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户籍制度变迁50年
作者:陶卫华 杜娟
原载《小康》2008年第2期
(http://suxin.taoshumi.com/paper/sociology/006/9794.html)
这是一个人口大国从失去迁移自由到重获迁徙自由的漫长而缓慢的制度变迁史。
农民,是这一历史中的沉重名词。
如何使他们享以国民待遇,成为改革30年后政府制度探索的核心点。
半个世纪前,我国通过户籍等一系列制度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城乡之间形成壁垒森严的界限。多年来顽固的户籍政策虽未完全把农民挡在城市之外,但是城市、农村两种人的待遇差别和相关制度安排,还是大大消解了这一群体完全进城扎根的可能性。中国以农村供养城市的模式高速完成了工业化,代价是城乡间越拉越大的发展鸿沟。显然,这一过程伴随着巨大的制度不公和成千上万个体利益的被掠夺。
而今,世界上未曾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在面对全球最大迁徙潮的同时,又面对如此重大的消弭城乡、区域差别的历史任务。
一切,可以从看似单纯的户口政策的变革上,找到线索。
“大户籍改革”,历史契机也许就在眼前。
历史篇:中国户籍制度变迁50年
历史地看,户籍制度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在追求“迁徙自由”的梦想之路上,我们要走的路显然很长。
全球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中国至今属于其中之一。
衍生于计划经济年代的户籍制度从严格控制到半放开历经了漫漫50年,现在仍处于有待彻底改革的相持阶段。
中国户籍制度背后承载的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所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整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政府的许多部门都围绕这一制度行使职能。彻底的改革,绝非改掉一纸户口所能解决。
城乡二元户籍制之源
1958年,被视为中国人口管理制度的一个分水岭。
这一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配套制度,为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详细的制度安排。在此前的1954年,其实中国公民的迁移自由已经从宪法中被取消。
从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开始,中国人步入了一个漫长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这一体制的形成,很多人把其归结为计划经济使然,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则认为这更多是当时的经济危机造成的。
他在《我们是怎样失去迁徙自由的》一文中提到,在1952——1957年中国一五计划时期,大约有2000多万农民工已经自由流动进入城市。但从1959年开始到1960年,大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又从城里迁出2000万人。
这一变化源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建国后中国政府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一五”时期所建立的基本是军重工业为主的国家工业体系,重工业有一种内生的“资本排斥劳动”的机制,这一方式起初并未对农村劳动力完全封闭,期间部分农民工流动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
不过情况到了1956年发生变化。中国工业此时刚刚起步,由于中苏交恶,苏联停止了对中国工业化的后续投资。苏联停止援助后,政府财政赤字大规模增加,基本丧失了扩大再生产能力,没有新增扩大再生产就没有新增就业,所以1959年政府不得不把进城的人向外迁移。
斯大林说过,要实现工业化,必须牺牲农民的利益。这一观点可以充分解释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模式的工业化路径。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政府在公社一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机构,以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且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农业成为重工业所需资本的积累来源。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分析,对比西方国家先发展轻工业、积累了大量资金再逐渐投资到重工业的发展模式,当时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客观使得轻工业没有为重工业提供积累的机会”,只能通过“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让他动弹不得,永远种粮食这种方式来实现资金积累”,从而演变为一场对农民的“掠夺”。
这一背景下,户籍制度一诞生就带有浓重的命令经济色彩,并为之确立了一套完善的具体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从此在中国根深蒂固。
1964年,国务院转批公安部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基本要点时提出两个“严加限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1977年,国务院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此后公安部具体规定了“农转非”的内部控制指标,即每年从农村迁入市镇的“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现有非农业人口的1.5‰。
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上个世纪整个60、70年代自动流动的人口几乎没有。城市生活柴米油盐都是凭户口凭票证供应,没有票证,意味着无法生存。
户口成为了利益载体
在长达50年的时间里,户籍政策构筑了“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在实际利益上的不平等。两种户口成为差别化分配各种利益的最直接标签。
非农业户口在各项待遇上明显优于农业户口。在改革前近30年的国家工业化初期阶段,城市人口享受到了从出生到死亡的各种保障制度,这些保障靠国家财政补贴维护。据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保守估计,城镇每安排一个人的就业和生活需花费3至4万元,2亿多人就需要6万多亿元……
然而,占人口80%、只能提供积累不能分享工业化收益的农民一直与这种制度无缘,土地成为他们唯一的保障。
两类户口在一定程度上衍生出具有不同等级的社会身份。1961年之后,要成为国营企业工人一般首先要有城市户口。在整个社会,干部、工人、农民之间的阶级分野非常分明。
户口制度的辐射力量是惊人的。人们很快发现,其背后逐渐附加了从社会保障到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几乎所有公民权益的城乡化差异。城乡之间建立起一种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上的全方位不平等,由此也衍生了长期二元社会结构下城市市民的“一等公民”与农业人口的“二等公民”的社会地位。去掉“农”字标签,获得与城市公民平等的社会身份,成为几代农民百折不挠、掺杂无数辛酸血泪的奋斗史。
