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马背上的女孩

夕子做過記者、PR和廣告人;出过书、写了很多文章,也买卖了很多房子;現居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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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大学毕业旅行,那一年,天特别蓝

我一直觉得我应该是属马的,就像我一直以来都以为我是B型血;很可惜,这两样嘢,都不属于我。

从小时候起就特别喜欢马,尤其是黄沙滚滚万马奔腾的辉煌场面;或者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下静静伫立的宁谧马群;记得曾经站在徐悲鸿的骏马图前,久久凝望,泪湿衣襟。

好像我小时候那会儿,人们并没有那么爱护马这种动物;那些拉着马车进城运东西的马匹因为烈日暴晒下,一天的劳作疲惫不堪;行动迟缓,结果被主人当街用皮鞭狠狠抽打,眼看着脖子上都是鞭伤。那时候我十岁不到,扑到马前呵斥马主人,真是有天不怕地不怕的那股子蛮劲儿。只恨那时候并没有那么发达的动物保护组织,真的几次眼看着劳累不堪的马被主人虐待,却无能为力。那时候心底曾经暗自发誓,以后如果我可以有能力话事,我一定不会让任何动物被无知而愚昧的人类去迫害;我一定要让所有的人都懂得爱护动物。

在我心中,马的高贵优雅、昂扬的姿态是无敌的。那长长的鬃毛柔顺地顺着脖子披下来,健壮而发亮的身躯,匀称的肌肉;优雅的背部弧线;精巧的四蹄;尤其是那一双会说话一般的大眼睛,眼睫毛忽闪忽闪;如水一样清澈的眼神,让人的心都化了。

小时候很喜欢和爸妈去一个离家很远的公园玩,只因为那家公园可以骑马。第一次骑马的感觉特别奇妙,幼小的我骑着一批高头大马,下面有驯马师牵着;在马背坐稳后开始行走的时候,感觉好像和小伙伴们翻墙的时候,骑在墙上,忽然间,墙可以移动!对!就是这种感觉!最刺激的一次骑马就是大学毕业,全班同学一起去坝上草原旅行,主打活动就是骑马漂流烤全羊。我那天骑的那批马不知怎么突然受惊,挣脱了牧民的缰绳,和整群受惊的马群一起拼命奔跑,放着空旷的草原不跑,一定要钻一片小树林。秋天很多树叶都掉了,只剩下尖利的树杈,刷地一下,我的棒球帽就被刮下来了;眼看着眼睛差点被迎面的尖利树枝戳瞎,我只能压低身体,紧紧搂着马脖子,抓着缰绳,控制身体不会跌落下来。那次的经验让我知道,原来当马迅速奔跑的时候,是无法坐在马背上的,只能以一种奇怪的姿态,弓着腰,站立在马蹬上。

来到多伦多之后,也是一直在寻找离家比较近的马场,希望可以经常去骑马。小佐给我找了一间还不错的,在Brampton,名字叫做Claireville Ranch。美中不足的是,每一轮只能骑40分钟,而且没有小跑这个环节,都是慢悠悠的走步,有点不太过瘾。不过在NEW MARKET好像有一家是可以上一个星期完整的骑马课的,我准备找机会去试试看。

有个电影叫《War horse》,根据电影改编的百老汇舞台剧正在多伦多Prince of Wale 演出;电影荡气回肠、赚足眼泪、绝对是爱马之人必看的上乘佳作;舞台剧主要侧重于音乐光影的效果,另有一番风味,值得一看。

马的平均寿命只有30岁,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真正自由自在任意驰骋奔跑的时光极其有限。大部分我们见到的马都是没有自由的,每天对着马厩的一方天空,唯一出去放风的时间还只能一个跟着一个,慢慢走一条毫无乐趣的老路。因为马的眼睛长在两边,正前方其实是盲点,只有对骑马的人无比信任,才能准确地向前奔跑。

就像把鸟儿关进笼中一样;本来属于广阔世界的精灵们,却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是一件多么难过的事情。

听说马最爱的零食就是清脆的苹果和胡萝卜,野丫头在包里偷偷装了两个,下一次与我的马儿们亲密约会的时候,希望它们会喜欢这个礼物。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要想跑得快要减小空气阻力,自然是弯着腰迎风面积小。
要马跑就要随着马的韵律在鞍上一上一下的动,如果坐实了肯定被颠得很痛苦。可是总是上下动也很耗体力,决不是个轻松的活。所以我特佩服哪些可以长途骑马的人。
巍巍太行 发表评论于
夕子姑娘如骑白马会更好看些!骑马弯着腰太不自然了!给人以做作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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