争论是因为最近在两个分处荷兰和美国实验室的科学家们在对H5N1禽流感病毒的致病性和流传特性的研究中,通过转基因技术(gene mutation)在禽流感病毒原有的基因上做了一些改变,制造出了致病性更强,更容易流行传播的新的禽流感病毒。
 
如果这些详细的科研结果在科学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话,就可以给那些试图制造新的生物武器来制造恐怖战争的人提供方便,也许会让这些致病率极强,致死率极高的人造新病毒株在人群中扩散,造成人类的大灾难。。。
 
所以美国NIH和欧洲的相应政府机构已经做出决定,限制这一科研成果的细节在期刊上公开发行。
 
这个事件也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里引发了争论,什么样的科研应当加以限制?什么样的科研论文不能公开发表?是否对人类及自然环境具有高危险性的科研只能在具有高度安全戒备条件的实验室里进行。。。
 
记得在今年发表的一期时代杂志里谈到,基因工程,生物合成等高科技手段已经使人类具有了“上帝一样”制造新的生物,植物,动物。。。的能力,这个能力能给人类造福,也可能会给人类和地球造成巨大的威胁和损害。怎样控制,监测,和使用这些新发现,新技术,新手段,是人类面对的一个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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