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农转非”控制指标有所调整,一些地方开始规定农民交纳一定数额费用就可成为当地有效市民。城镇非农业户口商品化的“星星之火”由此点燃,并以燎原之势蔓延至全国。
户口交易,成为30年户籍改革变迁中的独特现象。据有关报道,到1994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7个省共300多万人购买了城市户口,此项收入高达250亿元,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登记在案的以及黑箱操作的部分。这个数字,充分表明了户口负载的各种利益分配的真实含金量。
农民工潮:绕不过去的中国特色
改革开放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产品短缺问题,同时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大量涌现及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需要劳动力的流动,政府才开始放松对人口迁移的控制。
1984年,户籍坚冰出现首道裂缝:是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常住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吃议价粮,办理《自理口粮户口簿》和《加价粮油供应证》。这无疑是一个里程碑,给了部分人以“迁徙自由”,农民由此获得了在城市合法生存的权利。
随后,商品粮分配制度实现改革,农民进入城市少了“自带口粮”障碍,事实上形成了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的打工热潮。这一人口迁移的趋势有着客观现实的推动:长期以来农村人多地少和农业收益低的状况使得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达到三分之二左右,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而且大部分人向大、中城市转移。
农民流动的事实,一度推动了1993年开始的户口制度思想的重大改变,当时政府在政策讨论中曾经提出过不再进行身份限制。1994年公安部的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草稿基本精神就是改变管理原则,按照职业和居住地来建立户籍管理制度。
然而,1994年以后的宏观环境变化阻挡了这一改革的进程。本来已经起草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暂时搁置,这一搁置就到了2002年,期间户籍政策一直未有实质性松动。
所以,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里,尽管城市发展市场经济的相当动力来自于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其中农民工潮是绕不过去的中国特色,这一数字到现在达到了2亿,占到总人口的15%,然而这一流动是以无数外来务工人员“两栖身份”的委曲求全为代价的。
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在城市可以“立业”,但无法“安家”,城市不给他们“户口”,意味着没有城市居民的身份,也就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可以获得的一切福利待遇。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保障制度、人事制度、医疗制度对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双重标准,使得农民工只能游离于体制之外。户籍政策成为这一系列制度不公的核心载体。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在《中国农民工调查》中指出:“农民工之所以能够在城市中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从事经济活动,正在于他们的这种两栖身份。如果中国没有户籍制度,农民工就会希望拥有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方式、一样的收入、一样的劳动条件,但我现在觉得我是农民,我的家在农村,我到你这里来就是为了挣点儿钱而已,只要收入我认为可以,我就干了,这就是中国很低的劳动成本之所以能够存在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理性地看,这一绝对不能称之为公平的制度,客观上帮助中国以低成本换取了农村劳动者的全部剩余,用不到30年的时间高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和工业化,同时也使城市、农村置身于一种相对固定、平稳的社会环境之中。
然而负面效应同样明显,城市对农民工经济制度上的接纳和社会制度上的不接纳这一矛盾导致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最大不公。胡星斗教授尖锐地指出:改革开放至今,城乡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户籍制度基本上没有进行过像样的改革。
“市场经济制度天然要求迁徙自由,中国的户籍制度还是在通过人口登记区分不同的权利:你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是在这个城市还是在那个城市,由此就享有不同的权利。我们还没有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口管理制度。”
他提出,要改变这种人口制度,在进行“狭义”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广义”的户籍制度改革或者说“大户籍制度”改革,即户口登记改革与教育、医疗等“附加功能”的改革应当同时并进,进行平等权利的制度变革。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户籍改革还只是刚刚起步。虽说“狭义”的户籍改革在2002以后一些省市就有了实质性举动,但中央层面上的制度推进尚不明晰;而广义上的“大户籍制度”改革,从“十七大”以来已然成为政府最重要、也最艰巨的命题之一。
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
“我不是在挑战户籍制度,相反,我是在维护法律的户籍制度,”在北京工作已有四年多的安徽籍律师程海一再强调。“与户籍制度较真”让程海出了名。此前他要求根据他长期定居北京的事实将户口迁往北京。但由于没有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迁证”,遭到拒绝。于是,他先后将北京、安徽两地的公安部门告上法庭,但遭驳回;此后又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清理户籍管理相关文件。日前程海又通过电邮建议北京市政府,将540万外地户口北京常住居民的北京户籍问题,列为2008年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中。
事实上,自中国城乡收入差别不断拉大、城乡矛盾显现以来,质疑现行户籍制度的声音就不绝于耳,调研、方案、路线图一再出现,小范围改革试点也未曾中断。然而全面的改革方案仍付之阙如。
户改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压力之下,近年来户口问题的各种解决方案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
