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游牧者

专栏作者,工作狂,心理学者和大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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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旅馆,不需要豪华。它有一个精致的花园,通往花园的门上写着:为了保持环境安静,我们晚上十点后就关闭花园。你回来时候,昨晚丢在地上的报纸,已经被折好放到了桌子上。你的牙具安安静静地摆在镜子前,扔在浴缸边上的浴液,摆回了原位,提醒你清洁工来过,又带上你的门走了。当你火车晚点,比预定时间晚了二十分钟到前台,门还没锁,前台笑嘻嘻地把钥匙给你,你却在房间里发现半个小时前手机上有个未接电话,是前台打来的。

如果床头柜里,还有一本吉登斯版的圣经,我就会觉得这差不多就是个家,如同英国诗人拉金所说,家是如此的忧伤,与我离开时候一样。(Home is so sad. It stays as it was left,

这样的旅馆英国很多,可以叫hotel,更多是B&B,所谓Bed and Breakfast,家庭小旅馆,提供床和早餐。我很喜欢的英国乐队叫Madness,有一首歌就叫Bed and Breakfast Man。我不怎么听披头士,但Madness是经常拿出来翻听的乐队,特别是你打算在这里长期生活的话,因为他们身上浓烈的不和你套近乎的本地人气质,让我极度着迷。这种拒绝交流和来往的底色,能够时刻保持我对一个城市或国家的陌生感,总是有发自内心的严肃和主动了解的意愿。更重要的是,一开始就知道在任何地方总有人不是自己一类人,就免了过于热情,要融入和深入交流的幻想。

Madness和它的那首家庭小旅馆的歌是我在英国生活的两条边界,小旅馆的存在就是提醒我在这里,即使无法融入,或者厌倦参与,小旅馆就是自己可以安安静静休息的地方。

我是一个旅馆游牧者,我要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要是新鲜的,即使是老路老地方,我也要能分辨出露水的干湿不同,野花今年比去年要少。火车就是我的骆驼和马车,它慢慢穿行在萨姆塞特的田野,晨曦随着晨雾,把阳光调和成蜂蜜的颜色,洒在点缀着白霜的绿地,我随着火车前行,变化着与树的位置,透过树缝看到和静静流淌的老绿色的河流。我常常想起英格兰的中世纪,凯尔特人犹在,亚瑟王和骑士是朴素的人民领袖,如今的旷野,也许还是没有被砍伐的森林,一日之内光影变化,仿佛中世纪幽冥昏暗,又与基督教之光交融的历史。

在英格兰游牧,旅馆就是我的帐篷。我的四季只有四天,就是在周一的早班车和周四火车站的大巴之间那段。我现在两座B字头的城市间游牧,其中一座城市叫伯恩茅斯,在英国南部海岸线上,自古以走私闻名,后来在维多利亚时代洗去恶名,成为旅游胜地,靠的就是当地细沙沙滩。

这是一个分裂的小城,分别属于老人和流浪汉。在海滩沿岸,散布着各式各样的旅馆,很多不知名的歌手,常常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生意,观众就是用大巴拉来的退休老人,在外表朴素,内饰雅致的老饭店,慢慢地回忆自己的年轻时光。很多在伦敦中产阶级,在自己职业生涯中期,会在这里置一套午夜,放假来短住,时间慢慢过去,按揭数额也如生命的年岁一样慢慢消退,在他们老年时候,就可以拥有一套海边的公寓。

我常常是这些住客里最年轻的,每周都会在海边旅馆订几个晚上,作为在这里工作的住所。我不租房子,因为周末不住,不想多花钱。租不同的旅馆,又可以满足自己体验不同的滋味和服务,比如,服务员有世界各地的人,阿拉伯人、波兰人、西班牙人和罗马尼亚人,我碰到本地人作服务员不多,除非他们是小旅馆老板。

我也问自己,这些本地人去哪里?他们就像我以前在北京碰到的北京人一样,都不愿意做这个辛苦的行业,去寻找感觉不伺候人的职业吗?

慢慢地,我见过一些本地人,夏天日照越来越长,他们在街上变醉,大声喧嚣。旅游胜地的光环,常常误以为这是他们的懒散享受。然而,当你深夜在街头碰到那些还攥着一听啤酒的三五成群吹牛的瘾君子,你就会想他们要睡在哪里?伯恩茅斯也是我见过流浪汉最多的地方。很有意思,这里有房子睡和没房子睡的似乎都很多。

伯恩茅斯是老年人的天堂,我不知道他们喜不喜欢这样喧嚣的夏天夜晚。那是度假天堂,聚会,醉酒、狂欢,因为酒精和阳光刺激显得特别多话的人,却是我不喜欢的。在英国久了,你会染上一种轻度的热情恐惧症。你与陌生人之间,喜欢淡淡的友好,火车对坐三个小时,就留下两次微笑,一次在上车时候,一次是下车。你去好朋友家的访问,或者反过来,我们会预约自己觉得最合适吃与聊天的餐厅,还提供小孩子的玩具,准备干净的被褥,洗过的浴巾,还给他们配把钥匙,我们感激地暗示最多待三个晚上。

因为在不同旅馆之间游牧,在哪里睡觉,大概称为我潜意识里最大部分。这也让我担心别人的卧室。我知道这有点不正常。然后日复一日,周复一周的旅行,让我对目的地,准确地说,最后睡觉的地方,有了无数的幻想,问自己今天是一个什么样的小旅馆。而这所有游牧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自己在英国的某年某月的时间坐标里,自己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此,老年人与流浪汉的度假圣地,我略有抗拒,甚至担心这会不会是英格兰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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