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杂忆(1) 六岁和六十岁打架

抒写真情实感,回首如烟的青春岁月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小时候,母亲常把我送到外祖父母那里去住。外祖父是个很严格的人,规矩很多。但我还是被外祖父母称为是个守规矩的孩子。但也有例外。

在外祖父家里,有一方很特殊的砚台,是外祖父专用的。他老人家写得一手好字。他自然也不会放过我的,一定要让我练字。那真苦了我了。小小年纪,没有那大字五十,小字三张吧,也至少要写个一两个小时。当时的帖是柳公权,他老人家说了,柳公权是骨,颜鲁公是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颜筋柳骨吧。我写字的时候,外祖父常站在身后,有时要从背后拔你的笔,看看你的握笔是否用力。那小时候,不总是很用心的。有一次被拔掉了笔,因此要罚多写一张纸。那哪里肯啊,我突然就去抱住了外祖父的腿,想要把他老人家扳倒。估计外祖父会武功的,竟巍然不动。还说,快放,不放就让你去立壁角,吃白饭。那小孩也下不了台阶呀。于是只好外祖母出场,赶快把我拉开,悄悄对我说,“不吵了,带你去城隍庙。”到了那里,总是老规矩,一碗鸡鸭血汤或者一客生煎。那时只有六岁。我外祖父是六十岁。后来六岁和六十岁打架就在亲戚朋友间传开了。想起来,已有半个世纪过去了。到现在,我还一直保留着这本柳公权的帖。外祖父本来还要送我一本玄古堂帖和那方砚台的,可是在不久以后的动乱年代里,被人家拿走了。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费嘉兄好久不见,多好的故事。我也记得小时写字,不过是母亲督战。我无论如何是个听话的女孩子。呵呵。秋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