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宣布,我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除此之外,我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落户的条件限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新一轮户改的共同点
2007年6月6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到访重庆。此起彼伏的高楼和纵横交错的立交桥让她困惑:“重庆还有农民吗?”时任重庆市委书记汪洋的回答是:其实重庆大部分老百姓都是农民。
“‘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是重庆直辖之后就已经具备的特点。重庆具备省级行政架构,并不是单纯的城市经济体。重庆的城乡差距尤其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重庆市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许玉明接受《小康》采访时指出,“统筹城乡”的改革就是向困扰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宣战,户籍问题便是统筹城乡中的重要一项。
作为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先行示范区,九龙坡区在2007年年初探索制定了《城乡统筹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以解决农民变市民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该区规定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个方面,变市民的农民享受与当地“城里人”一样的待遇。有的区县甚至出台了农民变市民的奖励办法。
据了解,重庆将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重庆市居民户口”,不再区分农村人城市人。“这一改革将在试点基础上于2012年前全面推开,并尽快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制度。”
如今在我国许多地方展开的新一轮户籍改革,都与重庆有一个共同点,便是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通过全面推进改革,打破原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省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于2005年11月报请省政府审定。这次改革意见中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城乡户籍登记管理一体化;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则明确提出,河南省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在全省推行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将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武汉城市圈也表示九城市户籍改革有望先行先试:持通用户口本,武汉城市圈九城市居民可自由流动,并形成以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准入和迁移条件在放宽
山东省规定,凡属该省引进的人才,发给《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重庆市则在暂住人口中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取代原有的暂住证。
2007年12月,浙江省也开始在部分外来人口较多地区试点居住证制度。此次改革打破了原有的户籍属地管理框架,把居住证分为三个等级,类别上分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两种,而居住证又分为普通人员类和专业人员类。按照外来人员的条件,分别对应不同的就业、住房和子女入学等社会福利。这种被当地官员称为“绕过户口来设计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制度的改革”,受到公众尤其是外来人口的关注。
在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户籍改革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如取消了“农转非”计划限制,实行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下的准入制度;前来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不受时间长短、投资数额、纳税数额的限制即可迁入;取消了夫妻投靠在居住时间上的限制,取消了父母投靠子女对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取消了子女投靠父母对子女年龄的限制;增加了投资投劳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入户的内容。
作为外来人口大省的广东省也在筹建不同城市的准入制度,以准入条件取代各类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如广州市在2003年以来先后推出了多项政策,改革了“农转非”和人口增长调控管理办法,取消了“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将夫妻投靠的年限由10年放宽至5年,并明确了以准入条件取代按计划指标审核落户的办法。
深圳市也相继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出台了多份配套文件,全部取消了“农业”户口性质,新增投资纳税入户政策,并将夫妻投靠的年限放宽至2年。
改革仍需改坚
改革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效果却似乎不尽如人意。即便是前文中提到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并没能很好地解决原来的城市户口居民和农村户口居民的平等问题。有的地区,甚至在大刀阔斧地“改革”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又不得不退回到原来的政策上来。
河南省郑州市在2003年宣布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户口时,郑州市也因其改革力度被媒体形容为中国户籍改革的“先行者”,但在2004年后郑州的“户籍新政”被紧急“叫停”,理由是:人口的迅速增加致使城市交通拥挤,教育资源急剧紧张,社会保障部门压力增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增加,城市治安压力加大,人口增加后患病人员增加将给医疗行业带来压力等等。
许多地方,农民有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居民户口”后却发现,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仍旧不少,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有了进城的“门票”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宁夏固原市许多农转非的群众就由于长年未能享受城市待遇,反而失去了退耕还林、两免一补等农村优惠措施,纷纷要求非转农,在户口上呈现返乡潮。
城里人也有怨言:户口一放开,庞大的农民涌进城,城市就要变成“闹市”,不得安宁了。况且大家如果完全平等,不是来分我们的“蛋糕”吗?
