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风云 第十三章 桃花坞(二)

以文会友,笑谈古今,坐而论道,怡情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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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天天刚亮,李辰就悄悄起了身。自己睡在外间,要是不早点起来,花贵一家都没法起来做事。


李辰蹑手蹑脚地出了门,站在院子里做了几个动作伸展身体。昨夜踏实安稳的一觉,让他一扫连日来奔波的疲惫。李辰重新又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由于时间尚早,整个桃花坞一片安宁静谧,初升的朝阳给寨子里所有的房屋都罩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秋日的清晨已经颇有些凉意,天空也显得格外澄净清丽。李辰出了院门,在寨子里随意漫步。寨子很小,几十间房屋将寨子挤得满满当当。所有的房屋和花贵家的房子都一模一样,全是泥土为墙,茅草覆顶,连新旧都差不多。土黄色的房屋,土黄色的巷道,充满琐碎细节的灰色的屋顶,那种格外真实的沧桑感让李辰感觉自己仿佛在一条时间的河流里徜徉。


李辰走到寨墙边,泥土夯成的墙有一人多高,筑垒夯做留下的一道道痕迹依然清晰可见。他踏上墙后的一个土墩向外眺望。桃花坞位于两山之间黄河泥沙冲击而形成的谷地中。从这里望去,南山远远的在雾霭中时隐时现,数不尽的峰峦如聚,在南方的地平线上连绵起伏,铺展至天边,不知几许远近;蓦然回首,北山大约就在数里之外,奇险峻峭,直入云端,白色的雾霭平平地横腰而过,上半部的山体在旭日的照耀下,金光闪闪,呈现出无法言喻的壮丽和神奇。山的下部则被浓密的晨雾所笼罩,间或可以看到茂密高大的乔木,在白色的雾气中露尖尖的枝桠。从山脚下到平坦的谷地,视线所及,似乎都被紧挨着地表高不过膝的雾气罩得严严实实,犹如一张白色的巨毯。寨子旁成行的树木,仿佛被这一道巨毯拦腰截断,如同一株株造型奇特的盆景悬浮在洁白色的湖水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树林里雾气萦绕,一切宛如一副水墨山水长卷一般。


李辰来到桃花坞的第一个早晨静谧而美丽。


随着太阳渐渐升高,桃花坞仿佛重新又焕发了生机,不断有早起的妇人们开始到井台挑水,女人们欢快的寒暄的声音也不时传入耳中。


李辰离了寨墙往回走,一路上不时与担水而过的村民相遇。昨日的一番动静颇大,很多人已经认识了他,不断有挑着水担的妇人们和他打招呼,“李郎君早安!”


望着她们纤弱的身影晃晃悠悠地肩负着沉重的水担,李辰对于这些勤劳质朴的女性由衷地心生敬意。他连忙侧身让到一旁,拱手道,“大姐(大嫂)早安!”妇人们往往含羞而过,洒下一路轻笑,“李郎君忒多礼了。”


回到花贵家,花贵一家人都已经起来了。花贵见了李辰笑问道,“李兄弟昨夜睡的得可还好?寒舍简陋,实在是怠慢了。”


李辰拱手谢道,“我睡得很好,多谢花大哥照顾。只是扰了花大哥的清静,辰心实不安。”


花贵连连摆手,“无妨的,无妨的。李兄弟太客气了”


说话间 ,妞妞也过来给李辰行礼问安,李辰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昨天自己救过的女孩,见她头梳 双髻,穿一件淡绿色的裙装,一张圆圆的苹果脸,两颗乌黑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到是个天生丽质的美人胚子,可能因为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神情有些委顿。


李辰温言道,“你身体还没有复原,要多注意休息。”小姑娘一边应是,一边敛衽行礼相谢,显得甚是乖巧。


李辰方在屋中坐下,却见花娘子进来,她和李辰见了礼,却是一副欲言却止的样子。李辰心中疑惑,不禁问道,“花娘子,有话请讲无妨。”


花娘子有些支支吾吾,“李兄弟,我早头起来挑水,遇到寨子里的姐妹,说起来我们寨子一直没有个大夫,好些乡邻都有些病患,大家想请你也给看看。”


李辰还未及回话,花贵先瞪起了眼睛,“胡闹,这种事你怎敢替李兄弟答应。”


花娘子低声辩解到,“我也是没办法,都是多年的乡邻,乡里乡亲的,我推了半天也推不掉。”


李辰伸手止住就要发火的花贵,“花娘子,非是我不愿给乡亲们治病。而是我根本就不会。我不是大夫,从来都不是。我只是碰巧知道这急救的法子,机缘巧合才救了妞妞。我只会这个,我真的治不了病!”


