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自1998年入行,开始从事保险和财务规划以来,转眼已15个年头。感谢客户的信任和关照,也感谢许多相识、不相识朋友和读者的好心介绍,使我能有机会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客人和朋友我都铭刻在心,不敢稍忘。今天的专栏想谈谈人寿保险和年金的死亡理赔问题,因为最近处理过好几起因保险人或年金持有人英年早逝而产生的理赔问题,一般大众对此比较忌讳,了解很少,但死生由命,来了就要面对,有所了解总比一无所知好。
理赔的程序 亲人过世后,健在者当然是万分悲痛,而且心乱如麻,因为有太多的事情要处理。办完最紧迫的事情后,保险和年金的受益人就应尽快与自己的agent联系,如果agent找不到,或不做这一行了,则应联系保险公司,索要理赔表格。最好是跟当年卖你保险或年金的agent联系上,他/她可以帮你打理这一切,可以使理赔程序更快、更顺当。遇到问题,agent会帮你提建议、出主意。如果保险公司办事拖拉,agent可以帮你打电话催促他们。一般来说,理赔程序很简单,受益人填写一份理赔表格,选择理赔方式,签字,并提供原始的死亡证明。保险公司收到表格后,一般2-3个星期后就会按照你选择的方式赔钱。如果是人寿保险,如果保险人在买保险的头两年内过世,保险公司可能会去调查是否自杀,是否买保险时有重大隐瞒或造假。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都有2年内不能自杀的条款,如果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会赔钱,但一般会把你这2年付的保费还给你,可能还会给点利息。如果你在买保险时有重大隐瞒或造假,比如明明已查出得了癌症,却对agent和保险公司说你身体健康,而偏巧保险公司在underwriting时又没有查出来。然后保险人在2年内过世了,保险公司如果查出你有骗保的证据,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这时可能就要打官司。除非证据非常确凿,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打官司而更愿意私下和解,因为打官闹的满城风雨对保险公司的名声很不利。如果申请保险时,你不知道自己已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没有查出来就批给你保险了,然后你2年内过世了,这不算重大隐瞒。 如果是年金 (Annuity),保险公司更不会过问死因,直接赔钱。尽管几乎所有的年金都有surrender period,5、7年或10来年不等,不到期限把年金里的钱全部拿出来会有罚款,但如果年金持有人过世,受益人把钱拿出来,保险公司不会有任何罚款。
保险理赔的各种选择 人过世后,人寿保险的死亡理赔主要有以下几种options: 第一,一次性理赔 (lump sum), 你保50万,保险公司赔你50万。或者是保险公司给你一张支票,你存到自己的银行里,或是保险公司在它自己的银行为你开一个支票账户,给你一个支票本。第二,终身收入,比如50万理赔,你不一次拿出来,保险公司根据受益人的年龄和预期寿命算出一年要给你多少钱。在你有生之年保险公司每年都会给你一笔同样数目的钱。如果你特别长寿,你赚了;如果你没有活到预期寿命,你亏了。所以,绝大部分人不会选择这种理赔方式。第三,终身收入加10年、20年保障。与第二种选择不同的是,如果你在不到10年或20年内过世了,你的受益人可以接着拿钱,直到满了10年或20年。当然,你选的保证年越长,你每年拿到的钱也就越少。第四,终身收入加若干年保障,既可以是single life, 也可以是joint life。Single life 只管一个人,而joint life 管两个人,一般是夫妻,也就是终身收入一直要付到两个人都走了才终止。当然,joint life 拿到的钱一定会少于single life. 第五,每年拿一笔固定数额的钱,比如50万理赔,你可以告诉保险公司你每年拿5万,直到50万拿完。未拿的、留在保险公司的钱,也会产生一点利息。第六,每年只拿利息,同样是50万,你也可以跟保险公司说,我只拿50万每年产生的利息,50万本留给我的后人,这时保险公司就会告诉你利息是多少。每年的利息可能会变化,所以你每年拿到的钱会不一样,甚至可能有较大的差别。
到底如何拿钱最符合你的利益,这要看你的财务状况、家庭情况、年龄、身体健康、你的想法等等,很难说那种方式一定最好,所以最好咨询一个有经验、信得过的财务规划人员。
(2/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