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死去的胡雅婷和活着的“善人”们

枫泽润目绘春秋, 林韵拂耳诉欢愁。 舒眉展颜瞻星月, 语尽回眸返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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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婷被牟钟鸣“拿出从车房健身用品上拆下的金属棒,连番重击头部。牟钟鸣在行兇前,已将所有窗户关起,让全屋「隔音更好」。胡雅婷受袭时曾尖叫,牟钟鸣则不断以金属棒重击她的头脸,直到她不再尖叫才停手。但牟钟鸣发现胡雅婷尚未断气,便拿起身边变压器的电线缠在她颈部,花了大约30秒,将奄奄一息的胡雅婷活活勒死。”

听到过一些施暴者的声音:胡雅婷要是不争取抚养权,不要抚养费就可以免于一死。难道
孩子应当同有施暴性格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吗?难道有施虐特征的一方就因此应当逃避法律规定抚养义务吗?更何况,法律对抚养费有明确算法,胡雅婷的牧师也澄清,胡雅婷不是象谣言中的那样不着边际地索要,只是争取自己和孩子作为人应当拥有的权利。

胡雅婷
因家暴报了警,也进了避难所。按理说应当是安全的,但是在“善人”们的劝说下, 没有做好和施暴者隔离,导致惨案。“善人”往往拿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武器,虽然他们并不很懂得历史存在和文化传统的区别,更不懂得家庭暴力也曾经是西方社会的“传统文化”。再加之,似乎把要走出家暴阴霾的受害者劝回去,让他(她)们继续享受肢体的残害和感情的虐待, 让孩子在战争般的环境里成长 就是积了了祖宗八辈的大德,做了天大善事。

“牟钟鸣曾向警方承认,5月的该次事件,是他首次对胡雅婷动了杀机,但直到7月16日案发日,因为胡雅婷坚持要两名幼子的抚养权,他才在暴怒中真正决心下毒手,并非早已计划行兇。”这难道是牟钟鸣个案吗?西方研究显示,在涉及暴力虐待的分居和解除婚约之后, 仍有48%的施暴者依然时不时地,而且利用与其惯用手段不同的方式继续暴力行为。(N Graham-Kevan - European Journal on Criminal Policy and Research, 2007 – Springer),甚至危及生命。基于施暴者的心理特征,胡雅婷的惨死并不是意外。

很有一些人,自己找到了好的配偶,于是别人的不幸就成为标榜自己贤良温淑的素材,在茶余饭后细细地咀嚼品味着,听到受害者的诉说立刻做出一副
“中国文化”卫道士的姿态,和施虐者一个腔调地要求受害者自我完善提高。这些人可知道中国文化讲转世轮回?这辈子做人,要是不积德,下辈子可能做牛做马。这样的劝说,无疑是把受害者推倒了沉默的境地,同时也助长的施暴者的气焰,更何况改变有施虐性格的人谈何容易。说这样的人是家庭暴力的帮凶,真是不过分。

网上和生活中有不少以“好女人”自居的女性施虐者。她们在家庭生活或社会生活中都表现出一定的暴力倾向,不过迫于体力上的差别,女人的暴力往往表现为语言暴力,例如,说老公笨,傻,甚至连老公无辜的母亲也连累进来,因为这“笨”和“傻”的基因来自于婆婆!

所以也告诫还活着的“胡雅婷”们: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你怎么能保证诉说的对象不是一个向配偶实施精神暴力甚至动手的施虐者?他(她)们同样有着
施虐者的两面性特征和其他心理特征。 这些人如何会容得自己的配偶离开摆脱自己的控制,更何况是“胡雅婷”呢?自然会道貌岸然地教育“胡雅婷”一番,然后由衷地以为自己的温良恭俭让使得自己没有被家暴。

也许“善人”们觉得自己在帮助受害者,如果是这样,请你们学习,扫清自己的愚昧   。 也有一些人和施虐者有这样那样的利益关系,为了自己的得失来充当说客,什么
“不能再别人一次机会吗” ,什么“为了孩子好”。。。。既然牵扯到这些“善人”建立在别人人身安全上的个人利益,又是如此“好意”地“帮忙”,也不好多说什么。趁着反家暴宣传月,壮起胆子: 感激你八辈祖宗!