当规定与要求,最终变得不那么匹配时,不禁让人对这新一轮“户改”的意义有了疑虑,有人甚至评论其“象征意义”多于实质内容。
在各种关于户籍制度的讨论声中,更多的是支持渐进式的改革:经济因素和中心城市的承受能力成为重点考虑的因素。接受《小康》采访的多位人士认为,全面推进户籍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城乡户口性质统一问题,让户口回归本位。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不破除各种壁垒,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全面稳步推进。
不过在程海看来,郑州户改只是暴露了被长期掩盖的各地对非本地户口人(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上不公平对待的问题。其实质是各地以常住户口为借口,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应由对应的法律去调整,与户口无关,户口也无法解决这些不公平的问题。
对于户籍制度,前进还是退步,恐怕还将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程海对于自己的诉讼倒是充满信心,“我会一直告下去,直到法律正确实施,相信我一定会胜诉的。”程海肯定地对《小康》表示,“如果大家都来关注、参与,明年或许就会出现根本性的改变。”
试点篇:成都“户改”第四年
如果联想起2003年郑州市“门户大开”的户籍政策,成都的“城乡居民一元化”户籍改革显然要温和许多。不同的后果是,郑州户改在2006年终因城市不堪重负而紧急叫停,而成都的户改至今仍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一步步深入推进中。如果将后者的户籍改革试验纳入到整个统筹城乡改革的大背景下来考虑,也许意义更加广泛。
2007年6月,成都获批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其实,这座城市的探索走得更早一些。早在3年前,成都户籍改革新政的成形出台,就来自于市委“统筹城乡”发展的配套改革战略。当年,成都推倒城乡户籍壁垒阻碍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枷锁,在全市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称为“成都市居民”。
这一户籍管理制度上的最大突破处在于,成都市农民可通过城市租房获得成都市户口。这意味着,对于所有当地农民来说,想要取得一纸成都城市户口,已经不再是什么难题。其后,这一改革举措被其他很多城市所效仿。
现在,到了户籍新政实施的第四个年头,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梁其洲透露,成都正在酝酿的新思路是,如何把这一政策辐射扩大到全体外来农民工,把他们也纳入到整个成都的城乡一体化战略中来。
成都农民的进城之路
张有琼在她四十多平米的新房里敲敲打打。
新年即将来临,和成都大观村其他村民们一样,她一直在忙碌着青龙小区住房的简单装修。
这是一个模样和普通经济适用房无异的“农转居”小区。小区建在大观村原有土地之上,现在这里是成都的三环立交桥边。3年前,张有琼被政府征走了7分耕地和100多平米宅基地。按照人均35平方米的房屋置换政策,她家3口人换到了两套这样的一居室住房。
看起来,张有琼和所有城市近郊的被征地农民没什么区别。但是,她的身份其实发生了实质性变化。除了户口登记簿上由原来的“农业户口”统一更换为“成都市居民”户口,更根本的改变是,她已经可以享受到和城市人同等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一待遇不会因其职业栏上注明的“被征地农民”而有所差别。当然,在其他一系列配套制度上,差距也在一点点缩小。
目前,成都已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此外,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得逐步与城市社保制度接轨。成都市规定,被征地农民都可以办养老保险,政府给予20%左右的补贴。男性到60岁、女性50岁,就可以每月领到近300元的养老金。
这样的政策极大鼓励了农民融入城市的热情。不过,其中面临的问题也应之而来。张有琼认为“政府政策是好,只是压力确实也有点大”。现在她尚处于无业状态,而丈夫做环卫工人的每月收入580元中,就要拿出400多元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她感叹:“未满40岁的村民要买社保的年限更多,买10年,如果再没工作好恼火啊!”
