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觉得还有点话要说.
第一, 能道歉就比"不认帐不道歉"强, 您不见现在很多当时批斗的人楞是不承认"批斗过人"? 记得的只是"被人斗",更没承认"打过人"甚至"打到什么地步";
第二, 道歉的对象是"校领导,老师和一些同学", 也就是说陈小鲁承认批斗过这些人而这些人是不该被批被斗的;
可以看出, 比之"罢他娘的官滚他娘的蛋"的时候, 陈等等一批"上等红五类"子弟, 认识上进了一大步.
但是, 我们好像还记得, 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 被斗被打的不止是这些人, 在北京站鞭抽棍子打下的哭声哀号声连天, 而发出这些"毫无抵抗"能力的声音的, 不是"校领导,老师和一些同学", 而是社会上一些阶级敌人", 地富反坏之流, 陈小鲁等可能是真的没有"批斗"过这些人, 大概是已经不屑了吧, 可是, "打过", "像秋风扫落叶般"地"无情"过.
因此, 想问问, 这些人是不是该"批斗"? 该"挨打"?该"被撵出北京"? 所以无须向这些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