新闻来源:《铁棒狂打电线勒颈 加国华裔牟钟鸣说出杀害妻子细节(图)》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10/10/gossip-76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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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京燕花园 zqy68 的评论:
    两位姐姐都是婚姻幸福的女人,从没有自以为是地居高临下,我想这和两位姐姐平时多读多学和平和心态有关~~

    胡MM的父亲说有一次在停车场,孩子们看见一辆同车牟的相像,就喊”妈妈在里面,妈妈在里面“。。。。
    zqy68 发表评论于
    善良的人常有很多的“不忍心”,而恶人会忍心做下伤天害理的事。。。真不知道胡MM的两个孩子长大了该如何面过发生在自己父母身上的人伦惨剧。。。
    京燕花园 发表评论于
    很痛心的故事,希望悲剧不要重演。让每个人活出尊严,活出蒙爱的生命。

    保重!秋安。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世界上目前所有的主流宗教信仰或是意识形态上的学说,其核心都是引导人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个共同点是都起源很早,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这些宗教信仰和学说都在前行。但是,总比时代慢一步。这是历史规律,所以任何反家暴的博文并没有要以点盖面地否定任何宗教或学说的意思。

    家庭暴力作为刑事犯罪,如果在任何群体内被不加有效制止或以任何形式的包庇纵容;换句话说,当某种理念和现代科技或法律发生严重冲突时,这时就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就是布鲁诺在被烧死390年后的得到罗马教廷的平反。更何况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家庭暴力。。。

    以前有机会和一个西人牧师交谈,虽然法不入家门在西方也是“传统文化”,家庭暴力在西方法律中也曾经是合法的“家务事”,我发现西人牧师坚决反对劝受害者回家。当然在离婚等其他问题上持保守态度,但是持有保护人身安全的主张。可见某些华人教会的差距。

    我尊重任何人的信仰,但是想说,有些华人教会在处理家庭暴力的问题上是猪八戒照西洋镜--(中西)两边不是人。。。。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一般人谈监护权,往往是把监护权跟抚养权混淆了。一般来说,在加拿大,无论孩子归谁抚养,监护权都是JOINT的。在给孩子做重大决定的时候,不抚养的一方照样跟抚养的一方有平等的权利。

    探视权总是能保证的。

    胡雅婷是进妇女庇护所以后由妇女保护组织给她找的律师,这种专业律师会告诉她她可以争取到什么程度,同时也会告诉她,剥夺孩子父亲的监护权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能证明他有重大精神病,或者他身上有重大刑事案。

    当时的牟,这两条都没有。所以他说胡威胁他让他看不到孩子,是在撒谎。胡根本不可能说出这种话。

    美丽风景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同意蜜瓜。 应得的权益必须争取, 长远讲还得养孩子糊口。 保证离婚后孩子生活水平不下降, 是抚养费计算的原则, 并不是无条件的索取。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 是个挺复杂的问题。
    教会灌输自己的婚姻观, 俺比较反感。 对有家暴的婚姻, 一味地搓合, 教训惨重。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rougeriver的评论:
    为了已经不存在的爱情付出生命,不值~~案犯对胡雅婷保证“我不会伤害你”,胡雅婷就轻信了。。。
    rougeriver 发表评论于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价值观不同,争论很难能结果。警钟要敲,希望遥远的人听不见但能体会到。
    lingzi68 发表评论于
    密瓜息怒,向你道歉。
    I 和 U 挨着啊, 昨晚太晚了, 黑灯瞎火的打错了字。
    不过木瓜不错的名字啊, 你不要就还给我吧, 我喜欢 :)

