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和《马丁.伊登》

 

                                                       杰克.伦敦和《马丁.伊登》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一个极有特点的作家,喜欢他的人,认为他的作品语言清新而锐利,有一种别人没有的力量;批判是,作品粗糙,单调重复,算不上真正的一流文学家。我喜欢折中,我以为两个评论都有些道理。

在我读过的作家中,康拉德是与他最类似,特点鲜明,都有些异类,对大自然描写独有情衷,也出色。但是,他和康拉德不在一个档次,康拉德被认为是最深刻的作家之一(顺便说一下,康拉德出身在波兰,成年后学的英语,小说却是用英文写的,这样的大作家我只知道他一个)。《维基百科》说:“康拉德的作品深刻反映新舊世紀交替對人性的衝擊。面對文化與人性的衝突,他並沒有提供答案,而是如同哲學家提供思索答案的過程。

罗素一般很难对作家加以称赞,比如在自传中对乔伊斯就很不以为然。一战时罗素强烈反战,乔伊斯并不认为战争是一件好事,但不反战,大意是把那些喜欢战争的人都打死掉,世界自然就清净了(估计认为这个办法比较彻底),罗素原以为他在玩幽默,当罗素知道他真的就是怎么想的时候,感到匪夷所思,完全不能接受。但罗素却对康拉德这个人表示了很高的尊敬,说他们彼此之间的心是相通的。

而杰克.伦敦的特点可以用现在比较形象的说法,非常愤青,这是他打动人的关键之处。他的作品也有非常强烈的个人色彩,《马丁.伊登》被看成类似于自传,书中的主人翁最后自杀,他也“因服用麻醉药品过量而逝世,通常被认为是自杀”。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预言,但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时想到了自己在书中创造的那个自我,而打算完全实现。

他曾经非常直言不讳说,他写作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钱,有了钱就可以进入上流社会,这一点上他类似于卢梭。

 

马丁.伊登是一个干粗话的水手,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罗丝小姐(是真正的小姐哦)。下面的故事就是常套,在很多小说里都可以看到,他爱上了小姐,不仅因为她的美貌,而且也对她那个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情调为之倾倒,那么怎么办呢,只能是出人头地,才可以配得上那种小姐,于是他刻苦读书,勤奋写作,但出名不是那么容易的。

小姐虽然对他虽然也有一些偏见,但还是被他那种内在的力量所吸引,他那种人对上流社会的小姐是一个异类,新鲜吗。但是,却抵挡不住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加上小姐本人与他也常有分歧,毕竟生活环境相差太大,就和他分了手。

这时他万念俱灰,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准备放弃写作,还是去船上干活吧。谁知运气来了,原来写的一个东西突然大热,他一下子名利双收,潜力股上市变现了。所有的人就也突然对他改变了态度,原来那些藐视,打击他的人开始巴结,讨好,就连小姐的家庭也改变了态度,小姐自然也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

小说如果到这里就完了,那就是一个笑话,不值得当真,关键最后有些意思。他这时如愿以偿了,进入到那个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但是,却发现事情完全不对头,根本不是他想的那个样子。

小姐以及她的家庭企图改造他,想把他和他们变成一样,其实也就是想占有他。他激烈反对,离开了她。这时悲剧就来了,他发现自己被悬在了半空,上面没意思,下面又回不去了,彻底地幻灭,只好自杀了事。

 

我不知道现在年轻人读什么书,但杰克.伦敦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是必读的经典,一种青春的记忆。喜欢看书而没有读过《马丁.伊登》,那是要招人嘲笑,被认为是一个水货。

人年轻的时候喜欢愤青,这个世界也有理由愤青。说实话,年轻的时候没有愤怒,就是有些虚度了自己的青春。但如果过了四十岁不成功还是那样,就难免有一点失败者的味道了;成功了,像杰克.伦敦那样继续愤怒,恐怕结果也和他差不多。人很难不断保持愤怒,那是很要气力的,只有年轻人才负担得了。这个世界从来就是那样,你的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弄不好只会伤及自身和周围的人。

