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井留香(十)

开学第一天,我们搬进了临床医学院的宿舍,在医院里一边上课一边见习。从此呼吸的不再是校园里草木芳香,而是医院里终日密布的特殊气味了。至今我看那些回忆得感人肺腑的大学生活回忆,都一点没有共鸣,因为我的所谓大学,还没有真正怎么开始,就在无数的考试和通宵学习中匆匆结束了。

宿舍是附属医院的角落里一幢不起眼的四层楼房子。对面是一个什么研究所,天天有各种各样呜咽的动物叫声,夜晚听起来倍加凄惨,让我觉得很恐怖。更让我觉得别扭的是,医院的住宿紧张,要照顾医学生,住院医生,没有成家的研究生,还有各地来进修的外地医生,所以给医学生的住宿是男女混住的。

在基础医学院的时候,男生和女生分开两幢楼,中间有个传达室,常年一男一女驻守,严格把持风纪,不准男生能上女生宿舍,只能在下面让传达室去叫,因此颇得罪了一些男生,男的鼻子常年有鼻炎,总是流着些莫名的液体,促狭的男生们给其取了外号叫作“刘德华(流得滑)”,女的面颊上有一块很大的暗红胎记,外号“钟楚红”。据说这两人在工作中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后来竟然结婚了,这个真是很有喜剧意义的,他们当时棒打了很多鸳鸯,两人自己倒是暗度陈仓了。

因为他们,医学院女生宿舍,在男生们眼里充满了神秘感。现在倒好了,男生女生同一层楼面各占两头,连中间的盥洗室都是通用的。这真的是很麻烦,都不能像以前那样穿着短短的睡裙冲过去,而是要找件外套,看清楚左右无人,否则突然冲到一个男生面前,就很尴尬了。最惨的是早上,睡眼惺忪披头散发地去刷牙洗脸,迎面看见洗脸池对面,一个男生张大了嘴好像看外星人一样。是啊是啊,女生没睡醒的时候跟男生一样,都很丑的,梦该醒啦。

现在想起来,其实防止学生谈恋爱最好的办法,不是阻止他们在一起,而是尽可能地让他们在一起,朝夕相处,什么空间都不要留,这样才能有力地扼杀掉男生本来眼中那月亮般人儿的形象。

我动用了一点权力,仍旧和娜娜,朱希希,刘歆一个寝室,而且一个见习小组。每周我们只有两天半是在教室上课,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分散在各个科室,跟着医生们看病人。我们开始每天穿白大衣,我们的老师也变成了医生。

第一堂见习课,是外科基础,按照规定穿了短袖的手术服,戴着帽子口罩,排队跟着老师学习刷手。我一直喜欢用各种护肤品,护手程序就有好几个步骤,在看到外科老师竟然要我们用刷子刷手,那一刻我就决定毕业以后不做任何手术科室。学完洗手,我们就开始在狗身上做手术,开始学习打结,学习缝伤口,并且开始聆听医院里传奇人物的各种事迹。在初入门的我们眼里,那些能够在病人身上沉着气下刀的医生们,都好像神一样。我们眼中的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再是书本和成绩,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病例,和那些充满了知识和魅力的老师们。

内科的见习,比起外科来,更多了基本功的考验。我们每天回到寝室里不是是互相听心音,就是叩诊肝脏边界,或者是使劲分辨肺泡音和支气管音的区别。现在工作了,随着医学仪器的发展,基本功渐渐地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当时我们却都务必认真而投入。朱希希胸部丰满,要听她的心音和叩诊心脏,难度不小,我那时候老是抱怨,当然那时候的我绝对不知道,现在我会在美国给三百多磅的女病人听诊心肺。

进入见习后,站在那些男医生们身边,朱希希才明白老王故作深沉的样子,和真正的成熟稳重一点边都沾不上。老王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暗恋然后又被无声地抛弃了。

那半年的见习,是医学院生涯中比较开心和轻松的日子,因为没有了基础医学院这么重的课程压力,也不用和高年级一学生一样要正视开始实习翻班。有了空闲,女生们就开始花了心思穿着打扮了。我们班有个女生,杨施,是一个很有经商头脑的与众不同的女生,她从那时候开始兼职推销,玫琳凯的护肤化妆品和戴安芬内衣,于是经常带着最新的样品到我们寝室。我们寝室的四个女生,毫不夸张地说,是被杨施启蒙了。她教我们怎么保湿护肤,怎么用粉底,怎么夹眼睫毛上睫毛膏,我们用学习医学的精神来仔细研究各个色系的眼影和唇膏的搭配,每个人都勇敢地把自己当作调色盘。我至今还记得杨施第一次给我修整眉毛时,我疼得大喊大叫,泪水横流。

那时候我们脸皮都很薄,互相结伴去买内衣,经常被内衣店阿姨在更衣室里的贴身围追堵截吓倒,狼狈不堪地买了并不合适的回来,杨施这样带着样品和产品目录让我们在寝室里精挑细选,真的是再好没有了。一直知道朱希希身材好,但是我竟然忽略了刘歆。刘歆是我们四个人中唯一家不在本地的。她眉眼如画,身材窈窕,是非常标致的江南美女,从小在青山秀水的农村长大,她比我们都长得结实。,那天当刘歆试穿那套深紫色的戴安芬绸缎无痕内衣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女生也被折服了,年轻的身体,紧致光泽,真是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刘歆的个性也最为单纯质朴,和娜娜的稳重内敛,朱希希的张扬洒脱形成鲜明对比。她对于人和事物,总是充满了一种出自内心的真诚和信任,所以当我们在寝室卧谈会时候涉及到18+故事的时候,总是能听到刘歆此起彼伏地“啊,是真的啊”,“啊,怎么会是这样”。虽然我们自己也都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但是在刘歆面前,都会忍不住做出大师的样子。

刘歆有一个长期的追求者,黄钟,是她家乡的中学学长。黄钟个子很高,眼睛很小,不太说话,给人一种很飘渺的感觉。为了刘歆,他毕业后来到上海工作,经常到我们寝室来看刘歆,为她带点夜宵零食什么的。看着他们用家乡话唧唧咕咕地聊着,我很羡慕他们之间那种平和融洽的气氛。

见习轻松而平静的时光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流逝,我还时不时地想起班主任,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带新的班级了,不知道他是不是还经常去打羽毛球。那串贝壳项链,我放在枕头下,晚上睡觉前,总是忍不住拿出来看看,因为我从没有期望过什么,任何一点惊喜对我来说就足够我品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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