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村有个品酒节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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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村有个品酒节

新西兰首都,惠灵顿以北有个山脉叫红松山脉(the Rimutakas)。Rimu 是毛利语,即红松(学名叫陸均松),也有华人给谐音翻译成瑞木。红松是新西兰特有的一种高耸林木,用来做家具,具有相当的硬度,漂亮的纹路,均匀的质地,细腻平滑的表面等品质特征。在西方人(库克船长他们)没有踏足新西兰这片土地的时候,这里漫山遍野都是古老的红松。可是,英国人来了之后,先是烧光山上的林木,种草养牛养羊;后又历经几代人不懈的努力,乱砍滥伐,到上个世纪末,真正意义上的原始红松林已所剩无几。政府不得不下令禁止对红松的砍伐,红松也因此身价飞涨,成了稀有木料,再也难寻。原先盖房子都用她搭架子的,如今只能在高端家具,游艇内饰中找到到其身影。唉,也因此,在我眼里,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温室效应,西方人也脱不了干系。他们应该在自我标榜,谴责别国的同时,检讨检讨其在历史上所犯下的错误。

这个红松山脉,最高峰海拔虽不足千米,但她横挡在惠灵顿以北,对山前山后整个地区的气候环境,影响不可低估。闻名世界的南极风暴,绕过新西兰南岛的库克山,贴着库克海峡咆哮的洋面,刮到惠灵顿,就象是跑到了终点。要不就一逞最后的疯狂,冲刺惠灵顿,把这个依山傍海的美丽城市蹂躏成世界风都;要不就风到山前也有路,猛一抬头,越过山尖,飘扬四散,雄风不再,雨过天晴。所以呀,当初将要移民新西兰之前,我常常看着地图纳闷儿,这个国家,南岛北岛的,好几个城市,怎么就只一个惠灵顿给圈进了南极风暴区?而现在,我每次翻山出警,都一而再,再而三地深切体会这山前山后两重天的奇妙与真实。只不过几十里地的距离,引发的却是适合人类居住与否的考量。

红松山脉对附近地区的气候影响,使得山那边的一个叫马丁的小村镇,挟葡萄美酒之名,褒扬天下。马丁村(Martinborough)得名于一个叫约翰·马丁的爱尔兰移民。马丁先生是个律师,他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惠灵顿以北,红松山脉的那一边,买下了一大片牧羊人的土地,用来建设村镇。马丁把这片地分割成大大小小六百来块宅地,在当中开辟了广场,周围建起了邮局,学校,和教堂。镇子的道路,按照大英国旗上的米字那么样来规划,由广场向外延伸。马丁还把各街道的名字,都给命名成自己周游世界曾经到访过的地名,都柏林,牛津,威尼斯,巴拿马,苏伊士,纽约,俄亥俄,那不勒斯,,,马丁村民们,单靠养羊,发展缓慢,几起几落,不死不活的,到了一九二八年才得到国家承认正式成为村镇,有了村支书。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人开始在此种植葡萄,建葡萄酒园,马丁村这才忽然兴旺发达起来。凭借马丁村优良的水土,天成的气候,猛烈的阳光,使这里出产的葡萄酒以高纯度,高品质,和芳香的口味著称。在新西兰知名的十三个酒区中,独树一帜。



一九九二年,马丁村的九家葡萄酒园率先联合起来,举办了第一届马丁村美食品酒节(the Toast Martinborough)。此后,每年,等到春暖花开阳光灿烂的这个周末,来马丁村参加品酒节的人成千上万。各家酒园都支起大蓬,请来乐队,把各样美酒都拿出来,招待轮番蜂拥而至的客人。村中心的广场,成了临时(长途)汽车中转站。品酒节的票,是一票难求,春天的票,去年春天就卖光了。一大早,就不断地有(长途)大巴士把游客拉到马丁村。每个游人都发给一个玻璃酒杯,像领带一样,挂在胸前。那酒杯便是门票。来到广场的人们,又再搭乘穿梭巴士,前去各家酒园。游客们都盛装,穿得很夏天,抹上防晒油,品酒,听歌,喝了一家又一家,一喝喝一天。

跟任何一个大型活动,什么音乐会啦,球赛啦,赛马啦,一样,每到这马丁村品酒节,心情快乐放松的,是前来参加活动的游客,而紧张得不得了的,是警察,尤其到了快要收摊儿,退场,结束的时候。要知道,散场时每个往外走的人,酒精含量都严重超标,大部分步履阑珊,跌跌撞撞,晕沉迟顿,烂醉如残次品,废品。可也有个别(男女平等,都一个鸟样儿)的易燃易爆品,动不动就想跟人打架,肉搏。更不要说那些危险品,明知自己喝高了还要开车,载人回家的牛人。警察系统正常部署在马丁村的警力,平时就只一个片儿警,还是兼管,一般不常露面儿。可今天,为了应对突发的,并且很可能会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派来增援的警员有几十个。除了本区警力,还有局属团队警,交通警,和我所在的测酒组。警车的数量,比穿梭巴士还要多,像是来参加警民联欢。

