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一个中医法于1973年4月20日在内华达州诞生,该法案从正式在州立法院提出到州长签字生效,仅仅用了5周时间,堪称神速,但其幕后准备过程却充满传奇和戏剧色彩。 因为美国医学会的标志是蛇,所以当时美国媒体将争取中医合法化的过程称为“中医龙和西医蛇”的“龙蛇大战”,而且是“美国医学史上最奇特的、一面倒的权力之争”。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内华达公众和立法人一面倒支持的是当时在西方几乎无人知晓的中医。
35年过去了,美国第一个中医法产生的细节已鲜为人知,但当时的立法经验对今天少数族裔和团体在美国争取合法权益仍有重要启示。1973年4月23日,《时代》杂志发表了《针灸在内华达》一文,介绍了内华达州州长刚刚签署生效的中医法。文章说,一个星期前,内华达州通过了美国第一个法案,承认中国医学为“专业职业”,州立法委员会几乎全票通过将针灸、中草药及其他中医疗法合法化。此法案来自州参议院448号提案,经由参众两院通过,法案要求成立独立的州中医管理委员会,允许没有医生执照的专业人士申请针灸、中草药和中医执照,合法行医。这种用法律方式保护中医行医的权力和民众选择中医的自由,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人们一定奇怪,为什么美国第一个中医法没有出现在纽约或加州这样的“中医重镇”?什么原因使内华达这个以拉斯维加斯赌城知名的美国“小州”走在其他州的前面?其实,内华达州接受中医实属偶然,正如《时代》杂志指出:“让立法人接受中医的并不是因为尼克松缓解了中美关系,也不是受了毛泽东思想的感染,而是因为一个经特殊批准设在卡森市州议会大楼的对面的免费中医诊所。”关于卡森市免费中医诊所的故事,美国多家报纸、杂志及专业期刊都先后发表过介绍文章,几乎所有文章都一致认为,这个诊所对美国第一个中医法的产生起到了关键作用。
事情还要从一位地产大亨说起,此人叫斯坦勃(Arthur Steinberg),是一位65岁半退休的纽约律师,他曾来往于纽约和拉斯维加斯之间做房地产生意20余年,赚了很多钱,后来还买下了拉斯维加斯最大赌场的地产,并将全家搬迁到拉斯维加斯定居。斯坦勃的夫人毕阿(Bia),是一位高雅而传统的华人,患有偏头痛的毛病很多年,看过许多医生,也没有找到有效疗法,西医解释说是由于她精神太紧张所致。1972年夏季,斯坦勃携夫人到亚洲旅行,在香港停留期间拜访了香港著名的的针灸大师陆易公(Lok Yee Kung)教授。经陆教授中医诊断和针灸治疗,毕阿的偏头痛明显好转。同时,斯坦勃在诊所里亲眼目睹了很多经针灸治疗取得神奇疗效的病例,令其难忘。而这些在他看来神奇的疗效,对陆医生来讲却十分普通。斯坦勃当即认定,针灸对美国一定是个好东西,于是,就拍了150分钟针灸治疗纪实电影片,于1972年8月带回内华达。
尽管斯坦勃的太太警告过他不要以为美国医生会对针灸有兴趣,他还是很自然地想应该让当地的西医医生们先看一看他的针灸纪录片,以引起医学界兴趣,但他的希望很快就落空了。他邀请了很多医生来看他在香港拍的针灸电影片,但他们多对此不屑一顾,越是大牌的医生,越难请到。但是,对美国医学界的失望和担心使斯坦勃下定决心要将“针灸这个好东西”合法地引进美国。 美国主流社会在70年代前对中国针灸几乎一无所知, 因为美国的行医执照归各州管理,所以只能各个击破。他选定从内华达州开始实现他的目标。因为内华达州比较小,当时人口只有不到50万,在美国50个州中,按面积排名第7,按人口排名第35(2007年)。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内华达州不仅立法程序严谨,而且选民少又比较好沟通,州参众两院的立法委员也很接近选民。
但斯坦勃知道他面临的是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障碍重重。自从1971年美国出现的大众针灸热以来,美国医学会一直在努力要求各州由执照医生来控制针灸的使用,将很多针灸独立发展的计划杀死在摇篮之中。斯坦勃经初步调查后发现,当时针灸在美国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糟,堪萨斯等州已将针灸列为非法。尽管有数百名患者请愿,纽约州还是强行关闭了新开的曼哈坦针灸诊所,此事还成了轰动全美国的新闻。在医学会的压力下,纽约州行医管理委员会曾做出决定:“目前,针灸还不能被理解并被采纳使用,只有具有西医执照的医生在科研的情况下才可以针灸。”纽约的邻州,康乃狄克州和新泽西州随即表示同意纽约的规定,而中医针灸的重地——加利福尼亚州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导致很多针灸师因无照行医罪被捕。明尼苏达、密西根、佛罗里达、得克萨斯和印第安纳等州明确地规定只有执照医师才可以针灸。很明显,美国医学会已经控制了局面。