对此,成都市政府的应对之策是定期搞各种免费就业培训,以充分保证农转居居民的就业。就业率相对较好的“农转居”试点培风小区居民除了工作收入,多数还能拥有房屋出租、土地流转收益和村集体资产的分红,去年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农转居居民都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其中的政策因素如能否从被征用的土地中获得租赁、入股等土地流转收益是影响其收入的关键性因素。
三圣乡土地流转模式
“现在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一点障碍没有,但城市户口要转农村户口却很困难了。这是为了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增加农村的收益。”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在接待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三圣乡模式正是成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充分受益的成功样板。4年前,三圣乡还被成都人称为“外八乡”,这个称呼就像上海人说的“下只角”。但是现在它却成了城里人十分羡慕的香饽饽。
4年间,这里的农民不仅完成了从传统农民到土地经营者的身份转变,更因其政策优惠而成为从土地流转中获得资产收益的典型代表。
在成都市打造的所有“统筹城乡综合经济改革试点镇、乡”序列里,三圣乡是离成都最近的一个:只有7公里,曾经是传统农业人多地少、无产业特色的贫困地带。现在,这个贫困乡有了一个国家4A级景区的魅力名字:“五朵金花”。
三圣乡幸福村村民熊祥金曾经是骑车进城卖菜的菜农,现在的身份是幸福梅林“梅王阁”农家小院的个体经营者。正值梅花旺季,他的小院每天可以接待400人的“农家乐”游客,一年的经营收入就能达到6万元。
不过,幸福村村民像他这样自己经营农家乐项目的并不多。这个村的近50家“农家乐”90%以上由农民出租给外来公司经营,村民获得土地出租收益的同时,可以外出打工挣钱。
“我们是带土地的居民。”这是熊祥金对自己身份的新定位。和城里人不同的是,他们在拥有工资、经营收入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土地租赁、入股的财产性收益。
他指了指远处古色的“风景独好”农家小院,“这个院子就是由我们幸福村村委会利用村集体土地修建后转租给外来商家经营的,村里全体村民通过入股方式来获得租金收入。”
这些细节展现了三圣乡通过土地流转以争取最大效益的发展思路。三圣乡政府的具体做法是:对农地土地出让权的转让协议规定时间不等,并设上限(国家规定为30年)。使用年限满期以后,原则上政府对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农民自愿流转给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方再次流转。农民流转了土地,但是土地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农民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折算入股,每五年递增10%.可以通过分红来取得回报。
从农民到产业工人
成都的户改模式并未造成中心城区人口过度集中,归功于其政策引导。
按照成都市政府的战略,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城中村或近郊农村,有地利之便,“农转居”阻力不大。对于远郊乡镇的“农转居”农民,如何保障其应当享有的权益?
成都进行了一种大胆尝试:通过土地整理,推动农村院落拆并和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适度、自愿集中。
蒲江县距成都城区68公里,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两年多前,复兴乡1500多户农民拆迁搬进集中居住小区。通过土地流转,他们把腾出的万余亩土地租给农业产业公司,农民直接变成产业工人,实行“股权+红利+工资”的收入分配方式。目前该乡猕猴桃生产基地投资已达1.2亿美元。
实现远郊落后地区农业人口转移的另一种途径是建工业园区。大邑县距离成都市区45公里,规划了一个占地3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引进了青岛双星等一批著名企业,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工作和社保问题。
据统计,成都市规划建设600个农村新型社区。截至2006年底,已经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67个,入住农民14.7万人。
成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2.66∶1缩小到2006年的2.61∶1.从2003年到2006年,成都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就业,年均增加10.53万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摇身一变成为“农业工人”。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国安在“中国统筹城乡论坛”上对成都市的土地规模经营思路给予肯定,他认为城乡统筹发展商的引入推动了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促进了成都探索土地流转的经营机制,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模式,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换“社保”:有待争论的经验
为了形成土地的规模集中,成都户改的一个核心要点是鼓励农民放弃土地,向城区集中。四川省社科院学术顾问、著名经济学家林凌把这一战略概括为“三保障、两放弃”。
“三保障是前提,农民进城必须保障他的就业、廉租房,保障他的家属进城,保障他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两放弃是条件,农民放弃他的农村宅基地、农村承包地。”
在实际操作中,这形成了成都市“土地换社保”的户改模式。
应该说,这一户改模式出台时还是考虑到了失地农民的利益。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科民警纪丽告诉记者:“‘农转居’后,农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补偿权、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等不发生变化。农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从积极意义上看,在城乡差别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土地换社保”虽然可以说是权宜之计,但毕竟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民积极进城,另一方面在保护农村耕地的情况下,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合理流转,帮助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财产性收入。
不过,这一模式也得到不少专家的质疑。温铁军教授接受《小康》采访时指出,“土地换社保”操作不好,很有可能变成另一场以“城市化”命名、对农民进一步剥夺的方式;同时社保以土地为条件,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另一种差别待遇。
温铁军对此有着尖锐批评:“真想城乡统筹,应该先做到给农民以起码的国民待遇,在公共品上给农民以公平的待遇。我们现在的政策只是向正常国家的正常国民待遇上靠近。这么大的财政,还让人没有医保、没有社保,没有养老,还扭扭捏捏,一次一次往前挪,凭什么?农民这么多年没社保,现在还让他们用土地换。做了这么多年贡献了,穷了这么多年,连起码的保障都不给人家,正常吗?”
