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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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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晴
《华商报》记者张超报道:宝鸡女子收到百元假币又花出去 内疚7年登门道歉
报道说,李小利在宝鸡市陈仓区虢镇百货大楼附近经营一家男装店。昨早9点刚开店门,一位30岁模样、身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子走进店内,问李先生是不是一直在这做生意?得到肯定回答后,她说,自己7年前在店里买东西时故意花掉了一张百元假币,今天(5日)她是专门登门还钱道歉的。
 

“红衣女子”回忆说,那是2006年,婆婆做生意时收了一张100元假币,为挽回损失,她到李小利的店里挑了一件70多块钱的衬衣,把假币给了出去。“事情虽说过去7年了,但它一直埋在我心里总也过不去,我不能原谅自己损人利己的行为。”说着“红衣女子”掏出200元钱硬要塞给李先生,“这多出的100块钱算补偿,一定要收下啊。”
李小利说什么都不肯收,“这事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我早原谅你了,道歉我们接受,钱还是拿回去吧。”两人推来推去四五次,李小利最后收了100元,“红衣女子”才勉强答应。
“红衣女子”出门后,李先生的妻子才想起忘了问对方姓名和联系方式,她赶紧追出去,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只知道女子是虢镇的。李小利无奈致电本报,希望告诉还钱的女士——“你是好人,能为自己的错误主动登门道歉让人感动。如果愿意,常来店里转转,我们会像朋友一样招待你的。”
……
记者手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在为“红衣女子”鼓掌的同时,也为李先生没将假币再拿去花掉叫好……如果每个人做事前都能在心里掂量下,犯错后又能尽力去补偿,这个社会将会更加美好和温暖。
老殷:红衣女子的做法令人肃然起敬。如果中国的官员,中国的执政党也能同红衣女子一样:犯错,7年后自动改正。这个社会该会多么阳光!多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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