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所谓的“妇女保护组织”的由来,及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by bluesea911 (海之子) at 2010.12.6 00:51 (#6399177@0)
很早以前,加拿大伐木采矿工人东欧人打老婆(真的往死里打),
她们就搞了个shelter movement,女人避难所。也制定了不少法律保护女人,这都是对的。
但是90年代NDP上台后,就委托一个民间的组织,开了个妇女保护研究的项目,
很可惜这个项目的人都是激进的第三波女权主义者,胡乱片面的统计,没有负责任的论证,
就搞了很多的数字出来,
然后NDP就根据这个认为加拿大的女人如何如何受到男人的欺负,
这就是著名的立法根据:“all women are good, all man are bad”的来源了。
然后再把这些数据写入警察的培训手册,
比如说在女人打911前女人平均受到最少三十五次的虐待等等。
这些统计东西都是他们在草原省份由一帮part time的大学生,
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搞出来的,根本没有经过严格的考证和论证,
其实法律界一直都有争议的。
但是NDP他们就敢用,因为当时司法部长是个不懂法律的政客,并以此作依据,
再和一些极端歪曲事实的case和 inquest相结合(列入,gilman-hardley murder case)而立法,
目的就是政治和扩大建立所谓的“保护妇女”组织/公司,其实是以此为借口拿政府的钱而已,
这就是为何我们身边这么多挂着妇保牌子的公司在运作,
这些机构的收入是与他们接到处理多少case直接挂钩的,
与“保护”了多少“受害妇女”挂钩的。
其结果是他们“保护”的妇女越多离婚也越多,这和律师又有啥区别呢?,
律师是最希望我们都离婚打官司的。
所以已经有人提议认为政府的钱可以给教会等机构不要给这些妇保的公司,
因为教会的教义是以家庭和谐为目的的,也比较了解每教友个人的家庭的具体情况。
而夫妻之间的矛盾很难讲谁是恶魔,谁是受伤的天使,需要有善意的第三方来辅导的。
我们还没有到这一步。
这里面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一旦成了法律是很难改过来了,因为有惯性了,即使是不对的也很难改了。
这些女权者有了政府的funding,也掌握着巨大的社会网络,当政客们需要选票的时候,就要求她们了,
而政客上台后,她们需要社会资源是就找政客搞定。
越滚越大,已无法控制了,成为当今最强大的力量了。
警察最大的用户者也是妇保的人。CAS也是由妇保的人搞得,乱花钱,
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人家的孩子给“保护”起来的case也很多。
知道妇女部长是谁吗?, 就是司法部长!,兼任的。
这就是为何我们男人虽然是社会生产力的主力军,
但是没有一个由政府资助的保护男人的机构,
而妇保机构却多如牛毛。
如果说加拿大是女人的天下都不为过。
这里的中国女人因该要了解这些历史和由来,不要再把911当成你们欺负压榨男人的利剑了,
如果我们男人受不了了奋起反抗这样最终伤害的也是女人。
女狼们,你们是可以得到房子,孩子,还有钱,
但是你去利用一些不道德的机构用不道德的方法去伤害男人来达到目的,
是要受到天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