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听懂老美都听不懂的英语! —回顾多年来使用英语闹过的笑话

探细胞奥秘,记人生经历,会八方朋友,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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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听懂老美都听不懂的英语!

回顾多年来使用英语闹过的笑话



 

当年我所在的实验室里有一个韩国来的学生。韩国学生多数英语不太好。有一次,她在实验室里到处问人找一样东西。老美问她找什么,她一边用手势做着切割的动作,一边说“a knife, knife”。老美都很奇怪,实验室里哪来knife,都不知道她要找什么。

 

我当时一听就知道了,她要找的是剃须刀片,实验室常用。我递给她几片,果然就是她要找的。原来,老美叫那“razor blades”,很少有人叫那东西为刀。我不懂韩语,估计韩国人命名东西的规则跟中国人很相似,凡是刀,名字里都有一个刀字。她不知道“razor blades”,只知道那是一种刀,所以老美不知道,我知道。

 

这英文就是麻烦。明明这就是一种刀,可他们却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词,跟刀关系很远。还有剪刀,不也是一种刀吗,又造了个“scissors”,NND,看不见一点刀的影子。

 

我们那时的实验跟猪的生长,变肥有关。常和大猪小猪甚至乳猪打交道。不就大猪小猪公猪母猪吗,可是老美几乎这每一种都有不同的名词,有的也几乎根本看不出大小公母,看不出跟猪有什么关系。

 

细胞的增长和分化,英语叫“proliferation”和“differentiation”,开始我眼花,还搞错,幸亏这2个差异比较明显,很快记住了。便秘和体质,“constipation”和“constitution”,开始也常常搞错,用得多了,才记住了。

 

中文“长颈鹿”,你即使从来没见过,如果你去非洲或者动物园,哪怕它混杂在100种动物中,甚至包括各种鹿,有人提到“长颈鹿”,我想你会立刻认出这个人说的是哪个动物。同样的还有“斑马”,不就是有斑的马吗,你去非洲,相信你能一下子找到什么是斑马。

 

英文这2个叫“giraffe”和“zebra”,我把这2个放一起,是因为我有时会吃不准哪个是长颈鹿,哪个是斑马。要是去非洲,你又从来没听说过这2个单词,导游说“giraffegiraffe!”,或“zebrazebra!”,你肯定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如果他说的是“长颈鹿!”,“斑马!”,即使你从来没听到过这2个词,从来没见过这2种动物,你会立刻认出这导游说的动物。

 

还有一个词,“葡萄胎”,我想只要你听到过一次,知道了意思,你就“永远也不会忘记,从来也不需要提起”了。可那个英文单词指葡萄胎的,我查过多次,用过数次,但是从来就没有记住超过10分钟的,看过说过马上忘记。

 

我开始学英语已经20多岁了,出国时考托考鸡已是30多岁,当时拼了一下,考过大多都忘了。一直觉得虚拟态最难用,所以也闹过笑话。

 

我们培养细胞,细胞长得密了就要把一皿分成2皿。有一次有一皿细胞长得有70%左右密度,我问我们的2老板,说这细胞我要不要把它分一下。那厮说:I would split it later this afternoon。因为他也经常用这细胞,我理解成他下午“将”会分这细胞。谁知到第二天他也根本没分。我才想起,他其实用的是所谓的“虚拟态”,建议我分,而不是他会分。

 

这才回忆起,不久前我跟老板的另一件事情。我们做实验,常常会向其他实验室讨一些他们自己制作的单克隆抗体,细胞株之类的。那次我需要向一个实验室讨一些抗体,问老板,我该写信去还是打电话去。老板说,“I would write a letter to them”。我想好啊,你认识他们,你写信给他们更好,还省了我的事,写封信对当时的我来说,又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儿。谁知后来什么也没发生,显然是跟上面的“would”同样的原因。

 

呵呵,这多是20来年前的事了。20多年就这样过来了。还好,没有误过比较大的事情。这里各位英语好,大概不会发生这些事情。权当一笑。

 

 

JohnLocke 发表评论于
以前新东方教人背单词,hippopotamus,这谁记得住啊!要是记成“黑胖胖的马s"就立马忘不掉了。
哈哈我还真一下就记住了,且这些年一直没忘。

结果来了这边发现老美也记不住这个词,他们都简称河马为hippo。。。


越王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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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越王' 的评论 : 哈哈

哈哈哈哈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nowFallingOnWater' 的评论 :

呵呵,你的这个又是一个在与老美交流中表达不同造成误会的绝佳例子。
黑猫小警长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越live越精彩' 的评论 : ????
黑猫小警长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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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小警长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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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facp' 的评论 :

“不同意”英语麻烦“的说法,其实每一种语言都有各自麻烦的地方。”---我完完全全赞同你的说法。

这里,我其实只是发出自己作为一个外国人,在说外语时发出的一种个人感慨,而不是一种普遍的结论。我有时也会说,一天吃3顿饭真麻烦,那些吃不上饭,或忙于做饭的人,也一定不会同意,但那也只是个人的感慨,而不是学术上的结论。