    工作ing,木时间。 回家接着聊啊。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谢谢。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既然瓜姐感受这么糟糕,而且我也没有等到文字更正,那我就把那个贴删除,QQH送回发帖人~~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那个回贴不仅仅是错别字的问题,语气不善。

    我都写了快千万字了,对文字的敏感度还是有的。

    这么多字,怎么就出了一个错别字?贴子发出去后,发现这么个关键的错别字,纠正都没有?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胡是分居的,住在妇女庇护所。

    她不该耳朵软听了教会等人的话,听了前夫的话,低估了危险。

    我接触过一些女人,说起这种危险,很多人摇头说——不会的,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他不会做的。

    那个时候我就长叹一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生命是不可以拿去冒险的。
    =========================
    句句箴言~~一个生命的诞生要历经十月,一个生命的消逝只需瞬间~~家庭暴力不隔离,这和生病练功不吃药有什么区别?这些“善人”对家庭暴力的原理和本质了解多少?如此“行善”是给下地狱攒路费呢~~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儿朵朵的评论:
    太残忍了!难道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发现吗?
    =====================
    以前邻居就见过胡mm 脸上有淤青~~哪个谋杀之前会吵吵我要杀人?还不是一边哄骗受害者,一边在公众面前装正义?也许“善人”们正在用“我们被蒙骗”了聊以自慰,又把自己摘个干干净净~~这些活人可从呼吸的空气中闻到了血腥?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 Eddy2046 lingzi68的评论:
    大家都在抨击“大善人”,火力越猛越好~~当年计算机键盘设计时是随机的,并没有对各个字母的使用情况进行考虑,“毒害”到至今~~象"i"和"u","r"和"t"放在一起很不合理~~要不,俺们就此次事件把设计者拉去见官,要是赢个三瓜俩枣的给反家暴当经费?~~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胡是分居的,住在妇女庇护所。

    她不该耳朵软听了教会等人的话,听了前夫的话,低估了危险。

    我接触过一些女人,说起这种危险,很多人摇头说——不会的,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他不会做的。

    那个时候我就长叹一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生命是不可以拿去冒险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飘在尘世间的评论:

    伸张自己的权益,也完全可以安全离婚的。

    离婚是个比较折磨人的事,即使手续上离得干脆,心理上也一样需要一个缓冲期和恢复期。这个缓冲期和恢复期完全可以在过程中完成。

    我不主张女人放弃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是一般来说,女性因为家庭和孩子的原因,在经济上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不希望女性因为离婚在经济上处于困境。就像死去的胡MM,在这里说让她放弃经济权益可以保命是不正确的。她死是因为牟某感觉失去控制,而不是因为金钱。

    胡MM是个养育连个调皮男孩的主妇,让她放弃自身权益,她拿什么养活孩子和自己?就算做到经济自立,也要有个过程,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走,就会跑的。

    女人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仅仅是为自己争取的,还是为孩子。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lingzi68 汉代蜜瓜 飘在尘世间的评论:
    我觉得,法律上之所以对抚养非做出明确划线并且有专门机构负责收取支付,就是保障妇女儿童在婚变时的合法权益~~之所以能出台,我想也是无数的非抚养方的无赖劣行所致;也是很多受害者放弃应得利益而换取正常生活所致。所以要依靠法律,和专业机构,借助保护令来争取孩子的权益~~

    每个离婚案例都有所不同,但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有一定相同:施暴者极其在乎钱,不想离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我的意见是:不太可能事事都可心,也不能为了离婚放弃原则利益;前提是:一定不能裹在一起住,所以保护令要认真执行~~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Eddy2046的评论:

