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搞活,全国都开始经商。80年代后期,研究单位也开始自找出路。单位最拿得出手的,可以赚钱的,就是招待所了。
在早期,研究单位有一个招待所,而且是对内不对外的。同级单位的同事来学习交流,都住这里,很便宜,回单位还有发票报销。
单位新建科研大楼之后,原来的科研大楼就变成了对外的“招待所”。谁来当首任“所长”?领导们决定:招标!
竞标的人很多,绝大多数都是单位的“能人”。所谓“能人”,就是黑道白道都吃得开的人,科研人员当然不是这种“能人”。至于为什么这种“能人”可以“中标”,领导们是心知肚明。
“承包”一年之后,首任“所长”买了私家车,而且是单位第一个买车的。原来招待所的一切装修和财产都是单位的,第二年更新、重新装修,还是单位出钱。这叫什么“承包”?这是领导们的决定,职工们无权反对。
但是,其它“能人”就眼红了。最后的办法,就是各位“能人”轮流来当“所长”。普通科研人员都在搞科研,哪有时间来搞这个?
这就叫“让部分人先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