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儿童的节 [转贴 2012-6-1 1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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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儿童的节 [转贴 2012-6-1 11:15:21]   

这些天人在南方,忙着准备各种赛事,猛然发现儿童节快到了。想想十几年前自己还盼着过儿童节收礼物,如今却惦记着自己的女儿要过儿童节了该送什么礼物,有些恍惚。围场里不少同年代家境又普通的车手在比赛之余都去全国各地做各种汽车活动,赚点外快,只为给自己的小孩提供最好的一切。干车手这行的花花公子也挺多,以前在珠海比赛,完事了就去澳门赌博,大家有了小孩以后都改去香港买奶粉了。因为这国家隐约间给他们的回答就是,这里什么都不靠谱,多赚钱,然后能移民就移民。
  
这些年也写了不少文章,看了不少新闻,有一个最深的感受,这个国家最对不起的其实就是儿童。从计划生育到三聚氰胺,从嫖宿幼女到克拉玛依,从食品安全到应试教育,从小悦悦到校车,无论城市,无论山区,这个号称正在盛世的国家一直没有能够给予儿童足够的庇护,就连出个天灾,最倒霉的也是在校舍里念书的孩子。以前就是愤慨,自从自己有了小孩以后,每每看见这些新闻,总要情不自禁的代入,气的满屋子打转。作为一个新晋的父亲,在这个节日里,除了祝愿天下所有的孩子都快乐,有些话不得不说,有些兴不得不扫:

1:必须要取消嫖宿幼女罪。这是在十几年前新增的一个罪名,适用范围非常广,看见频率特别高,往往用于为他人脱罪。幼女就是幼女,强奸就是强奸,什么叫嫖宿幼女,强奸完,塞点钱,你就从强奸犯变成嫖客,人家幼女从受害人变成妓女了?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就算人家幼女是被组织被忽悠的,符合人性的处理方法就是强奸罪,并且重罚组织者。这是恶法,必须取消。就在两天前,浙江一地又将少女被凌辱事件定性会嫖宿幼女,而在今天,我们要迎接来六一儿童节。此刻在微博上搜索相关事件的关键词,你会发现搜索结果被屏蔽不予显示。这就是这个国家保护幼女的方式?我将和这条恶法死磕到底。

2:取消一个恶法,增加一个善法,要规定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身为一个车手,对汽车碰撞后所产生的冲击力最了解不过。很多人坐在车里,怀抱婴儿,以为一旦发生事故,自己臂力无限。甚至我身边的不少朋友都没有把儿童安全座椅当一会事,我百般劝导,他们只回答你一句话,唉哟不要紧的呀,开的慢点就好了呀。这是重大误区,没有儿童安全座椅的保护,就算三十公里每小时的撞击,小孩都可能受伤,更可能被甩到车外。类似悲剧层出不穷,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3岁以下儿童坐车出行,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都应给予警告或处罚。
 
我们可以为儿童做的事情有很多,以上两个建议仅仅是当务之急。对于儿童节和那些礼物们,穷有穷的过法,富有富的玩法。但玩具会玩腻,节日会过去,有毒的牛奶,有毒的食品,有毒的空气,被拐卖的儿童,看不起病的孩子,被当成道具的学生,都活生生在我们的周围。这节日要是哪个学校去个领导视察,风里雨里,估计孩子们还要站成两排敲腰鼓摇红花。
  
所以,在这个保护儿童做的不够,伤害儿童却罪无应得的地方,在这个除了六一是儿童节,其他很多时候都是儿童劫的地方,除了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强制使用儿童座椅以外,我还建议将下个月的一号,下下个月的一号都改为儿童节算了。以前我常觉得,我们所有的努力,是为了自己能够看到光辉岁月的到来,而现在,只要我们的后代生活在一个更好的环境里,我就满足了。如果当我的女儿有了孩子,世道依然如此,我只能说,四个月后的一号,也没啥可庆的,索性一并改成儿童节算了。

tora01 发表评论于
支持韩寒!
yangguo 发表评论于
好文! 赞!
Okiwoi 发表评论于
支持韩寒!

那些自己没水平没胆量在大陆写文章公开揭露社会不公为弱者呼吁的人只知道在海外攻击韩寒。
林韵 发表评论于
嫖宿幼女罪----真是笑话,支持韩寒,应该取消,更应该重判
瓦娃 发表评论于
支持韩寒。该被谴责的不是韩寒,而是歧视私生子的观念。
Prettysundress 发表评论于
韩寒是好样的!
鸥翼 发表评论于
支持韩寒!
程文学 发表评论于
这只是一篇署名“韩寒”的文章,是不是那个30岁的、高中都没毕业的赛车手写的不得而知。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顶韩寒!他的文章还是有很多人爱看。有的人什么都写不出来,就知道在这里骂人:韩寒写这也不对,写那也不配,不写又是做贼心虚。
北美乡下人 发表评论于
顶!哪来的嫖宿幼女。任何文明国家都是强奸罪。化学阉割这帮畜牲!
庞士清 发表评论于
lanxf126,懒黑熊,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二位,对韩寒的持续关注使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哦。
庞士清 发表评论于
有良心,有力量的韩文,使人悲儿童、恨政府到了极点。
懒黑熊 发表评论于
顶, 特别是取消那个恶法!
lanxf126 发表评论于
就是. 七一,八一,和十一,都改成儿童节好了,让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娱乐娱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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