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开始读如心的日记。如心的字是很娟秀的小字,一笔一画写得很工整,可惜有些地方被水迹弄模糊了。读她的日记,我仿佛自己也过了那么渺茫的哀怨的一生。如心十多岁时写日记很勤快,情感细腻,描写景物都很优美。四十岁后很少写了,要写也是寥寥几句:“一整天雨,忆三十年前的今天。”“晴,晒被子,想起母亲。”她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十几岁时那么多细致的体验和绝美的描述了。
最后一则日记是五年前。如心这样写道:
“这个世道变得太快,晓雨说,人的感情都不是长久的。我说她,她反问我,一辈子象你那样过,你觉得值得吗?
我也这样问自己。”
我有时候会拿着如心的日记本去问彦华叔叔一些事情。彦华叔叔有的想不起来了,也看不懂如心在写什么。他说:“我在她生前,总觉得懂得她的。但看了她的日记,我意识到我并不懂她。这让我很自责,在一起生活了将近六十年,我居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过了一段时间,晓晴开始与爬山的光头老美约会。光头老美叫麦克。麦克对晓晴很着迷,几乎每天都来晓晴家报道。麦克年轻时在北京呆过两个月,会说一些中文。这时候更是紧锣密鼓地学起中文来。他买了个中文学习机,捧着本中文教材,经常弄一些不懂的字和句子来问晓晴。如果晓晴不在,他就问我和强强,有时连彦华叔叔也不放过。
麦克的中文进步很快。第一次见到麦克的时候,麦克让我给他递一样东西。我递给他后他嘻嘻地笑了一声。见我没反应,麦克说:“我在说谢谢呀!”我这才醒悟过来。他与晓晴刚开始约会那阵子,跟着中文学习机学了两天,要给我们说一段中文。他清了清嗓子,问:“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竖起耳朵听。然后他叽里呱啦地说了一通,听完之后我和晓晴面面相觑。现在麦克能用中文描述一件事情,还能与彦华叔叔对话聊一些简单的家常。此外,麦克还学会了中文打字,去混中文论坛,闹出很多笑话来,让晓晴帮他去论坛收拾残局。
麦克吃东西也有趣,比如西红柿炒鸡蛋,他要吃西红柿的皮,不要吃肉。开始我们把皮吐在桌子上,他看得惋惜得不得了。我们后来就把皮剥下来扔到他碗里。
端午节,粽子端上来。麦克看着很新奇,像个小孩子似的绕着粽子转。晓晴说:“看你那馋样,自己拿一个粽子吃吧。”
麦克马上抓了一个,开始嘎吱嘎吱地咬粽叶。
晓晴说:“你连粽子的皮也爱吃呀!”
麦克说:“这个皮不好吃。”
晓晴大笑起来:“这个皮本来就不是吃的。”
麦克瞪圆了眼睛:“我以为你们连皮一起吃呢!”
麦克与强强成了好朋友。强强爱打棒球,参加了棒球队。周末的时候,麦克经常带强强去打棒球。麦克向强强吹嘘,他年轻的时候棒球打得多好。强强象听故事似的听麦克讲他以前的光辉事迹。强强开始象个小跟屁虫似的跟在麦克后面。如果麦克哪天没来,强强会反复地问起他。
麦克去做志愿者,当强强棒球队的教练。他说这让他回到小时候,好像重新过了一次童年。
麦克当业余教练当得乐此不疲,撺掇着强强去打篮球,自己又志愿去做强强篮球队的教练。麦克不怎么会打篮球,临时抱佛脚地去图书馆借了打篮球的书和光盘来看。突击了一下上阵去。麦克教得很不得法,强强的篮球队老是输,教了一期只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