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表彰民选市长

华盛顿DC发生过市长葛雷因参与非法集会并阻碍交通被警察带走了,我等闻讯不免吃惊。市长竟然率众上街闹事、警察轻易就把他抓了?!要是在中国……,然而,这就是美国。
 
葛雷抗议的是共和党的预算案,一旦通过,其辖区的一些事情将无钱去办。但是,美国的事情与中国不一样,没法在“线上”找人缓颊,也不能推委说上边不拨款了,堕胎补助发不下来、防控艾滋病经费不够之类的事,不是我的责任。作为民选市长,他就得像民众一样:上街呐喊,以尽其责。抓他是救他、表彰他,是他对选民最好的交待。不像北京市长,为中央任命,对得起上边就行了。
 
在中国,官员不像美国那么平凡,动一下一市之长得费点周折。比如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原来的彭真,毛泽东那么大的权威,要打倒他也绕了点弯子,罗织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的罪名;后来的陈希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到了相当的程度,才判刑入监。平日里,这样的人在市里代表的是中央,替中央在北京办事,而不是为北京市民的利益,向中央请愿陈情、呼吁抗争。总体上看,还是中国的官好当。
 
都说制度是跟着国情来的;国情变化的时候,制度应该有所调整啊。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社会状况地覆天翻,但是“干部制度”变化不大。所以,为民请命的官员寥若晨星-----为此而犯上、被抓的,大概一个也不曾有过吧?据说,村长里开始有站在农民一边与上级办交涉的了,因为村官是选出来的。如果此风蔓延,自下而上,村落而乡镇、而县市、而省直辖市……,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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