    没有不干净?谁叫“木瓜”?拜托你给我找出来?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 汉代蜜瓜 的评论: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没说清楚哈。 这胡姑娘和先生纠缠不清。 要离婚, 还住一起? 还是没死心。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她是去教堂的,被教堂的牧师和教众说和。
    ===================
    胡姑娘的问题在于同施暴者在一个屋檐下离婚,这如同与虎谋皮~~很多又回到暴力婚姻里的受害者最后落到沉默的境地,这对“教堂的牧师和教众”来说就是问题解决,达到目的了~~胡姑娘的惨死值得他们反思~~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施暴者都会反复施暴。 小时候邻居叔叔的妹妹, 一下就躲到叔叔家。 男人找来, 鼻涕眼泪痛改前非, 姑姑就又跟他回去。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 有些人性格懦弱, 容易忽悠。
    那个婚姻测试很好。 俺测了, 19。 婚姻不幸福, 当断则断。 很多人不这么想。 人生几十年, 珍惜自己。
    ====================
    你说的例子有代表性~~“鼻涕眼泪痛改前非”是暴力周期的一个环节,然后家庭暴力会螺旋上升~~受害者的“好女人”情结给了施暴者机会~~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还真见过不少这种例子。有一个女的对我恨的咬牙切齿,骂我拆婚啥的,搞得我莫名其妙。后来她发了贴讲自己的故事,才知道她本身在夫妻关系中扮演的是施虐者的角度,跟丈夫有矛盾的时候很恶毒地骂,甚至还动手。
    =========================
    多数施虐者到了离婚的当口对自己婚姻的满意程度还挺高,虽然TA们在施虐时把配偶和婚姻践踏得一无是处~~也难怪,这些人只有在暴力婚姻才能控制别人;离了婚,这“好身手”没有用武之地哈~~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oddball的评论:
    终于有人说了我想说的,对这种虐待狂,绝不能心存幻想,要竖决离开,这不是你的错。
    =========================
    反家暴有时就是要充当那个“拔橛”的角色,责任所在~~的确,家暴问题的文章里反复强调:遭受家庭暴力不是受害者的错~~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林笑云的评论:
    为什么是2级谋杀,不是1级谋杀?
    =================
    大家都这么问呀~~我还想问呢~~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退隐老妖的评论:
    我觉得,那些善人内心深处都是很可怕的,不是你想像那样,可以通过观念的改变来避免他们“行善”的。那些善人其实会觉得死者是活该的,因为自己做的不好。而且那些善人也不是象大家想像的找到了一个好人,不会的。你不会知道她/他自己的个人生活,一般来说,这些人自己生活中都一定有很大的问题,给她/他很大的压力,就象天鹅同学提到的那一位一样。你以为她是过的很好的,但是过得很好的心灵轻松的人是不会有那样的心态的。
    ===========================
    你说得也好透彻~~“那些善人其实会觉得死者是活该的,因为自己做的不好”这同实施家暴的施虐者的腔调和心理特征一拍即合~~每个家庭的内在问题都有隐蔽性,赞同“你以为她是过的很好的,但是过得很好的心灵轻松的人是不会有那样的心态的”的观点~~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退隐老妖的评论: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无条件支持你的这一言论!没有更透彻的了。
    ===================
    感谢支持~~
    飘在尘世间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每个人面对的男人不同,具体处境也不同。有时候,只能牺牲自己的利益才能摆脱困境。如果坚持要一个公道,除了耗费过分的精力和时间,重要的是对方真的有可能为了钱穷凶极恶,狗急跳墙。lingz68的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
    无论如何,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还有,每个人的经验都是最适用于自己的,就像盲人摸象,理解到的只是一部分。虽然是对的,但并不是全部。
    对于受害者,还是建议多看看不同的案例,和不同的解决办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ddy2046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lingz68,人家嘴巴没有不干净吧?
    你本身说的这句话,不知道算不算abuse
    花儿朵朵 发表评论于
    太残忍了!难道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发现吗?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lingzi68的评论:

    教育人渣确实不是我们的义务,但是拿自己改得的,确是我们的权利。

    不认为伸张合法权利就是愚蠢的,软弱的,痛苦的。

    照样可以WISE, STRONG AND HAPPY.