面对复杂的情况,斯坦勃先生意识到必须赶快采取行动,因为当时离1973年1月内华达州每两年一次的立法会还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律师出身的他采取的第一项行动是雇用了该州最好的政治游说公司——五月广告公司。五月广告公司首先将斯坦勃的150分钟针灸纪录片缩减到30分钟,在州府卡森市等地的电视台播放。斯坦勃也亲自出马,在拉斯维加斯赌城、有众多富人参加的乡村俱乐部、公共图书馆等公开场合多次发表讲演,向公众介绍中医针灸。他还决定请香港的陆易公到美国给当地的医学界做针灸治疗示范。得到陆教授同意后,五月广告公司的布朗先生向内华达州行医管委会提出申请特别临时行医许可证。委员会投票结果:全票反对。委员会的律师甚至很粗鲁地对布朗说:“我们不会给你们中国人发执照。”(“We are not going to license your Chinaman.”)。
需要说明的是,“Chinaman”一词带有贬义色彩,因美国华裔的抗议,目前在美国公开场合已经没有人再敢使用,但30余年前,种族主义的言论还是到处可见的。正是因为受到如此凌辱,斯坦勃律师的团队痛下决心,彻底抛弃幻想,甩开西医界的控制,争取直接将中医合法化提案交给立法机构通过。斯坦勃开始发表电视讲演,告诉公众他遇到的挫折,号召大家支持提案。到1973年1月州议会开立法会时,他已经收集到7千多名支持针灸者的签名。州长和州议员们也都接到了无数支持针灸的信件,他们的电话也都被打爆了。与此同时,布朗安排公司最好的政治说客乔伊斯负责公关。据乔伊斯回忆,他刚开始到议会去游说,介绍他的中医合法化提案,讲到针灸、中草药、气功等的时候,常常引来各种嘲笑,他感到很沮丧。
一天,他突发奇想,如果针灸真的是像我讲述的那样神奇,为什么不能向这些立法人当场示范呢?乔伊斯马上找到老朋友、民主党州参议员及健康福利委员会主席沃尔克先生,并安排陆医生给沃尔克做了一次私下的针灸示范,说服沃尔克支持斯坦勃起草的一个“紧急提案”,内容为:推翻州行医管委员会的决定,给予陆医生在内华达州针灸示范两周的许可证,欢迎媒体和立法委员参观。在沃尔克议员的鼎力支持下,紧急提案在参众两院顺利通过,第3天即由州长签字生效。
神奇的中国针灸示范安排在卡森市最大的一间旅馆赌场的二楼会议厅里,距离州立法大楼只有一街之隔。经游说公司和媒体的宣传,针灸示范在当地广为人知,自愿者源源不断,甚至一票难求。在一千多名自愿接受针灸治疗者中,70人入选,后来还有很多人不请自到。反对者马上开始攻击说被选中的病人是被雇用的假病人,疗效也是假造的。但针灸的惊人疗效令这些无稽之谈不攻自破。一位拉斯维加斯的老太太,股骨头骨折后做过两次手术,已经7个月不能走路了,医生告诉她还需要做第三次手术。当着30多位立法议员,电视、电台和报纸记者的面,只经过一次针灸治疗,老太太不用任何帮助就走了起来。
而在乔伊斯看来,真正的突破发生在第二天晚上,民主党参议员追库里出乎意外地问陆教授是否能给他治疗一下,因为很多年来他的手臂一直举不过肩。过了一会儿,人们发现一个身上扎满了针的州参议员躺在床上。第二天,追库里在立法委到处给人看他好了很多的手臂。在他接受了4次针灸治疗后,痛苦消失了。没等两周的针灸示范结束,就已有20多个立法议员接受了针灸治疗,病症从背痛到溃疡各式各样。乔伊斯先生说,他忽然发现自己的位置掉了过来,好多立法议员主动找他,问能否请陆教授为他们的家人或慷慨的捐款人治病。
正当陆教授在立法院对面用针灸创造一个个“奇迹”时,州参议员会议已经通过了中医合法化提案。街道对面的针灸示范尚未结束,参议员们就以20︰0的票数完成了他们的工作。按照法律程序,下一步骤需要州众议会通过。提案由州众议院健康福利委员会主席,来自拉斯维加斯的黑人民主党众议员贝内特提出。贝内特自己也接受了针灸治疗。他说:“议长先生,我们将要讨论的这个提案十分特殊。支持本提案的证人们以亲身经历说明这个疗法的作用:这是患者的希望、穷人的梦想,我强烈要求通过。” 果然,提案以34︰2顺利通过。据当时的《时代》杂志报道,法案讨论前,在内华达州近60位立法委员中,有一半人接受过陆医生的针灸治疗,还有更多的人因为看了针灸示范而转变了看法。
最后一关是州长的签字。在等待期间,美国医学会宣布内华达州的立法议员完全忽略了他们的意见,沙迪会长找到州长要求施行否决,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理由,太晚了。
加州于1975年7月通过了针灸职业合法化提案,规定7名中医管委会委员中要有5名是中医,西医不能超过2人。纽约的第一个针灸法案也在1975年8月9日通过,于1976年4月1日发出第一批针灸师执照。
内华达州于1973年通过的中医法案有3个特点:首先这是全美国第一个中医法,史无前例;另外,合法化的内容是中医,包括针灸和中药,不仅仅是针灸而已;最后,法案承认中医的独立地位,没将中医设置于西医控制之下。后来的实践证明,各方面对此法案都很满意,内华达州还将中医法案于1975年进一步修改,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针灸治疗费用,并将法案中中医的定义进一步扩大为东方医学,以覆盖类似的传统医学。内华达州的中医法案给当时为法律问题困惑的美国中医界带来了希望,充分显示了民意的力量,为后来美国各州相继诞生的中医和针灸法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因为陆易公医生对内华达州中医立法的卓越贡献,后来他被称为内华达“东方医学之父”。而对于斯坦勃律师的贡献,后来人则较少有人留意。但知道这段历史的人都会同意,斯坦勃应不愧为美国中医立法的第一人。
《世界周刊》,2008年3月9日 李永明 针灸立法 内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