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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李天一案女受害人 遭轮番施暴 对方无歉意
在信息化社会畅通的今天,给讲真话留出了更大的空间。
京华时报6月29日报道 李天一案发生已四个多月,案件的受害人杨女士始终保持沉默。昨天,杨女士委托律师首次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李天一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 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李天一监护人尚未主动联系
杨女士事发数日后即委托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田参军律师代理此案,但因个人隐私等原因,几个月中始终没有发声。昨天,田参军透露,目前该案已经侦查完结,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鉴于网上关于此事议论很多,杨女士决定打破沉默。
近 日有网友热议,事发当晚李天一等5人“轮流与该女孩发生性关系”。对此,田参军明确表示,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对杨女士实施强奸,并有殴打行为, 情节恶劣。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李天一等人是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此事性质明白无误。
田参军进一步解释,李天一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理应负起监护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然而截至目前,其监护人未曾主动与受害人联系,其冷漠令人难以理解。
得户口及房产均系网络谣言
田参军说,近期他将前往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因案件较为敏感且涉及女方隐私,对于具体案情及除李天一以外4名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暂时均不方便透露。
关于此案,网上曾一度有传言称,经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联系上女方并进行了长谈,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受害人最终得到北京户口、工作及房产等极大的物质补偿,甚至撤销控诉。
田参军对此辟谣称,“该传言内容严重失真,毫无事实根据,已经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受害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一切权利,希望受众尊重此案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我为李天一道不平,李天一罪不容恕,既然他已经承认是“轮流发生性关系”,那其他几位是谁?为什么没人敢进一步追问?难道只有李天一一个人有罪,其他人无罪?这个问题更大更严重,莫非柿子挑软的捏!大家说话要凭良心!
只有把那四个“轮流发生性关系”的施暴者就出来,和李天一一同站在审判台上,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审批,这才能真正还受害者杨女士一个公平,还中国法律一个公平,还全中国关注这件事的人民一个公平,也是还李天一一个公平!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作为未成年的被监护人,连续出现重大犯罪行为,作为监护人的父母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应该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三叹评论:我们到底在与哪些孙子打交道?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自古英雄出少年,李天一与李悦、陈雯、江陵肃、曾海潮也要青史留名了。
据说几位小英雄都是名门之后、将门虎子,不禁要问:李悦、陈雯、江陵肃、曾海潮都是什么孙子?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她即使是妓女, 你强奸了你要被判刑!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不如说,轮流做---”爱“,轮流协助”人工授精“,就他妈的更”高尚“了!!!
nobles1234 发表评论于
有背景的人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叫嫖宿幼女;没背景的人叫强奸。有背景的人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没背景的人叫轮奸。有背景的人戴套强奸不算强奸,没背景的人打飞机也算嫖娼。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去解释,还是凤凰网博报说得好: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
shparis 发表评论于
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李家长当然不能现在道歉。不然不等于承认李已经被定罪。道歉应该是发生在庭审李被正式定罪之后。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这女子不上学,晚上去酒馆找乐子,让一群小流氓给嫖了,这是愿打愿挨!是因为没挣到大钱所以家长表示不满。小流氓李天一固然可恨,那女孩家长也不是好东西,教唆自己女儿当野鸡,好有脸出来??
黑天鹅的羽毛 发表评论于
怎么能叫被害人为李女士呢?李天一不是未成年人吗?怎么轮奸了一位女士?好像老很多似的~被害人是个小姑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