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啦、宝钗啦都是那个时代模范的女人;晴雯啦、黛玉啦,属于根宝玉有些精神上共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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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看,这精神境界的彼此欣赏和引起的爱慕无疑是更值得珍重的,并且是婚姻的比较坚实的基础。


但是,令我怀疑的是,这种精神上的和心灵上的共同,如果不是今后共同事业上的必须的,那么也许只是个引导婚姻的药引子,或许把两个本来不合适的人,领入婚姻的陷阱。


试想,宝玉和黛玉写写诗啦、唱唱歌啦,。。。SO WHAT?难道这俩货的人生最大的目的就是成为诗人吗?我看这俩货也就是附庸风雅、玩票试水而已。这俩货结婚以后,还能拿诗当饭吃?他们还不得做饭、裁衣过日子?可是过日子还是得找个安稳的过日子的人,在家庭婚姻生活中,风花雪夜的啥的也不着调吧?


这就如同大学里,俩货一看对眼儿了,完全是因为双方喜欢朦胧诗。你们大家说说,这二货能靠朦胧诗过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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