花娘子道,“我也是这样给大家伙说的,可大伙都说,只要你给看看就行,不管治得好治不好。”


李辰只有苦笑,“可我真的不会看病。”


花贵沉吟了一会儿,对李辰说,“李兄弟,这话说回来,咱们这寨子里一直也没有个大夫,过往一旦有个病啊伤啊的,就只能捱着,捱过捱不过,这都是命。李兄弟,你昨日救妞妞的本事大家都看见了,如今大伙信你,你哪怕给大家说些吉祥话,大伙心里也好受些不是,说不定这就捱过去了。李兄弟,这也是无量功德啊。”


见花贵如此说话,李辰知道无法推辞,只好说,“好吧,那让想看病的乡亲们都来吧。”


花娘子连声说好好,一溜烟跑出去传信去了。


神通广大的李郎君要给大伙看病了!消息象一阵风一样传遍了整个桃花坞。花贵家顿时被围了个水泻不通。看病的和看热闹的人是里三层,外三层。


花贵和花娘子在院子里手忙脚乱地招呼着,“大家不要急,李郎君说了,他保管人人都会看到,大家一个一个来,那叫个啥来着,对了,排队!”“让长辈们先来,青壮排在后面!”“哎呀,快扶刘大娘去荫头里坐下,您就不用排了,到了您就进去。”……


还未痊愈的妞妞也被捉来当了童工,她充当的是小护士的角色,每当有人看完病从屋里出来,她就会倚门而立,用清脆的嗓音叫道,“下一个!”


屋内,可怜的李辰已经被各种各样的病患折磨得头大三分。


 “流鼻涕,还咳嗽?大娘您可能是感冒了,回去多喝点开水,身上多加几件衣服,没有?呃,那就多晒晒太阳。下一个!”


“大爷您得的这可能是癌症,别说我现在治不了,就是一千年以后的三甲医院也治不了。啥叫三甲医院?就是那种贼贵贼贵的医馆,看一次病就要让你倾家荡产,还不保证治好。所以您啊,啥也别操心,该吃吃,该睡睡,多活一天就赚一天,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好嘞,您慢走。下一个!”


“这位大婶,您这大脖子病不用治,回家多吃点海带啦,紫菜啦什么的就行。那是些啥?就是长在海里的草。啥,没有?那您吃点带碘的盐也行。碘是啥?就是一种元素。元素是啥?大婶,我从前是学文科的。下一位!”


……  ……


当最后一位看病的乡亲离开以后,李辰已经累得瘫倒在地。


花贵和花娘子送完乡亲们回到屋内,见李辰这幅样子,连声道,“李兄弟有劳了!”


李辰坐起来,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花大哥,花娘子,我求求你们,以后千万别再让我给乡亲们看病了。我真的不行。”


花贵笑着对李辰说,“李兄弟,你有所不知,乡亲们背地里都夸你是神医哩。说你一双眼能看透阴阳,都不用诊脉,看一眼就能说出得的是什么病。”


李辰苦笑,“不用诊脉?我那是不会呀,大哥!再说,就算蒙对了又能怎么样?我什么药都没有,也不认识草药,又有什么用?”


满屋子的人一时沉默无语。


华贵想了想,对李辰说,“你还记得那个脖子上生了个大瘤子的妇人么?”


李辰点点头,“记得,她又如何?”


花贵道,“她本家姓尉,也是个苦命的人。她嫁到夫家之后,脖子上就生了这瘤子。最初这瘤子还小,后来竟是越长越大,多方求医无果。她夫家认定她是邪祟上身,竟将她赶出家门。世人都视其为不祥之人,她投靠无门,几乎饿死。后来还是偶遇我们西来,我见其状着实可怜,动了恻隐之心,这才收留于她,一路随了我们来了此地。饶是如此,寨子里还是有人几次三番想要赶她出去,我也保不得她。你可知她今日从你这里出去,欢喜得只是流泪,逢人便说自己不是邪祟附身,只是饭食里少了什么元素,是能治的。”


他顿了顿,轻声说,“李兄弟,你救了她的命。”