    还有一句——你最好嘴巴干净点。这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VERBAL ABUSE.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lingzi68的评论:

    很抱歉,俺实在不能同意和支持你,虽然很佩服你。

    知道很多国女都是以牺牲自己和孩子的利益求得离婚的,这样的离婚,看起来是很快解脱了,实际上是“怂恿”“培养”了一个又一个不负责任的猥琐男。

    既然对方是人渣,拿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谈不上对“人渣”苦苦相逼。

    你这贴好像是在说——胡mm 死于要抚养费。

    不是这样。胡MM死于家暴者感觉他失去了对胡MM的控制。

    lingzi68 发表评论于
    支持所有姐妹们!!!
    一个小想法, 也是本人的亲身经历。 讲出来供参考。

    对抚养费的要求:
    我觉得自己是最了解那个你想要离婚的人。 能要出多少,心理应该有谱。你要的价钱离谱(对男方而言),如果他肯给,这个婚可能不需离了。相反, 不须多说。

    有俩孩子的NU人,还坚持离婚, 说明日子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这时除了认命, 只能坚强起来。在讨价还价孩子的扶养费用, 我有痛苦到想一头撞死,甚至到再坚持一天我就会得癌 或跳楼的想法。还好, 我一下子想开了。
    我的做法是 - 一切向前看 (不是最好的, 又或者是, 仁者见仁, 制者见制吧)
    我问他怎样我能那到独立扶养权, 他说如下:
    供了7年的房子归他
    好车归他
    再给2万5千美元现金

    前俩个毫不犹豫送给他, 后一个本人用信用卡借钱给他, 一手交钱, 一手领儿离开了家。
    之后的艰辛, 不需表术。孩子从1。5 到8 岁了, 快乐无比。

    我只想讲自己的经历, 和大家'共勉', 供大家参考。
    退而求其次,生活真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谁对谁都不须苦苦相逼, 尤其是不幸遇到人渣。

    姐妹们, be wise, be strong, be happy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她是去教堂的,被教堂的牧师和教众说和。

    美丽风景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没说清楚哈。 这胡姑娘和先生纠缠不清。 要离婚, 还住一起? 还是没死心。
    美丽风景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施暴者都会反复施暴。 小时候邻居叔叔的妹妹, 一下就躲到叔叔家。 男人找来, 鼻涕眼泪痛改前非, 姑姑就又跟他回去。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 有些人性格懦弱, 容易忽悠。
    那个婚姻测试很好。 俺测了, 19。 婚姻不幸福, 当断则断。 很多人不这么想。 人生几十年, 珍惜自己。
    新林迷 发表评论于
    哎,叹现在的法律更注重凶犯的权利,蔑视受害者的权益,这样下去谁还会做良民?
    woodstick 发表评论于
    我认为胡雅婷事件中的善人们就是教会和牧师。看看下面的文章: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1/0919/92976.html 可以看出胡雅婷在出事前屡次去教会,希望教会可以帮助解决纠纷。大家可以想像牧师和那里的人们肯定只会劝和而非离婚(因为圣经里认为离婚是一种犯罪)其时她正确的做法是先让自己独立,同时到专业机构调解,分居。。。我认为很多遭受家暴而不愿离婚的女人,大都缺乏自立能力,处于这种困境的女人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独立!(从思想到经济能力)当她们有了独立的地位,自然可以远离家暴。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退隐老妖的评论:

    我还真见过不少这种例子。有一个女的对我恨的咬牙切齿,骂我拆婚啥的,搞得我莫名其妙。后来她发了贴讲自己的故事,才知道她本身在夫妻关系中扮演的是施虐者的角度,跟丈夫有矛盾的时候很恶毒地骂,甚至还动手。