有一个小伙子,高大威猛,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快到结束了还在泡妞,看谁漂亮他就勾搭谁。跟朋友们早就走散了,还错过了自己那辆巴士。结果,他跟着别人的小姐,搭错车。还没等那巴士出马丁村呢,他已然成了众矢之的,惊弓之鸟,丧家之犬。原来,领他上车的那漂亮小妞,人家自己的男朋友(走散了,在巴士这儿等她呢)比那小伙还要壮实,跟头牛似的。这会儿绝饶不了这个对自己的女人动手动脚,想上自己女人的人。再说了,当着同车一块儿来的朋友,面子上也挂不住。可没想到他一出手,这半个巴士的游客都奋勇当先,助他一臂(有的是一脚)之力,顷刻之间把这位帅哥给秒杀了。司机见状赶紧给开门,帅哥被打得抱头鼠窜,后面一群人争相追赶。此时,我开着警车巡逻,正好就在50米之远,被路边行人招手叫停。

我和我的搭档,好不容易才把人群拢回到巴士跟前,却怎么也找不到引起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司机协助我们,挨个儿指认。大家如得胜班师,又纷纷坐回到自己的座位,开车走人。我们回过头来才发现,被巴士司机最后拦下来的一男一女,本来也不是想混上这辆巴士,而是来报警的。原来,刚才从巴士上逃窜掉的那个家伙,不知是躲避追打,还是躲避前来的警察,蹭地一下钻进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里。正在车中亲吻的那一男一女,被这个浑身是血的不速之客吓坏了,慌忙来找警察。

一听说那家伙企图劫持车辆,我赶忙追过去,却看见他从车里钻出来,站在路边等我,跟我点头示意。我明白了,他是在躲那辆巴士,不是躲警察。但见他眼睛被打肿了,脸上有血,手上有血,胸前也有血。那挂在胸前的酒杯,连同贴身的背心儿一起,在先前的厮打中,早被从他身上给扯掉了。

当我正要跟他打招呼的时候,却看见离他不远的地方,另一对小两口儿在大声争吵。像是有意要吸引警察的注意力似的,见我走向他们,便越是提高嗓门儿,还互相推搡拍打起来。丢下光膀子的小伙,我上前去,把这小两口儿拉开,问是怎么回事儿?听起来是两人之间发生了不愉快,那女孩儿这会儿叫那男的跟她回去,上车回家,可那男的偏不乐意,毅然决然要跟她就此一刀两断。你别再缠着我,我们俩,结束了(It's over!)。那男的冲她说。我只好劝那女孩儿先回去,这会儿你倆都喝高了,神智不清,没法正常交流。她眼里流着眼泪,眼看着那火冒三丈的男孩儿竖起大拇指,边走边拦车,背离她而去。女孩儿无限委屈又依依不舍的样子,被我生生给推开了。

处理好了这小两口儿,我又回去。那光着膀子小伙,一边抹去胸前的血迹,还站在原地等我呢。我要了他的姓名地址,向他了解了先前巴士上打斗是怎么一回事儿,他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到了,他问我,能不能搭警察个顺风车,回家。他现在是没钱没衣没熟人,连手机也丢了。正在这时,走过来一位黑衣女子,向我打听刚才跟女朋友吵架的那男孩,有没有见到他上了别人的车?原来,她是开车来接这小两口儿的,没想到他俩吵分手了,这会儿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一听这个,那光膀子小伙就主动自我介绍,想跟她的车回去。黑衣女子一看,这位帅哥,高大威猛,而且,像是英勇搏斗过,便起了怜悯心也不爱慕之心,领着他走了。如此,我才结束了一档子忙乱,又接着赶去下一个,,,

晚上,我们收队之前,同事们都有精彩的故事互相交流,尤其当讲到那些东倒西歪,半裸半露的醉态美女,一个个更是眉飞色舞,吐沫横飞。而我,在杂乱的一天下来后,眼里老是闪着那女孩儿无限委屈又依依不舍的那个镜头。心想,那黑衣女子,定是她叫来找我,最后努力一下,看看能否使自己的男朋友回心转意。内心隐约地,我觉得自己很有棒打鸳鸯之嫌。当时如果时间允许,是否能让他俩冷静下来,言归于好,,,别人还都津津有味地聊着,我和搭档上车先走了。

从马丁村回惠灵顿的路上,夜色之中,没走多远,我忽然看见路边一个晃动的身影。果然是那个男孩,他走了十几里地,已经举步艰难。我赶紧招呼他上车,没有路灯,在百公里时速的乡村公路上这么走,很不安全。上车后我问他,现在感觉如何,他说,比先前清醒多了。他说他知道自己不该发那么大的火,却不记得究竟为什么会跟女朋友如此大吵大闹。他们俩是加拿大人,在温哥华的时候两个人就认识,这次结伴儿旅行,还确立了恋人关系。准备游完新西兰还要一起去游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和越南。他还说,他很爱她,都是因为酒喝多了,才整这么一出。我马上告诉他,回去好好先向女朋友道个歉,她一定也很爱你,你走了之后,她还让黑衣女子来找过你。

我们把男孩直接送他们的住处楼下,才回警局,这心理,比原先踏实多了。

老警阿猪
十三年十一月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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