杰克.伦敦只是一个文学家,他的愤青只是把自己弄得没有了,那么成功的政治人物的愤青就有相当的危险性了,希特勒开始是一个标准的愤青,就是一直愤怒了下去,把德国拖入了愤怒的深渊。

 

杰克.伦敦的身世很有些奇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据有人说,他的父亲是当时有些名气的占星家 威廉·钱尼(William Chaney),但这个占星家不承认,估计是从天象中看出来的。由于1906年旧金山的地震大火把有关档案都付之一炬,现在人除了天象,也没有办法知道了。

这里最好说一下美国的婴儿潮(baby boomer),一般认为是1946-1964,打战时年轻人都憋坏了,一旦战争结束,自然是结婚生孩子。那是美国的黄金岁月,大量美国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到有房有车的中产阶级,加上社会保障系统的逐步完善,美国人开始进入到衣食无忧的“美国梦”。

杰克.伦敦没有出生在这个幸运的时代,他的出生非常贫困,那个时候美国贫富差距大,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也很难越过,这在那个时候的很多小说中都可以看到,像《愤怒的葡萄》,《嘉莉妹妹》等等。加上他又是一个私生子,那个时代社会风气保守,所受到的歧视可想而知。这为他的一生以及作品定下了基调,愤青往往是这样来的。

杰克.伦敦早年生活基本上就是马丁.伊登,在贫民窟里出生和长大,8岁时每天早上3点钟起来卖报,放学继续卖,10岁除了卖报还要到码头当小工,14岁因贫困辍学进工厂每天工作10小时。二十岁时考入伯克利,只读了一年左右就没有钱只好退学,23岁左右出名。

他非常不安分,估计是生来就有反骨。因为偷别人养殖场的蚝非常有效率,15岁就被人称为“牡蛎海盗王子”,他打架斗殴,流浪在一些大城市的贫民窟,谋生的手段恐怕不那么光彩,坐过牢,也许用小流氓来称呼并不过分。

在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那种工作就是苦役,他还去阿拉斯加淘过金,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不过空手而归,不然我们今天读不到他的小说。这些基本上都可以在他的作品中读到,有这样经历的大作家我想只有他。

不过我还是相当佩服他的,是一个真正的汉子,在那种环境下能奋斗出来,没有过人的体魄,胆量和雄心是不可能的。他还是一个极为出色的航海家,曾经驾船第一人穿过世界上最艰难的海域,那艘船居然还是需要不断维修。我有时会想,他要是做了一个探险家,或者黑帮老大,都会是做得不错,当然,糊里糊涂丢掉性命也毫不奇怪,不知为什么他最终选择了文学创作。而他就是在文学上淘到了金,《维基百科》说他是第一个成功的美国商业作家。

如果过去那些困苦都没有打到他,但金钱和名誉却让他不知所措。接下来一连串的金钱损失和家庭失败,让“他心力交瘁,引发了疾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消愁,越来越沉湎在酒精里,难以自拔。也许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就用吗啡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时候读《马丁.伊登》很是激动也佩服,但人是会变的,现在看种种毛病就出来了。关键就是他受尼采的影响太深,过分强调自我。尼采哲学中有一种根深柢固地对大多数人的轻视。《维基百科》说:“他又没能摆脱当时的种族歧视的思想。于是它形成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和白人优越论的混杂思想。一方面他坚持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他又对印第安人黑人亚裔有偏见。不过他在作品中很少直接表露后面一种思想。”

受过歧视的人反而更容易偏激而歧视别人,就像鲁迅所说(大意如此):中国的问题就是一旦媳妇熬成了婆,往往比自己的婆婆还要厉害,这种恶性循环不终结,中国断无希望。看来这并非是中国独有,好像是人的一种共性。

这好像是一个难以摆脱的循环,愤青往往是因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因此强调所谓的平等,就像杰克.伦敦那样相信所谓的“社会主义”(纳粹的意思就是民族国家社会主义),然而那种有力量的愤青却往往最容易过分强调自己,而公然歧视他人,这在中外都不难见到。

 