    她很怕她老公跟她离婚。所以她恨我恨得入骨。

    更可怕的是,她不觉得她做的有啥错。

    oddball 发表评论于
    终于有人说了我想说的,对这种虐待狂,绝不能心存幻想,要竖决离开,这不是你的错。
    林笑云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是2级谋杀,不是1级谋杀?
    退隐老妖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那些善人内心深处都是很可怕的,不是你想像那样,可以通过观念的改变来避免他们“行善”的。那些善人其实会觉得死者是活该的,因为自己做的不好。而且那些善人也不是象大家想像的找到了一个好人,不会的。你不会知道她/他自己的个人生活,一般来说,这些人自己生活中都一定有很大的问题,给她/他很大的压力,就象天鹅同学提到的那一位一样。你以为她是过的很好的,但是过得很好的心灵轻松的人是不会有那样的心态的。
    退隐老妖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无条件支持你的这一言论!没有更透彻的了。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牟钟鸣就是钻的法律空子,聪明啊。。。反正“善人”们“行善”零成本,好人也当了,死的又不是他(她)们,左右都合适啊。。。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是啊,现代社会,木有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同意的付那么多钱,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如果人人都用杀人来解决分歧,这世界要变成屠宰场了。

    俺是坚决支持对那些蓄意夺取他人性命的恶人判死刑的。俺不同意废除死刑。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现在还有人在污蔑牟是因为胡MM是因为漫天要价要6000刀抚养费+赡养费而被杀的。
    真TNND!
    ===============
    就退一万步说。就算胡MM漫天要价了,罪当至死吗??牟钟鸣杀了人,减去关押期,过13年就能满大街逛了!!!

    几乎所有的施虐者只愿意接受两个事实:继续施虐或无成本离婚。所以劝家庭暴力受害者“好合好散”,脑残一般的言论。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南山松的评论:
    太残忍了!
    受到家暴威胁的人真要好好保护自己远离暴徒。
    ==========================
    其实越是反反复复越危险~~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陈玉泉的评论:
    最大的感叹:真是有不少找到满意的配偶的人,喜欢站着说话唱高调,喜欢指责
    一场婚姻的不幸,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
    几年前的10月,在美国怀俄明州举行的“穿上她的高跟鞋行走一英里”的活动中,男人们穿上高跟鞋,呼吁人们关注家庭暴力~~没有穿上人家的鞋子,装什么大好人?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云中山的评论:
    这种所谓的“大善人”愚昧害人。
    ====================
    人家可不这么认为,人家积功德呢~~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纯梅的评论:
    施虐者两面特征,女性施虐者。
    我认识一位女性施虐者,心理极度阴暗残忍。对自己的老公用尽恶毒之语恶毒手段在精神上去折磨摧残他,在外扮演一个深爱自己老公的专情女人,一个劝别人千万不能离婚的人,却也蒙到一批人。真弄不明白,既然她如此厌恶憎恨这男人,为何不离开他,还要死缠着他?因为她可以从施虐中得到快乐。
    后来这男人死了,死于自杀或巧合没人说得清。被车间的生产车子零件的铁门撞了。想来古人说的黑寡妇黑心肠是有道理的。
    ========================
    谢谢你提供这么鲜活的例子~~专家说,施暴的目的是控制和一言九鼎的地位,而不是离婚,所以少有施暴者愿意离婚~~这是为什么婚姻法把家庭暴力和通奸一样做为过错离婚的底线~~这个女性施虐者自己自然不愿离婚,又能装出高高在上的卫道士的模样,可憎。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MINIROCK 的评论:
    法官轻叛是不是因为牟认罪了?
    ==========================
    回复wsnyy 的评论:
    明显是一级谋杀。但不懂为什么只判他二级谋杀?
    ============================
    楼下也有网友这么说~~这篇文章推出的10月13日是胡雅婷29岁冥寿,也是与牟钟鸣结婚9周年纪念日,更是她下葬一周年。死者如何瞑目!?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甲老翁的评论:
    牟钟鸣是个禽兽不如的坏蛋.
    ===============
    这厮用车拉着装尸体的箱子和孩子好几天~~不知道当初为他撑腰,声称“和我们没有什么两样”的人是不是也这样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现在还有人在污蔑牟是因为胡MM是因为漫天要价要6000刀抚养费+赡养费而被杀的。

    真TNND!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苞米花的评论:
    我只想提醒还活着的“胡雅婷”们,除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那些“善人”忽悠外,更重要的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好随身携带一个电棍,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先把施暴者电爬下。
    =============
    最好的电棍是保护令,除了法律效力外,抓住了施暴者死要面子的特点~~要知道保护令是基于多少血案才出台~~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太残忍了!

