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众应该怎样对待个人的宗教信仰呢?

现在和将来的科学能不能解决人类对于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惧。

  我们每个人,不管是不是有意识,都有这样的问题:“我”是什么?在“我”存在以前,世界是什么?在“我”死后,世界是什么?时间是什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个问题对人类对个人都是无可逃避的,即使是无可畏惧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无神论者相比虔诚的宗教信徒更为惶恐,因为他躲不开这些问题。

此刻人类现有的现代科学已经了解了小到基本粒子、大到以光年为距离单位的宇宙空间,已经探索到了染色体遗传基因的层次,已经了解了行为的“自私的基因”的因素,等等。但是,它们没有能够回答上面的问题,没有消除人类对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惧。

宗教是一种信仰,是让你信的,是个人对死亡和不可知的一个回应。

对于一个具体的宗教信仰,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你若要用你此刻现有的科学来说服自己或别人信不信一个宗教,这种做法注定要失败的。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科学再伟大,也解决不了宗教企图回应的人类对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惧。

天主教是正经的西方宗教。圣母玛利亚处女怀孕,生下圣子耶酥基督。全世界有无数妇产科医生是天主教徒,他们(她们)难道不知道这在医学、生理学、遗传学上是不可能的吗?他们为什么不去质疑他们的信仰呢?他们怎么把自己的信仰和科学训练放在一起的呢?

  个人的信仰是个人自己的事情。面对死亡和不可知,你可以信这个,你也可以信那个,你也可以“什么也不信”,是无神论。其实,什么也不信也是一种信仰,无神论也是一种信仰,丝毫不见得比其他信仰高明。科学并没有给无神论背书。你可以不信一种你认为荒谬的东西,你可以宣传说这是荒谬的,但是你也要明白,别人可以信,别人也可以认为你信的东西才荒谬,别人也可以宣传说你信的是荒谬的。因为你和别人是平等的。科学并不是你的专利,科学并没有授权给你让你高人一等。

  这一思想,就是写进了全世界国家宪法的宗教自由。

  那么,有些人信了什么宗教或什么说法,出事了。比如,自杀了,杀人了,生病不吃药了,集会反对什么了。这要不要管呢?

  我们是在建设法治国家。要管,要按法律管。要一个个案一个个案地按照现行法律来管,特别是,政府部门要严格遵照各部门的法定权限,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地调查、取证、起诉,然后由独立的法庭来判断,是否有犯罪的活动已经发生了。在法庭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公民都是无罪的。

  在全人类都在进步的时候,但愿我们中国人不在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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