温铁军认为,中国农村的贫困客观源于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三要素的流失。城乡统筹的真正着力点还在于促进三要素回流,同时政府在公共开支的公平性上做到城乡无差别待遇。
公共服务均衡化的梦想与现实
2003年以后,中国政府的社会政策着力点都在于促进公共品的公平性上。这一思路与国家总体进入城市反哺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发展阶段相吻合。专家认为,我国现在已经开始具备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基本条件,成都作为“统筹城乡综合试验区”,其大户籍改革正顺应了这一大的趋势。
如今,成都市已经建了二十多个“农转居小区”。青阳区培风小区作为成都首建的第一个“农转居”小区,配备了先进的“六站一室一港湾”,即医疗站、文化站、教育工作站、社保工作站、就业工作站和警务室、港湾式交通车站,使得农民在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甚至超过城市社区。
其后通过工业园区模式市场化运作建立的欧式风格社区“欧洲小镇”,以及最新的“康庄小区”工程,作为区政府的“农转居”样板,硬件和软件也都在整个成都市社区建设中属上乘。
“要让青阳区的农民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一样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青阳区委书记王忠林对“统筹城乡”的目标追求。
要实现这一目标,客观要求政府财政的大力投入。成都市制定了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政策,财政投入14.5亿元,对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教育硬件均衡配置。
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梁其洲接受《小康》采访时强调:“成都户籍改革不单是户口意义上的改革,而是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设计,中心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不过,在中央层面的全面改革未开展之前,整套制度体系的搭建仍然受到牵制。
对此,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虹表示出诸多无奈:“没有征地的农民,包括农民工要加入城镇社保,比较困难。为什么比较困难?因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这个规定,涉及到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对接时,就不会把这部分纳入进来,要推动这一改革,只能由中央层面推动。”
“我们现在是对农民有一套保险支持、农民工有一套保险支持,职工和城市居民有一套保险支持。这些保障体系我们从制度上可以对接,但是问题是如何从国家层面上把几种保障纳入一个财政支付体系中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政府的户改依然难以解决最基本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教授陆学艺的看法是“它想彻底也很难完全彻底”,最终需要中央层面的制度推进。
户改之辩
政府应当以户籍改革为契机,进行平等权利的制度变革。
温铁军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王太元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陆学艺中国社科院名誉学部委员研究员
白南生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户口是表?还是根?
温铁军:户籍制度上负载了太多因素,人们误以为是户口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其实户口只是一个标识,一个符号。单纯的户口有些省市几年前就完全放开了,比如石家庄、郑州,但结果未见得能解决关键问题。所以并非都是户口惹的祸,也并非只有户口放开才能起到作用。
胡星斗:户籍制度看起来没什么作用,但它是一个权利的象征。有关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个权利的象征,不给你相关的待遇,比如不给你小孩免费入学的资格,不让你享受低保的资格。现在有人说户籍制度没什么用了,有用的是其他附加制度。实际上这还是实行二元制度的一个借口。
户籍制度是造成二元体制的因,二元的教育、医疗、养老是果,不消除因,期待果改变,由二元变为一元,是不可能的。
白南生:户籍可以改,但是如果我们认为所有东西都是户籍惹来的,把户籍一改就解决了是错误的思路。
先改户籍?还是先改附加制度?
陆学艺:现在关键的阻力在于有些部门是从现有户籍制度受益的。军队在城里招兵代价大,招农村兵就较有利;有些部门、企业觉得农民工最好用。这里面涉及到很大的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绑在户口上,中央决策的时候往往被牵着走。如果要等到这些附加制度的改革如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都解决了再来解决户口问题,那50年也解决不了。户口不单是个条件,对一些单位来说还是个利益分配问题。
王太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只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最省力,总想用一个绝对真理、终极真理解决社会上的一切矛盾、一切问题。我们目前就这样。每一个利益都在每一个具体的领域内,不把这个具体领域里不适当的制度改了,用户口一个领域的改革是代替不了的。马克思有句名言“物质的力量要靠物质来消灭”,我们现在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等,都是事实的经济存在,而不是个名称问题。就算你不叫“暂住”,叫客人,待遇就更好了吗?
