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乏人乏术的问题比较复杂,大体说有两方面,一是中医本身的学术继承问题,二是疗效标准问题。过去认为治好了的标准是病人症状没了。现在有西医的理化指标在那里比着,症状没了未必是治愈。这就显得疗效没过去那么神了。另外,大家都知道有些病不治可愈,也知道还有心理安慰剂效应,这都让人觉得中医整体疗效下降了。
而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医自己不懂中医”,中医教学把中医弄得走样了。这就是我下面要说的。
-----------------
还中医之本来面目
记得刚毕业不久,我去成都参加学术会议,饭桌上有几位中年中医议论是否科班出身的中医师在疗效上不如师父带出来的“江湖”郎中。其中一位所言记忆尤深:我们科班生可能在某一特定的疾病上疗效不如师徒生,如果那个病正是他的强项。但若作双盲对照,我敢说以我目前的水平,随意拉一百个杂病人看, 平均疗效一定比师徒生高。我们科班生的水平本应如此。我们的知识较全面,各科目实习多而正规。我们应该继承和代表中医的平均水平。你看西医院校的合格毕业生,在毕业时可以自信地认为自己学到了现代医学的现有知识,尽管临床经验还不多,但他们的医疗水平至少达到当时的平均水准。我在刚毕业时就没这个自信。你们呢?(大家摇头)。如果我们达不到,那一定是我们的教学出了问题。为什么我们的老师不能让我们立即继承中医已有知识的平均水平?!
他的话很有启发。我的思考是:中医教学有把中医神秘化的倾向,使得很多本来明确的东西反而模糊了,导致很多东西我们未能立即明确继承下来。例如,中药学课本的第一味药:麻黄。我当年在临床课期间复习中药,问同学麻黄的作用是什么,一位答曰:宣肺解表。改日问另一位,答:发汗、平喘、利尿。前一位在实习时给一咳嗽 “肺气不宣”型开麻黄,被老师划掉。不解。老师说,麻黄止喘不止咳,你这叫“有方无药”。更惑。“肺气不宣”啊?!老师说, 换杏仁吧。很明显,麻黄的作用是发汗、平喘、利尿,很明确实在,而“宣肺解表”是对其作用的理论解释,虚玄神秘。脑子里只有“宣肺解表”而没有“发汗、平喘、利尿”的同学,意味着没有真正继承到古人已经明确了的关于麻黄的药效知识。 中医药理是对特定药效的解释,并不能作普遍化的推理而当定律来用。我们的教学却过多地渲染了虚玄空泛理论,使确实效验反被淡化了。中医界很多人似乎不懂“要把现象与对现象的解释区别开来”的基本科学原则。
中药效验的空泛化是伴随着中医理论的神秘化而来的,具体讲主要是辨证论治的神秘化,或“证”的神秘化(虽然诸如脉学也有神秘化的问题,但不影响大局)。
“证”的神秘化发生在中医院校的教学过程中。“证”在教科书中被定义得非常宽泛而神秘。尽管有些前辈老中医在反对神秘化,但被边缘化了。记得在校时曾读秦伯未《谦斋医学讲稿》,其中一篇是他在东直门医院给临床课学生讲的。他明确纠偏说 : “中医所用的 ‘證’、 ‘证’ 和 ‘症’,实际上是一个字和一个意义, 正写应作 ‘證’, 简写可作‘证’ ,也能俗写作 ‘症’。有认为证指症候,症指 症状,把它们区别起来是没有根据的,而且在探讨文献时会发生错觉。至于证的字义,在医学上只是代表临床表现,一般对单独的证称为症状,由几个证状综合成一个病证时称为证候”。可见,辨证论治就是辨临床表现论治,即辨症候论治。古人并不认为存在特殊神秘的“证”。辨症候论治,是针对辨病而言的细化,其重点在论治上,而不是有什么神秘的特殊的“证”要去捉摸。后来印会河老师更明确说辨证论治的重点在“抓主症”治疗。有传他批评中医学院办成了文学院、史学院、神学院。 学到临床课时我彻底理解二位前辈的坦直。翻开中医内科学,明明白白首先是辨病,然后辩证论治。当然,中医病名有的是独一无二的病,但不少是四诊所采集的信息量不足以辨识的两个以上疾病共有的症候或主症主诉,因而归类为同一 “病”(如中医病名“头痛”,“胃脘痛”等)。但随着病程发展必然渐渐出现不同症候而可以辨别开来的病状,从而出现“同病异证”须给予不同治疗方药。 可见,辨证主要是症候学诊断 。辨证论治的正解是“有是证用是方”,即对症候调节。当然,事情不是如此简单 ,但这是大前提。
在此前提下,进而以现代眼光系统考察辨证论治所辨出的“证”,不外以下5类:
1. 单纯对症状的辨识:如中医病名“心悸”中的“心虚胆怯” 证型 (见中医内科学),治疗为“安神定志”,这与简单的对症治疗无异。
2. 对某些疾病阶段性特征的辨识:如温病的卫气营血证是急性感染性疾病阶段性特征。
3. 对不同疾病共有的某些“病理过程”(现代医学概念)的辨识:如热毒证相当于“炎症”病理过程,“脱证”无异于“休克”病理过程。