李辰闻言,不禁悚然动容。李辰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竟然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为当初选择的专业感觉到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文科呢?要是学医多好啊,至少穿越过来以后还可以治病救人。哪怕学个化工什么的也行,如果能发明个青霉素啥的,那可是神器啊。


可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李辰沉默了片刻,对花贵说,“现在既然治不了病,我们至少可以在防病上下些功夫。还请花大哥告诉乡亲们,从现在开始,大家都别再喝生水了,水一定要烧滚了以后才能喝。还有各家的垃圾粪便都不得随意倾倒,要规定地点,集中处理。”


花贵点了点头,“李兄弟说的是,这垃圾粪便不能随便倒,我能明白。不过这水要烧滚了才能喝是何道理?”


李辰斟酌着字句说,“那个生水里有很多细菌,就是微生物,嗯,就是很小很小的生物,肉眼是看不见的,如果你喝下肚去,它们就会在你的肚子里发病。病从口入,就是这个意思,”


“水烧滚了以后就没有了吗?”


“高温可以杀死绝大多数细菌,水只要烧滚以后再喝就没有问题。”


花贵缓缓点头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不意这种说法竟然是确有其事。李兄弟放心,我这便说与众乡亲知晓。”


李辰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竟然可以这样解读,一时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花贵自去传话不提。这边花娘子端了一碗水给李辰,“李兄弟辛苦,快喝碗水吧。这水是按你的说法烧滚了的。”


李辰正觉得口干舌燥,连忙道谢,从花娘子手中接过水喝了几口。


却听见花娘子说道,“李兄弟,我看你一身好本事,想必也是高门大户出身,怎得身边连个侍候的人也没有?


李辰忙放下手中的水碗答道,“花娘子你又说笑了,我可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出身,也没什么本事,只是平日里兴趣所致,读了几本闲书。我阖家从泰西东归中土,途中与家人失散,故此单身一人。”


听了李辰的话,花娘子暗地里一撇嘴,“还说不是高门大户,平常人家哪里有书可看,还闲书。”想到这里,花娘子脸上带了笑,柔声问道,“李兄弟家中几口人?可曾婚配呀?”
 


李辰顿时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有一种自己是一只被狐狸盯上的鸡的感觉。


李辰不想告诉花娘子他前世离过婚,那毕竟是前世,而且他打赌穷极花娘子的智商,估计她也想不明白离婚是啥。李辰也不知道他和阿仁娜的关系该如何定义,似乎不算结婚吧,最多是同居女友。他没法告诉花娘子他在草原上还有个同居的女友,估计花娘子一样也弄不明白,此外李辰察觉这里的汉人似乎对吐谷浑充满了敌意,所以他只是含混其辞,


“家里有三口人,只有余与双亲高堂,未曾那个娶亲。”李辰有点结巴地回答。


“太好了,呃,我是说,那个我这里刚好有几个未婚配的小娘子,要不要给你做个媒啊?”


李辰不由地苦笑,女人好像天生对保媒拉纤这种事有种无法抵御的热情,这才认识两天,就开始着急给自己做媒了。


“花娘子,如今我双亲高堂皆不知所在,何况你看我现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如何娶的了亲?多谢你的美意,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李辰委婉地推辞道。


花娘子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李辰见她被说服,心里不由松了口气。却不意花娘子抓住刚刚进门的花贵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就见花贵一边听着一边连连点头。


李辰正在狐疑,却见花贵过来道,“李兄弟,我已经和乡亲们都说好了,从今以后,大家只喝烧滚的水。 另外,在寨子外边划一块地专门倾倒垃圾粪便。”


花贵停了一停继续说道,“李兄弟,你给乡亲们看病,大家都感激不尽,我等无以为报。大家商量着给你盖一所房子。”


 


 


 


 


 


 


maltz 发表评论于
嗯,主角開始用穿越者的未來神知識完勝古人了。這算是穿越小說的特色亮點,卻也是原罪吧。如果第一次想像自己穿越,大概是很新奇的。但看多了穿越小說,似乎發明的東西都差不多,就像是同一個遊戲反覆玩到破關那個樣子。相信作者一定懂得避免。
有些東西說出口不怕被當成神智錯亂的浸豬籠,還是男巫綁起來燒死嗎?也許那個時候民風特別開放。
為求公平,也許古人也有些近似於迷信的智慧,現代人主角似乎可以發現一些,例如作者提到的禮法(但個人覺得這反而是古代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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