    受到家暴威胁的人真要好好保护自己远离暴徒。
    陈玉泉 发表评论于
    最大的感叹:真是有不少找到满意的配偶的人,喜欢站着说话唱高调,喜欢指责
    一场婚姻的不幸,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wsnyy 发表评论于
    明显是一级谋杀。但不懂为什么只判他二级谋杀?
    云中山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所谓的“大善人”愚昧害人。
    云中山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很好711602的评论:
    很好, 你做的对。
    纯梅 发表评论于
    施虐者两面特征,女性施虐者。
    我认识一位女性施虐者,心理极度阴暗残忍。对自己的老公用尽恶毒之语恶毒手段在精神上去折磨摧残他,在外扮演一个深爱自己老公的专情女人,一个劝别人千万不能离婚的人,却也蒙到一批人。真弄不明白,既然她如此厌恶憎恨这男人,为何不离开他,还要死缠着他?因为她可以从施虐中得到快乐。
    后来这男人死了,死于自杀或巧合没人说得清。被车间的生产车子零件的铁门撞了。想来古人说的黑寡妇黑心肠是有道理的。
    MINIROCK 发表评论于
    一些所谓的"善人"是见识浅薄,她们根本体会不到受虐者的肉体和精神痛苦。但自以为什么都知道。
    所以,我一直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找专业部门。
    MINIROCK 发表评论于
    法官轻叛是不是因为牟认罪了?
    花甲老翁 发表评论于
    牟钟鸣是个禽兽不如的坏蛋.
    苞米花 发表评论于
    我只想提醒还活着的“胡雅婷”们,除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那些“善人”忽悠外,更重要的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好随身携带一个电棍,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先把施暴者电爬下。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美丽风景的评论:
    国人善人特多。 无论咋样的婚姻, 只要活着, 就得死守。
    胡雅婷死了, 多少姐妹还在挨? 善人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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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得精辟~~用别人的生命和幸福成就自己的“善良”或利益的人要考虑一下自己身后:是下地狱呢,下地狱呢,还是下地狱呢~~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黑天鹅的羽毛的评论:
    文学城里面有一个最大的'善人'就是蔡真妮!她就是典型地助纣为虐的所谓'善人',整天劝人不要离婚,要忍耐,要忍受!嫁的老公即使是个人渣都要忍受!放屁!我最恨看她的博文!强烈建议文学城永久删除此人的博客!恶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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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反对她在暴力虐待上的调调~~那些“毁人不倦”的文章挂在城门上的确是对社会安全有威胁~~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很好711602的评论:
    我现在身边就有一个出境很难的妹妹,多数人都在当老好人劝她回家和丈夫和好如初或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就是我和另外一个单身妈妈坚持她离开那个施暴的狂人,因为我坚信,这次不出事,早晚一定出事,人家说我看不得人家夫妻重归于好,说我单身时间久了心里变态,满眼的黑暗,我觉得委屈,看了这篇文章,觉得我做得对,我还得坚持让她离开他,以后和好事以后的事,现在一定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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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地受委屈了:有家庭暴力的夫妻“重归于好”就是让受害者回去继续受虐,即使肢体暴力减少,感情暴力仍然存在~~家庭暴力能够持续存在就是因为施暴者总有“改过的机会”;施虐者强烈控制欲、暴力倾向和对金钱的过度在乎会让他们铤而走险,早晚而已~~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希望林妹妹这篇文章能够作为警钟给那些对施暴者抱有幻想和妥协的人们敲响,对那些“善良的人们”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些大善人,少一些胡雅婷,唤醒更多的人们对家暴的重视和生命的珍惜。

