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 与 蓬尘——————————给湘西山民找的说明 组图
碱蓬·猪毛菜
周定王碱蓬一名盐蓬。生水傍下湿地。茎似落藜,亦有线楞,叶似蓬而肥壮,
比蓬叶亦稀疏,茎叶间结青子,极细小。其叶味微咸,性微寒。
救饥采苗叶渫熟,水浸去碱味,淘洗净,油盐调食。
甘草居碱蓬,俗名猪毛菜、盐蒿子,又有叫三义明棵。与扫帚苗同属藜科。
干旱和沙土地、盐碱地多生,不止在下湿地,往往聚而连片。清明谷雨间,得天
水滋润而出苗,蓬叶如鬃毛,青黄茸茸时嫩且肥,最好吃。醋蒜调瀹熟者,味美
且别有牙口。但立夏枝条长,渐而粗硬无味。在今日入馔诸野菜中,它不及荠、
灰灰菜和扫帚苗等品种家常。可是,凡出身农家有此食味经历者,多念念不忘,
有机会非指名吃它不可。21世纪,南北大兴到农家吃“农家饭”,己丑四月末,
在开封和杞县交界之某“农庄”午餐吃烤全羊,店家配送的凉拌野菜里有“龙须
菜”,上来一看乃猪毛菜。诸人笑翻:野菜野味也与时俱进了!
蓬棵菜——令我回想起那个年代
在农村长大的我,自记事起每天下午放学就要到山上去给家里饲养的猪、兔挖野菜。有些也拣出来作为下饭的菜肴,也从母亲烹调野菜中熟悉着各种野菜的吃法。
母亲在世时, 一提起1960年前后的几年,妈妈就会说“3两粮”那年。那时口粮少得可怜,野菜就变成了主食。人们喜爱的野菜连菜根都被挖得净光。我和弟弟、大侄子为了能拔到蓬棵菜,甚至会跑到离家十多里地的《红山马家》村边,也不见得能满载而归。挖回来的蓬棵菜,妈妈会做成菜团、凉拌等花样。无奈中,柳树叶和槐树叶人们也争相食用,榆树皮更是被人们视为宝贝。不少人浑身浮肿,尔后干瘦,甚至撒手人寰。。。
那时我年纪还小,没有多少饥饿难耐的记忆。家里7 口人,能吃的东西怕也是都便宜了我们几个年纪小点的了,只记得妈妈人很瘦。自62年后生活条件才慢慢好些了,可也没听见妈妈她给我讲过那时的艰辛。试想当年妈妈她是以何等的智慧打理着那一家老小7 张等吃的嘴,真的是太难为妈妈了。作为女儿,在妈妈有生之年也没用心去思考询问那个年代妈妈是如何艰难走过,想来也是不孝...至今我还保留着一张妈妈两腮塌陷和那两只深凹的大眼睛的照片。每逢想起这些,便会深深理解并感悟着作为母亲那伟大的心胸以及默默的似春雨润物无声的无私奉献。每每翻看那张照片,都令我辛酸心疼也泪水盈眶...
今天带“灵灵”(厂里小狗)遛弯,看见蓬棵菜就拍了下来,顺手拔了一点,也是因为想起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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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拉面加蓬灰,是种植物碱。华北诸省有种野菜叫:扫帚苗。
兰州拉面加蓬灰,是种植物碱。华北诸省有种野菜叫:扫帚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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颔联是说使者过了居延,就象滚滚尘沙一样出了汉家的边塞,又象北归的大雁一样飞入胡天的上空。"征蓬"是着地上飞卷的尘沙,现在江南人还把随风卷地而来的尘土叫作"蓬尘"。"出汉塞"和"入胡天",也犯了合掌之病,所以这种对法也是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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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你看看这个。。。 由 湘西山民 于 2013-01-20 18:53:21
提醒你一句————————“征蓬”不是“地上飞卷的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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颔联是说使者过了居延,就象滚滚尘沙一样出了汉家的边塞,又象北归的大雁一样飞入胡天的上空。"征蓬"是着地上飞卷的尘沙,现在江南人还把随风卷地而来的尘土叫作"蓬尘"。"出汉塞"和"入胡天",也犯了合掌之病,所以这种对法也是死对。
你看看这个。。。
15.王维:五言律诗二首
使至塞上
单车欲向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
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这里再选两首王维的五律。这两首诗的风格和前三首不同,比较雄健。唐代自开国以来,各方面的蕃夷部落不时入侵。唐政府不能不加强边塞防守,以应付战事。有时也乘胜逐北,有扩张领土的意图。开元、天宝年间,有很多诗人参加了守边高级将帅的幕府,做他们的参军、记室。这些诗人把他们在边塞上的所见所闻,写成诗歌,于是边塞风光和军中生活,成为盛唐诗人的新题材。这一类诗,文学史上称为"边塞诗"。在王维的诗集中,这一类诗篇并不多,而同时代的诗人高适、岑参和王昌龄,却专以边塞诗著名。
王维这两首诗是许多唐诗选本都选入的名作。第一首《使至塞上》描写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人到达边塞时所见景色。有人以为这个"使"是王维自己。因为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出使塞上,在凉州节度使崔希逸幕府中任判官。如果这样,题目就应当写作《奉使至塞上》。现在没有"奉"字,可见这个"使"字是指一般的使者。再看此诗内容,完全是客观的写法,没有表现作者自己的语气,也可知此诗不能理解为王维的自述。
第一联中的"单车"、"属国",都是"使者"的代词。李陵答苏武书云:"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原意是说使者没有带许多人马,只用一辆车就够了。后世诗文家就把"单车之使"简化为"单车",作为使者的代词。"属国"是秦汉官名"典属国"的省略。这个官掌管投降归顺的蛮夷部族。因此,"属国"就成为外交官的代词。居延是古地名,在今甘肃省张掖、酒泉一带,在汉代,此地与匈奴接境。讲明白这三个名词,这一联诗就容易懂了。两句十个字,意思只是说使者要到边塞上去,已经行过居延,进入胡地。上下二句,实在是重复的。既用"单车",又用"属国","过居延"就是"向边"。二句只有一个概念。在诗学上,这算是犯了"合掌"之病,好比两个手掌合在一起。这种诗病,唐代诗人都不讲究,宋以后却非常注意,不做这种联语。杜甫诗曰:"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今欲"就是"即将","东入海"就是"西去秦",两句诗只说了一件事。白居易诗曰:"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赋得古原草送别》)这是咏草的诗,下句就是上句。郎士元诗:"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送别钱起》)
"不可听"就是"岂堪闻",这些都是被宋代评论家举出过的合掌的例子。
颔联是说使者过了居延,就象滚滚尘沙一样出了汉家的边塞,又象北归的大雁一样飞入胡天的上空。"征蓬"是着地上飞卷的尘沙,现在江南人还把随风卷地而来的尘土叫作"蓬尘"。"出汉塞"和"入胡天",也犯了合掌之病,所以这种对法也是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