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近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的解释之后,俺脸红了“昼为色,夜为空。然夜之必至,其确实性,并不减于昼之现存。所以当昼时,夜之现象,虽未实现,夜之原理,业已存在。凡原理存在者,即与其现象存在无异。已过去之事,为现在未来诸现象之因。因果原系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