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是个很私人的东西,林的家人朋友或者一直支持他的人,有感情上的联系与付出,说为他骄傲好像比较靠谱。但是,在电视上看过几个小时比赛,听过几段录音,就为他骄傲了,好像有点不沾边。
如果说是因为他是华人,聪明努力人品好之类的,就为他骄傲,我不太相信。唐人街我想有不少卖鱼卖菜的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的华人,我想很多人不会为他们骄傲。假如说仅仅因为林出名了,又是个华人,为他骄傲了,好像以前姚明或者刘翔那样,我倒觉得有点难看 - 怎么老是追着成功的陌生人骄傲。
华人里出个名人,就因此为华人骄傲;如果华人里出个坏名声的人,是不是要为华人羞耻了呢?还是我们只纠结成功华人的祖籍,然后就推选他们作为整体代表,把那些李大师或者杀人犯之类的华人自动当作个体忽略掉了?
同样的道理,基督徒的使命是荣耀神。尽管小林总是在感谢神,他在做的不过是按照圣经,努力做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 活出基督的样子。真要骄傲,那也是神的骄傲,我不觉得是别的基督徒的个人骄傲,或者bragging rights.
为自己与家人骄傲,那是应该的。为了陌生人,仅仅因为他出名了,就要硬联系上自己,找出点共同点,自己骄傲上了,似乎情感世界太丰富了。至于那些自己骄傲了,还一定要搞一个独家骄傲权,口口声声别的旁观者因为是大陆人或者台湾人,或者哪里的华人非华人,或者某种信仰的,没资格骄傲,那真的是太浅薄了。
好好看球,真没必要硬同族裔宗教政治这些东西扯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