SnowFallingOnWater 发表评论于
刚来时拿了个小点心给一个本地人朋友,他说:You didn't have to do that. 我以为他不想要就把点心收回了,他在那儿楞了半天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客气,那时还以为他们和中国人相反,不会客气呢。
sfacp 发表评论于
不同意”英语麻烦“的说法,其实每一种语言都有各自麻烦的地方,例如有个笑话,说有个老外要学中文,老师教个”我“字,就把老外吓昏了:
爷,大爷,姑奶奶,老娘,俺,鄙人;山人;寡人; 老夫;小人; 小的;小可;小子;小生;小道;小僧;贫僧;老僧;老道;贫道;本帅;贫尼;咱;小官;老子;在下;本人.;孤;吾;私;奴婢;不才;余;本宫;本座;;本王;小乙;本官;洒家;咱家;小弟;予;哀家;老纳;本府,朕,臣妾,臣,晚辈,孤家,为兄,为父,为妻/为妾;妾身,小奴,奴家。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秋月冬雪' 的评论 :

奥,原来是这样啊。恍然大悟。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jydndj' 的评论 :

呵呵,这种不知其所云的事情太多了。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xchild' 的评论 :

您说的完全对。我们在这里生存的好坏,英语有极大的影响。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流云朵朵' 的评论 :

深深的理解。

其实我这里只是一些显性的笑话,很多隐性的故事,与您的一样,是残忍的,痛苦的。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unwei' 的评论 :

跟我老婆意见完全一致。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ww12345' 的评论 :

我继续您的故事:看见“single ahead", 我们不是“single",刚要掉头。一会又看见“extra Chinese", 知道Chinese额外,又继续向前了。

呵呵,开个玩笑。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英语里有很多拉丁语借来的词。 比如说 Scissor 既是一例:
Altered from scissors; ultimately from Latin caedere (“to cut”); current spelling influenced by Latin scindere (“to split”).

你老板用这个 ‘I would’, 因为你先向他讨主意,他如果说全了,应该是这样的:

If I were you, I would do XXX.

他省略了前面的虚拟词。
如果是他表示他做,通常会说: I will do it in the afternoon for you.

英语多为表音词。和中文的意会组合有所不同。

Razor 原词是法语,是剃须刀的意思。
Hjydndj 发表评论于
到加拿大时是1月底,酷寒。和老婆逛完超市提着好几袋在车站等公交车。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冻得流鼻涕。老婆建议在旁边的投币电话打电话听公交公司的留言,看下一辆车什么时间到站。结果投了25分,听了两遍也没听懂下一班车到达的时间。被老婆讥为假行家。
txchild 发表评论于
90%老中移民在语言上都不行。如果1个成年老中移民,一开口跟本地人说话,就有组织20种时态的意识,看1个生字,过几天以后还可以记住发音和拼写,这才叫入门了。也是老天赐的1份财富,加上多年积累的15000以上的词汇量。生活比90%的移民轻松很多。毅力也超过90%的人。如果到这种镜界了,这人已经把语言当1天3餐,呼吸空气了。没几个人做的到。美语永远是老中的1大遗憾。因为要学好,思路1定要改变。首先应该是1个voracious reader.
流云朵朵 发表评论于
笑话闹得多呢,比你多多了,而且,你的笑话闹得还那么文雅,可爱,我的笑话是很残忍的。不说也罢。
hunwei 发表评论于
恨死英语啦
www12345 发表评论于
刚来美国时,眼睛近视也没配眼镜,加上英语不好,老公开车我东张西望,看见路边的牌子上写的“single ahead", 直奇怪,近看原来是“signal ahead”。一会又看见“extra Chinese", 又直发愣,到跟前看清是“extra cheese":)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叔丁' 的评论 :

中国人名多,美国人姓多。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gh' 的评论 :

哈哈,到了十字坡了。谢谢留言。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山韭菜' 的评论 :

问候山韭菜!山里的韭菜和地上的韭菜不一样吗?
越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越live越精彩' 的评论 :

是啊,眼睛一花就要搞错。有一次我去看病,停车场上写着“patient only",我却看成”patent only“,心想,这里怎么有”专利“,这专利局怎么把停车场修在医院门口?仔细看才明白。
叔丁 发表评论于
英语喜欢创新词,中文喜欢用原有的字词给新东西命名。很有意思。不过在给人命名时,就是相反了,中国人的名字千变万化,而英语名字却大部分来自圣经,很多还延用家族前辈的名字,让人不得不加个junior,senior来辨别。而中国古代对父母的名字是避讳的,像林黛玉在写加敏字时都要少一笔,因为是母亲的名字。
cgh 发表评论于
刚到美国,到餐馆吃饭,英文不好,把湖南肉Hunan meat 读成 HUMAN MEAT,
山韭菜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经常会遇到这种事。问候越王!
越live越精彩 发表评论于
去年在植物园拍照,当女儿举起相机正准备给我照相时,一个来自中国约莫十岁左右的小帅哥走过来善意地提醒我们说:"这里有个牌子说不能拍照。"我挺纳闷,这不是拍照点吗怎么不能拍照?再仔细一看牌子上的英文是photo spot, 原来小家伙把photo spot 看成了photo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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