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的原判。(10月25日 新华网)
薄熙来,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尽职尽责,造福一方,为民谋福利。但他却毫不珍惜党和人民群众赋予他的权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并滥用职权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薄熙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
今天,依法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薄熙来的公开宣判,严肃了政治纪律,维护了法律尊严,让人民群众从中看到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回顾薄熙来案,从公诉、公审到公判,至始至终都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薄熙来案二审公判再次印证,法律就是高压线,无论谁触犯它都必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对薄案的公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薄熙来案二审公判充分说明,践踏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必将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薄熙来案警醒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此为警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