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春儿(13)春儿到底用不用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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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喜见是根全,拽住根全的裤腿,哭得更厉害,“根全,都是我造的孽,得(把)咱好好的妮子给搭进去了。你打我吧!打死我吧!我没法儿活啦!”
根全这辈子对凤喜连一个指头都没动过,夫妻俩脸都没红过,咋舍得?他擦了一把眼睛,扶起了凤喜,“凤喜,我就是打死你有啥用?咱春儿不是更伤心?呸,村长他就是个老畜生!你先起来,现在哭没有用,咱先看看咱妮子去。”
村委会的里间办公室的门关着,门外等了一屋子村里的人。一看他夫妻俩进来,很快让开了一条笔直的路。
村支书走上前,想跟根全说话,根全心里想他也不是啥好东西,就没理他。
有人对着根全说,“春儿和市委书记,还有公安局的人在做,做啥来着?哦,做笔录。”
“对,笔录。”有人附和着,发愁地看着他夫妻俩。
审奶奶也在人群中,想安慰根全和凤喜,又不知道咋开口,便说,“估计一会儿就完了,再等一下。”
根全扶着凤喜站在最前面。门紧闭着,能听见里面有人说话,但是听不清楚。根全觉得,这是最漫长的等待,长得比他等凤喜生柱子的时间还长,甚至比等娃(男孩)等的十三年还要长。而凤喜,一边狠狠地掐着自己胳膊上的肉,一边靠着根全颤颤巍巍地站着,根全要是挪一下,她就能立即摔倒。凤喜的脑子里老有这俩句话,我咋不死呢?我活着有啥用?
临时的审讯室里,市公安局的三个人正审李春儿,刘书记算是陪审,他给春儿冲了一杯红糖水放在面前,又从包里拿出了一大把奶糖,“吃吧,春儿,都是你的。”
春儿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公安局的李队长对春儿说,“咱现在就开始,你的全名是啥?”
“李春儿。”
“你多大?”
“十三岁。”
“生日是哪一天?”
“一九六八年七月初三。”
“今儿七月初几?”李队长转身问屋子里其他人。
“七月初二。”有人答。
“那就是说明天你才满十四岁。”
然后他对着刘书记的耳朵说,“不到十四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刘书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也不绷得那么紧啦。
“李春儿,你把事情经过讲一遍。”李队长表情放得轻松起来。
春儿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然后倔强地说,“我就是为村里人除害!”
刘书记看着春儿说,“春儿,你不够十四岁,不负刑事责任,最多罚你点儿钱。”
春儿愁眉苦脸地问,“得罚多少?我家里可是没钱,实在不行,你把我带走也行。”
“咱完了再说这些,你爹娘等急啦,咱先出去看看。”李队长说。
门开了,春儿和爹娘同时扑向对方。
村里有人指着刘书记说,“根全,这是刘书记,你快跟他求求情。”
根全赶紧握住刘书记的手,“刘书记,那畜牲本来就该死!不要带走我妮子,她太小啦!求求你啦!”说着就要跪下。
刘书记赶紧扶住根全,“你这是干什么?我们不带走她,她不到十四岁,罚你点儿钱就行啦!”
根全又哭又笑地说,“只要不带走我妮子,我当牛做马都行!”
“全村集资都行!”几个人高兴地喊。
人群高兴地欢呼起来,有的人都哭啦,现在可好啦,不用担心啦!
“不行,自古以来都是杀人偿命,你们咋能放了杀人犯?”有人喊了起来。
众人一看,是村长的婆姨刘莲香,后面跟着村长的娃(儿子)和村长的弟弟和村长的侄儿子们。
一名警察嘴很快地接上,“春儿不满十四岁,确实不用负刑事责任。”
“她说不满十四岁就不满十四岁?她说她的生日是多会儿?”
“七月初三,今儿七月初二。”
“我要看她的户口本!”刘莲香说。
“就是,我们要证据!”村长的娃说。
“嫂子,我哥办户口的时候家里有没有留底子?”村长弟弟问。
“有,咋能没有?”
“我们得核实一下。”
刘莲香于是大声说,“我男人办户口时都留了底子,我要核实一下春儿的生日,要是她不满十四岁,我全家任栽!”
李队长和刘书记互相看了看,说,“那你去拿吧,我们派人跟着!”
然后对跟全说,“你有户口本吗?”
跟全说,“有,在家里。”
“那我跟你去拿。”另一名警察说。
于是两行人分头行动。
刘莲香拿到户口底子的时候,翻了一下日历,笑了,把日历牌也一把拿上。
很快,大家都回到了村委办公室。
“你们都看看!都看看!户口本上李春儿的生日是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七号,今儿是农历一九八三年七月初二,没错儿,可是,大家看看,已经是阳历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号啦,她是不是已经满十四岁啦?” 刘莲香得意地双手叉腰,声音越发得大。
根全打开户口本,刘莲香说的没错儿。
刘书记接过户口本儿,又递给李队长,刘莲香确实说得也不错。
“咱这村乡里不都是过农历生日吗?”根全含着泪说。
“是,咱这村里多少年来都过农历生日,谁记得阳历生日?”人群里不断地有人说。
李队长对刘书记,警察,根全夫妻俩和春儿说,“大家进来一下。”
一群人进了屋子,李队长对着书记而语了几句,然后说,“刘书记,你说得好,你跟春儿一家好好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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