4. 辨病或病因(现代医学概念)的扭曲反映:如中医病名“呕吐”、“胃脘痛”、“腹痛”和“泄泻”,四种病皆有“饮食停滞”型这个“证”。这明显是对急性消化道紊乱(或感染)这一病或病因的辨识。
5. 对体质的辨识:多种疾病中均有可能出现的阴虚证、阳虚证、气血虚证、血瘀证、痰湿证等当代中医最为重视的证型,实则是病理性体质类型。
很明显,这里前4类中包含了对特异疾病 、病理过程、病程阶段等极具洞察力但却常被扭曲的认识,有些所谓的辩证论治甚至是单纯的对症状治疗,这些已失去神秘感, 都可与现代医学知识对应。相信多数学过现代医学的中医科班生在临床过程中都心中有数地给予现代医学诊断,甚至医院要求给予双重诊断。只有最后一类证候类型无法在目前的现代医学体系中找到确切对应知识。这是唯一的“神秘点”,也是最需要给予充分理解的方面。
中医的体质类别与近代医学一度关注过的生理性体质类型(如高矮胖瘦)不同。中医发现 的是病理性体质现象,是与疾病的发生发展相关的可调性体质现象。相对具体疾病而言,体质如同一画面的“背景”底色,疾病是特殊“花样”图案,两者相互影响。调节体质“背景”,有助于疾病“前景”的治疗,有时甚至成为关键。例如:慢性肠炎抗菌素无效而见气血虚体质者,“补气血”而调节体质更有效。再如: 缺碘性甲状腺肿大,补碘为主,但辅以调节体质而增强病人吸收利用碘的机能可提高疗效。不是所有疾病的治疗都需要体质调节,如蛔虫病,久而见气血虚体质者,“补气血”显然不会比“杀虫”有效。
为给对病因治疗和对体质治疗的把握确立一临床应用原则,我曾提出(1987)“体质治疗度”的概念:“体质治疗度”定义为理想的体制调节对某一疾病之疗效的贡献度,其标度在0~1区间取值。如上三例,慢性肠炎气血虚体质者,“体质治疗度”或可定为 “0.8”,表明调体质的重要性大于对病因治疗(抗菌)。缺碘性甲状腺肿,“体质治疗度” 或定为 “0.2”,表明对体质治疗的重要性小于补碘。而蛔虫病的“体质治疗度”明显为“0”。如此这般,对每一疾病的“体质治疗度”予以确定,作为把握治疗方案的大原则 (这个概念被体质学大家匡调元教授称为近年体质研究三大进展之一。见匡的专著)。
以这一新的眼光审视中药的治疗作用,不难明白,形形色色的中药作用,不外三大类(首次提出这个分类也是匡调元,虽然我是独立思考到的):1)对症状治疗药 ,(消除症状或纠正病理过程)如柴胡退热,芒硝通便,元胡止痛。2)对病治疗(针对病因),如黄连抑菌,青蒿抗疟。3)调节体质,如人参调气血虚体质。当然,单味草药成分复杂,许多药兼有以上两种或三种作用。如大黄兼有通便(对症状)与清热毒(抑菌,对病因)作用。中医临床复方的效验是这三者的总和。有经验的中医师临症处方正是善于权衡此三者。通常对特异性疾病总以对因药为主,如急性痢疾,无论体质如何,总是首选白头翁、黄连。对慢性病以体质调节为主或与对因药并用。而对症治疗一般作为配合,除非出现强烈急剧病理过程,如剧痛、高热、失血、休克,则以对症治疗为主,止痛、退热、止血、固脱等抢救生命为先。在中医处方“君、臣、佐”位置上变换的就是这三大因素。因而将中药分为这样三大类应用,恰恰是还中医之本来面目。
在此大框架下,再重新扫瞄中医界的一些困惑和争议,是否有忽然开朗之感?!是否可解决开头所说学生立即继承中医学现有知识而达到平均以上的医疗水平?!如前举麻黄例,古人记载的作用“发汗、平喘、利尿”,都是对症治疗,麻黄的现有知识表明它就是一味对症药。当然,不排除任何人在理论启发下或别的途径(如试验分析)进而发现其他效用,但那是新发现,不是已有知识。诚如是,则中药学需重新编写 (按以上三大类)!
进而,这个大框架可以整合中西医理念的对立。既往中西医理念的对立其实是一种误解,是相互未深入了解和理解对方的抬杠。“体质治疗度”概念是个有用的综合,在此框架下,临床对病的诊断可以全面采用现代医学概念,而对体质诊断采用中医的发现 (“前景”医学与“背景”医学互补)。治疗则可以中西医结合:对因、对症药的选用,是中药还是西药或二者并用,就不再是两个系统,而是同类药的选择 (对比作用特点、效价、副作用后)。对中医诊断的体质类型,据“体质治疗度”的取值而定是否予以处方。这里不存在中西医在理论上的冲突,因而“两家” (无论在一个懂两套知识的医生心中,还是两类医生间)可充分相互利用对方的知识和治疗手段,提高疗效 。同时为进一步更明确地总结经验、提高疗效、开发新药的研究开辟了道路。现代分子遗传学正在揭示许多“体质”病理现象之谜,中医的体质治疗理念和所发现的体质类型,需进而在临床确验后进行分子病理学研究,为探索更有效的调节手段提供基础。
记得我们入学之初,有个“中西医结合,创造新医药学”的口号式梦想, “体质治疗度”的整合,是否有点梦想成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