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偷强盗已经很少送去劳教了;好不容易抓到了,关个一,两个月就又放出来了,听说这个叫做人性化。中国人为什么专门挑坏东东学?我们为什么不能强迫盗窃犯,强盗自己劳动来养活自己和监狱? 泥马,犯了法的还要受害者去养,这是什么GP的逻辑?他们自己能自觉劳动,那就很好;如果不想劳动,那就要强迫劳动。劳动所获还要用来赔偿受害者,偷一块,抢一块,就要赔偿受害者两块,这个不公平吗?劳教是个好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