十六大以来中央的三农问题解决就非常好,农民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农民的地位实际上提高了,农民和城里人的差距自然缩小了。
胡星斗:不能够因为要进行配套制度的改革,因此户籍改革自身速度就减慢。相反,应当通过户籍准入的这种改革,推动其他附加制度的改革。因为教育、医疗、养老等二元制度的形成本身很大程度上就是户籍制度造成的。而户籍制度存在的情况下,你要等到这些附加制度、配套制度都缩小,这是不可能的。
我认为还是应该尽快废除户籍,以身份证管理取代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假如废除了户籍,会导致一个直接的结果,会有更多的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直接或者通过各种言路来要求自己的权利,比如要求打工子弟教育政府必须拨款,保证他们的受教育权,比如医疗,没有解决医疗保险的也会更多地向中央、地方政府要求某种医疗保险、大病基金。目前政府也在这么做。
但是如果你不废除户籍制度,比如说北京市,至今他的财政预算都没有列入打工子弟的经费,以后如果没有了户籍制度,打工子弟就会说我们同样是北京市民,为什么北京市不给我教育的拨款,我就可能要去咨询、问责,甚至起诉等等。通过这样的废除户籍制度,能够促进二元附加制度尽快一元化。
捆绑?还是剥离?
王太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所有的改革问题其实都是一个职责权利的重新调整,你非得要把所有跟老百姓相关的利害关系、利益关系都捆在户口上,让户口用一个制度来进行改革,这正好是二十年始终没改下去、改得不怎么样的结果。我们老是想通过户口改革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最后结局是多长时间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得了。
户籍改革必须把那些附加的利益剥离开,如果附加的利益不改,户籍永远代替不了它。
胡星斗:从表面上看,的确不应该捆绑到一起,人人都认为不应该捆绑到一起。但是实际上不捆绑到一起你是做不到的。比如你提供社保、医疗、教育,户籍制度存在的情况下,你能不捆绑到一起吗?只有把户籍制度废除了,你如果还说我不应该享受北京市民的待遇,我就要起诉你了,这个时候所谓每个领域单独的改革才有可能启动得了。
所以我主张在进行“狭义”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广义”的户籍制度改革或者说“大户籍制度”改革,即户口登记改革与教育、医疗等附加功能的改革应当同时并进。政府应当以户籍改革为契机,进行平等权利的制度变革。
白南生:最根本的是城市化。现在的问题是最大的资源配置错位没解决。中国是45%的人务农,产值只占到13%,这是什么关系呢?3倍的关系,这样怎么可能让农民日子过好?还有他不是救济的对象,多数是有劳动能力的人,你不给他机会去争取他自己的生活。没事补他两条鱼,他日子过不好的。实际上农民能打鱼,你该帮他做的事是增加培训机会,增加他质量更高的就业机会,这是解决之道。只有把他们挪出来,才能解决农村问题。
现在的迁徙是半城市化,真正城市化是沉淀下来,变成城里人。我们的迁徙是流动的,他也不知道到底今后能变成城里人,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因为城市没有给他任何承诺。
一步取消户籍?还是先解决2亿农民工?
