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从今夜开始
今夜,晚风清爽,心情宁静。
宽大的电脑桌上比往常多了一本《冻日》、一杯红酒、一颗棒棒糖、几粒干果。
记忆中,许久没有如此闲逸了,虽然过去的两个多月是我生命中最为轻松的时候,不用工作,不用学习,不做家务,甚至不用思考。由此我再一次确认,幸福是偶尔的闲逸、是永远的满足、是不断的进取、是咀嚼痛苦后品味到的些许的甘甜。
我是非常热爱书的。我时常想,书是我的情人。每读一本书时,我都在读一个人的心灵,在走近一个人的灵魂。
生病的这些日子,眼睛不配合,时常在我如饥似渴地读书时任性地罢工,致使我把看书改成了听书。听书,总会受到很多限制,选择的范围小,回味的时间少,常常听了几个小时仍有干渴之感。
今天,我在藏书中翻腾了半天,终于找出了几本十年前买的小说。有的小说只能算“非主流”,有的小说作者至今名不见经传。可我,还是选择了重读它们(书),或者说是重读他们(作者)。我只想,让双脚踏实地踩在土地上,让生命沾染泥土的芳香,让精神在泥土中茁壮生长。
我也非常热爱红酒。红酒给我的浪漫的情愫和飘逸的思维,是其它饮品无法比拟的。
其实,于我来说,白酒才是最爱。我喜欢它的辛辣,喜欢它的狂野,喜欢它的桀骜不驯。每每和好友相聚,定然是把酒当歌,开怀畅饮。
喜欢上酒是很多年前的事。那时,我骨病严重,瘫痪在床半年之久,生活无法自理。好朋友们天南地北地帮我收集好东西,比如鹿茸、比如雪莲、比如黄芪、比如人参。老李把那些好东西一股脑儿地泡在烈性白酒里,每天逼着我喝。
后来,骨病奇迹般地好了,我的酒量也大起来。由此,我得了个“醉饮黄河”的美名。
戒掉白酒,仅仅因了朋友的一句话。他说:“身体重要,少喝点酒,不要让朋友担心。”如今,我已分辨不清,戒掉白酒,是戒掉了对一段岁月的执迷,还是隔离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日子。
在我的理念中,白酒要一群人一起喝,咖啡要两个人一起品,红酒只属于我自己。
喜欢红酒,是从喜欢高脚杯开始的。最初品味红酒,纯粹是附庸风雅、假装小资。当我不再以任何外在的东西来修饰和掩饰自己的时候,我真地爱上了红酒。喜欢在深夜,备一杯红酒于案头,或读书、写字,或任思绪随着酒香飘向窗外,融入寂静的夜里。
今夜又是如此。一杯红酒,一缕思绪,一点不羁,一个忘记了病痛且逍遥自在的我。
也许,此时,你正睡意朦胧,我的夜却刚刚开始。
举起酒杯,透过红色的液体端详刚刚打出的这些形散意也散的字,我不知道今夜还会写出什么。
喜欢随心所欲,就像喜欢不需要空调也能凉爽的夏夜,就像喜欢不需要狂饮也能独醉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