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中国真正的法治: 从纠正文革认识的误区开始
刚才读了【新语丝电子文库】中国科大周平前辈的文章, 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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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同志,四川重庆市人,原我校6431班学生。1966年底至1967年初, 周平同志参加“雄师”群众组织,并贴出了“中央文革向何处去?”的大字报。 主要内容是反对林彪、陈伯达、江青一伙破坏文化大革命、打击老干部。 1967年元月,“雄师”被定为反动组织,周平同志定为“雄师”骨干成员, 以攻击中央文革的罪名于1967年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拘留,遭到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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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正是不少周平的这样遭遇, 文革成了被彻底否定的对象。 然而,我们已经陷入了思维的误区。
文革时期, 老毛允许学生写大字报, 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这本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方式, 受中国宪法保护. 周平的遭遇告诉我们处理这些贴大字报作者的方法上, 需要更制度化一些, 更公正一些. 至少做到能够保护象周平一样合理批评党中央的人受到公正的待遇. 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写大字报受到不合理的待遇, 就彻底否定了大字报本身. 实际上在79年后彻底否定了文革,同时也就彻底否定了大字报(言论自由)本身. 这无疑是因噎废食.
文革给了周平言论的自由,却没有保护她受到公正的待遇。我们后人要做的是在类似文革言论自由环境下, 去思考如何保护发言者的正当权益。 文革时代缺少的是在言论自由环境下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1976年后的历史告诉我们,彻底否定文革反而沦为政治上一派清洗另外一派的舆论工具。 正是因为过去30多年中我们有人借[彻底否定文革]的名目,彻底否定了言论自由本身, 而不是讨论[在言论自由环境下, 如何保护发言者的正当权益]。于是
文革结束33年后, 刘晓波又被关到牢里, 只能在牢里拿诺贝尔奖。。。
文革结束37年后, 有位老婆笑着揭发自己的老公,然后她老公被判无期徒刑。老夫回想起那谷开来笑着的供述, 就毛骨悚然。 直系亲属揭发的情节不是本该发生在文革时代吗?
周平只是一位发言者的例子。 更一般地说,中国该如何在言论自由环境下, 在法制规范下, 保护任何嫌疑犯的正当权益? 嫌疑犯又如何能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今天不少人, 反文革不过是对[言论自由]的恐惧。
言论自由不是空洞的口号,首先是: 嫌疑犯要有声辩自己不是罪犯的言论自由。
刘晓波有宣称[我没有敌人]的权利。
薄熙来有申辩[我没有贪污]的权利。
唯有如此, 中国才可能走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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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薄熙来本人是不是有罪, 网上争议很多, 请不要跟我辩, 这是个没完没了的论题, 这不是本文要点。 但如果官方或删除或篡改或隐瞒他们的言论, 没有人能保证他们不会是周平。)