胡星斗:我是主张建立身份证电子管理系统,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把户口、档案(过去档案都是封闭的)都电子化,户籍的相关资料都放到身份证管理系统中来,包括个人纳税的情况、申领低保方面的情况,甚至作义工、慈善方面的纪录,还有信用情况、犯罪记录等等。这个系统快的话两三年就能做起来,做成一个全国电子身份证系统,电子身份证可以刷卡的,各个街头可以放刷卡机,你到一个城市来在刷卡机上一刷,公安部门就知道你到哪里了,所以不用担心治安问题。
当然也有人担心,假如户口准入放开了,会有很多人拥进大城市。这个担心很没道理,中国目前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自由迁徙,只不过这个迁徙没有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即使你放开户籍,让他自由落户,也不会有更多的人到北京、上海、重庆,因为第一他来必须有赖于生存的条件,找得到工作;第二必须要有住房,还有教育医疗等等条件的约束。所以那种认为户籍放开、大城市就会人满为患的情况不会出现,该来的都来了。
白南生:现在放开了,可能导致一个结果——进来的不是交税的人,是为了看病、上学的人。他们要是也享受低保不乱了吗?所以就必须辨认你是否在这儿交了税,以此为依据判断你是否能享受到相关待遇。而且政府对公民应该有个承诺,告诉大多数人,你只要没有不良记录,有稳定收入、职业、住所,多少年以后就可以享受到怎样的待遇。但是现在城市没有给人任何承诺。我们做过调查,很多成功人士在城市买了商品房了,但你问他是城里人还是农民,他说我还是农民,他就不知道我今天在这儿,明天会怎么样。
胡星斗:放开户籍制度最重要的意义是促进其他方面的改革。我们现在对人口的限制不但限制不住,而且越限制问题越多。北京说要限制在多少人口内,结果不断被突破,这个政策的结果使更多的人户籍不在北京,但是人在北京。其它城市也一样。限制的结果是人户分离更严重,导致的结果是社会治安更加难治理,于是在户籍上就更加限制,包括办暂住证等等,结果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陆学艺:我认为全国而言,可以分步走,先解决2亿农民工问题。城市化不光是住进来,一个农民变成一个市民,本身还有个交流,有个社会化过程。美国的政策就是你工作几年就能取得绿卡,外国人都这样,中国人干了十年二十年了你还不是市民说不过去。户口光笼统地讲有固定职业、住所,这个还不够,以后比如按照工作年限和当地对劳动力需要的程度来放开,不要一刀切。
白南生:政府在配套上要想些办法,社会政策、公共政策都要考虑到。我们在4个县12个村有一个300户的调查,从95年开始做的,今年做的其中一个内容就是调查村里因为伤病回来的人。我们在城里抽样结果找不到这些人,你会发现农民工的就业率比城里人还高,身体比城里人还好,但实际上真正就业失败或者因为伤病严重的人都回农村了,看病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最后是农村的政府救济,都由农村承受。
是全国一盘棋?还是先进行地方试验?
温铁军:我们的城乡二元结构在于不能在全国实行统一的社保,四川人跑到浙江打工,交完了社保回四川了,社保却不能转回四川,只好退保。当地就说你骗保,你交了是要骗我地方财政。我们被人说是大一统的集权制国家,其实胡扯,哪有大一统哪有极权啊?都是各自一把号。有多少政府就有多少把号。该统一的不统一。所以导致农民没有国民待遇,在基本保险这件事情上至今没有。
城乡统筹包含政治上,比如农民应该和城市一样,一人一票的,不应该再让农民8个人一票。8个人一票,你就是歧视性待遇!基本保险应该和城市人一样。城乡统筹的着力点,说到底是应该让国民享受同等待遇,是应该在公共开支基本的公平性上做到城乡统筹。
胡星斗:这就需要中央从全国的高度进行协调、统一化。比如指定这些社保是可以转移的。你在东部打工,东部的城市就应该给你上社保,这个社保的资金如果你愿意都可以转移到你的家乡、你原来的生活所在地。这也形成一种变相的横向转移支付。社保可以转移、可以携带,是有利于中西部的。
白南生:现在深圳等地有些做法是持续打工多少年以上就可以成为本地市民,但一个条件是限于广东省的,外省的还是没有制度去保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城市没有给人一个普遍的细则。这些都是没道理的做法,我们城市间的很多做法相当于一个国家对待另一个国家的做法。
胡星斗:所以还是要全国一盘棋来考虑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问题,中央政府可以统一要求地方财政必须拿出多少钱用于教育、拿出多少钱搞社保,中央政府出多少钱,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现在是拿得太少,比如中国的教育经费,占GDP 的比例目前还不到3%,社会保障各方面的支出也就占财政支出的20%左右,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支出一般要占财政支出的50%以上,甚至60%,所以中国应该大力加强财政支出中教育、医疗、社保的比例,这样以后就不存在城市负担不了的问题。
中国政府目前十分重视民生,重视社会保障的问题,以后要做的只不过是把社会保障与户口改革结合起来,而不是分开。同时中央政府要注意对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对一些外来入籍入户人口非常多的城市加大转移支付,以保证它接纳更多的外来人口。
陆学艺:我们的工业化从五十年代到现在没有争论,没有哪个国家说工业化不搞的。但是城市化要不要搞一直有争论。我一直主张城市化是工业化的载体,现代化的阶梯,一定要搞。不能让2亿农民工都住在农村里,那现代化不了。因为实际上现在农业不需要那么多人,这个结构不改,很多问题解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