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他在正统圈子里评价最高的小说,兰登书屋的100大有这部小说,但《时代杂志》100大则没有他任何小说。

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当然他是把狗当作人在写。巴克本来在一个法官家中过着无忧无虑生活,却被人偷卖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这一下就是天上地下,一般的狗恐怕就死了,但巴克不会,它有种,是男子汉。它不仅适应了严酷的自然环境,而且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环境中表现出它的野心,干掉了原来的领导,自己当了领头狗。

那种工作太辛苦,狗不能久干,巴克又被转卖一个恶人的手中,被虐待得奄奄一息,本来是活不下去的,但却被一个好心人救了,从此它对新主人忠心耿耿。不仅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在急流中救了主人一命,而且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以后,巴克为他复仇,把他们统统干掉了。

当然,巴克肯定不能继续做狗了,于是它就做了群狼的首领,从此大展宏图,成为了让人们闻之丧胆的狗魔。

毫无疑问,他是把巴克作为正面形象来描写的,这样来看寓意就十分明显了。巴克勇敢,忠诚,那就是在说人不如狗,特别是忠诚,这一点恐怕很少有人会不同意。结尾就是这样的人不适合在人中间混,到动物里面更好。

尽管自己曾经有过类似的想法,人类社会实在太虚伪,阶层之间的冷漠,各种不得不遵守明暗规则让人愤怒,也许动物的弱肉强食干干脆脆,更为痛快。但是不行,人类文明,社会是离不开的,好坏都罢,你不能幻想揪着头发离开地面。

狗可以重新回到狼群,那么人呢,回到猴群去?

 

真正出生于下层的大作家其实并不多,但确实是非常杰出。高尔基,狄更斯,康拉德都是从底层奋斗上去的,美国还有马克.吐温,但是都不像他那么愤青。马克.吐温早年失去了双亲,12岁时不得不做学徒来养活自己,到后来却是格兰特(前总统)和罗杰斯(美国最有钱的富翁)的挚交。

其实他真是倒霉透顶,挣到了钱却因为投资错误而破产,再又努力去挣回来,他的亲人一个个在他身边死去,儿女,妻子。当他不过20岁出头时,把未成年的弟弟带在身边,却因为轮船失火而丧生,虽然火与他无关,但他一生都没有从内疚中摆脱出来。他在晚年回忆大火的一个月前,曾经梦到弟弟的死,那一段写的神秘而让人泪下。

但他的作品却几乎看不到愤怒,只有带着怜悯对人性种种愚蠢,自大,短视的不断幽默而机智的调侃,他倒是对穷人,富人一视同仁,都不放过。《竞选州长》是讽刺美国政治,现在的美国处处可见;讽刺美国人对金钱的追求是《镀金时代》,《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后者是他后期的作品,带有一种严肃的黑色幽默,我想就是现在的中国。

马克.吐温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他的有些小说我任何时候都愿意拿起来读。我也觉得做人要学马克.吐温,乐观而向上,用一种悲天悯人的态度来看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幸;不要像杰克.伦敦那样愤世嫉俗,与己与人都没有好处。

这二个人在文学成就更不在一个档次,马克.吐温的后期,也就是他成名以后的作品对美国文学的影响更是深远,而杰克.伦敦40岁就自杀了,没有后期。性格决定命运看起来是不错的。

 

泥巴 发表评论于
oops, survivor
泥巴 发表评论于
《马丁.伊登》是我在十几岁的少年时读的,现在还记得那本书的头页有张杰克.伦敦的照片,很漂亮的一张,比现在通常的他的照片稍微胖一些,神情有些不屑的样子。

我很喜欢他的书,有种力,生命的向上的力,一种suvivor的原始的本能,无论讲人或者是狼,我没有你这么深刻,所以尤其在小时候,读他的书,我会觉得对我是个激励,有很正面的意义

当然骨子里又觉得跟海明威的有些相似的感觉,会有种悲沧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版主博覽群書,而且對這些世界名著都自己的獨特見解和體會,這些文學鉅著孕育了幾代年輕人的高貴品格,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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