    强顶林妹花费时间心血编写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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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忙也要写这篇文章~~希望胡雅婷的死能唤醒千万“胡雅婷",也希望“善人”们能重新审视所谓的“善良”~~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紫萸香慢的评论:
    读到这些细节很震惊。以前那些为他辩护,帮他骂胡雅婷的“公道人”是不是应该再次站出来对胡雅婷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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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公道人”正在享受自己的生活,在阳光下呼吸着新鲜空气。。。。。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读了新闻很气愤。真的还让杀人犯的算盘打着了。杀人的成本太低。。。。。。
    5月份就打算杀人了。给那一些污蔑胡雅婷漫天要抚养费的人一记响亮耳光。给那些给家暴婚姻劝和的人敲响警钟。。。。。
    谢谢林妹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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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了新闻很痛心。想想案发时那些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就望死者身上泼脏水的人着实卑鄙!但是比起那些给家暴婚姻劝和的人,还算小巫见大巫~~
    美丽风景 发表评论于
    国人善人特多。 无论咋样的婚姻, 只要活着, 就得死守。
    胡雅婷死了, 多少姐妹还在挨? 善人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哎!
    黑天鹅的羽毛 发表评论于
    文学城里面有一个最大的'善人'就是蔡真妮!她就是典型地助纣为虐的所谓'善人',整天劝人不要离婚,要忍耐,要忍受!嫁的老公即使是个人渣都要忍受!放屁!我最恨看她的博文!强烈建议文学城永久删除此人的博客!恶心极了!
    很好711602 发表评论于
    我现在身边就有一个出境很难的妹妹,多数人都在当老好人劝她回家和丈夫和好如初或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就是我和另外一个单身妈妈坚持她离开那个施暴的狂人,因为我坚信,这次不出事,早晚一定出事,人家说我看不得人家夫妻重归于好,说我单身时间久了心里变态,满眼的黑暗,我觉得委屈,看了这篇文章,觉得我做得对,我还得坚持让她离开他,以后和好事以后的事,现在一定要离开。。。。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希望林妹妹这篇文章能够作为警钟给那些对施暴者抱有幻想和妥协的人们敲响,对那些“善良的人们”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些大善人,少一些胡雅婷,唤醒更多的人们对家暴的重视和生命的珍惜。

    强顶林妹花费时间心血编写的好文。。。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读到这些细节很震惊。以前那些为他辩护,帮他骂胡雅婷的“公道人”是不是应该再次站出来对胡雅婷说声对不起?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读了新闻很气愤。真的还让杀人犯的算盘打着了。杀人的成本太低。。。。。。
    5月份就打算杀人了。给那一些污蔑胡雅婷漫天要抚养费的人一记响亮耳光。给那些给家暴婚姻劝和的人敲响警钟。。。。。
    谢谢林妹的文章。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杨子的评论:
    明显有预谋~~但这个问题挺复杂,如何取证。。。总之我也觉得判轻了~~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只要人间有那么许多“大善人”,就还会有胡雅婷~~
    杨子 发表评论于
    Crown和法庭太不作为,多明显的一级谋杀,1)提前关好窗户;2)提前把金属棒和铁丝放在洗衣间;3)谎称还有有恙把老婆骗回家;4)谎称有东西在洗衣间要给老婆;

    结果这些不作为的,只起诉和判定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更有甚者,还来个14年后可以申请假释,除去已有的13个月关押,再有不到13年就可以出来了,那时他才50岁,何以管制这个嗜血不眨眼的家伙?

    这种枉法,对于死者,对于社会,都太不近情理。我们现在只能面对苍天祈求:但愿杀手13年后革新洗面能成为对社会不具危害。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谢谢林妹强文!

    那些细节真让人心痛!希望永远不会有第二个胡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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